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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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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自己一樣的弱了。外國人明白這個,他們在妖國裡的利害衝突是時時有的。但是他們決不肯互相攻擊讓妖國得著便宜。他們看得清清楚楚,他們自己起了紛爭是硬對硬的。就是打勝了的也要受很大的損失;反之,他們若是聯合起來一同欺侮妖國,便可以毫無損失的得到很大好處。不但國際間的政策是如此,就是在妖國作事的個人也守著這個條件。保護迷林是外國人的好職業。但是大家約定:只負替地主抵抗妖國的人。遇到雙方都有外國人保護的時候,雙方便誰也不準侵犯誰;有不守這個條件的,便由雙方的保護人商議懲罰地主或為首的人。這樣,既能避免外國人與外國人因妖國人的事而起爭執,又能使保護人的地位優越,不致受了妖國人的利用。

為保護人設想這是不錯的辦法。從妖國人看呢?我不由的代藍藍們抱不平了。可是繼而一想:妖人們甘心忍受這個,甘心不自強,甘心請求外人打自己家的人。又是誰的過錯呢?有同等的豪橫氣的才能彼此重視,妖國人根本失了人味。難怪他們受別人這樣的戲弄。我為這件事心中不痛快了好幾天。

往回說:藍藍受了罰,又鄭重其事的上了妖頭,一點羞愧的神氣沒有,倒好似他自己戰勝了似的。他只向我說,假如我不願要那兩包迷葉——他知道我不大喜歡吃它——他情願出二十個國魂買回去。我準知道這包迷葉至少也值三百國魂,可是我沒說賣,也沒說不賣,我只是不屑於理他,我連哼一聲也沒哼。

太陽平西了,我們終於看見了妖城。

第十一章 妖城見聞

一眼看見妖城,不知道為什麼我心中形成了一句話:這個文明快要滅絕!我並不曉得妖國文明的一切;在迷林所得的那點經驗只足以引起我的好奇心,使我要看個水落石出,我心目中的妖國文明決不是個慘劇的穿插與佈景;我是希望看清一個文明的底蘊,從而多得一些對人生的經驗。文明與民族是可以滅絕的,我們地球上人類史中的記載也不都是玫瑰色的。讀歷史設若能使我們落淚,那麼,眼前擺著一片要斷氣的文明,是何等傷心的事!

將快死去的人還有個迴光返照,將快壽終的文明不必是全無喧囂熱鬧的。一個文明的滅絕是比一個人的死亡更不自覺的;好似是創造之程已把那毀滅的手指按在文明的頭上,好的——就是將死的國中總也有幾個好人罷——壞的,全要同歸於盡。那幾個好的人也許覺出呼吸的緊促,也許已經預備好了絕命書,但是,這幾個人的悲吟與那自促死亡的哀樂比起來,好似幾個殘蟬反抗著狂猛的秋風。

妖國是熱鬧的,在這熱鬧景象中我看見那毀滅的手指,似乎將要剝盡人們的皮肉,使這妖城成個白骨的堆積場。

啊!妖城真熱鬧!城的構造,在我的經驗中,是世上最簡單的。無所謂街衢,因為除了一列一眼看不到邊的房屋,其餘的全是街——或者應當說是空場。看見兵營便可以想象到妖城了:極大的一片空場,中間一排缺乏色彩的房子,房子的外面都是人,這便是妖城。人真多。說不清他們都幹什麼呢。沒有一個直著走道的,沒有一個不阻礙著別人的去路的。好在街是寬的,人人是由直著走,漸漸改成橫著走,一擁一擁,設若拿那列房子作堤,人們便和海潮的激盪差不很多。我還不知道他們的房子有門牌沒有。假如有的話,一個人設若要由五號走到十號去,他須橫著走出——至少是三里吧,出了門便被人們擠橫了,隨著潮水下去;幸而遇見潮水改了方向,他便被大家擠回來。他要是走運的話,也許就到了十號。自然,他不能老走好運,有時候擠來擠去,不但離十號是遙遙無期,也許這一天他連家也回不去了。

城裡為什麼只有一列建築是有道理的。我想:當初必定是有許多列房子,形成許多條較窄的街道。在較窄的街道中人們的擁擠必定是不但耽誤工夫,而且是要出人命的:讓路,在妖人看,是最可恥的事;靠一邊走是與妖人愛自由的精神相背的;這樣,設若一條街的兩面都是房,人們只好永遠擠住,不把房子擠倒了一列是無法解決的。因此,房子往長裡一直的蓋,把街道改成無限的寬;雖然這樣還免不了擁擠,可是到底不會再出人命;擠出十里,再擠回十里,不過是多走一些路,並沒有大的危險的;妖人的見解有時候是極人道的;況且擠著走,不見得一定不舒服,被大家把腳擠起來,分明便是坐了不花錢的車。這個設想對不對,我不敢說。以後我必去看看有無老街道的遺痕,以便證明我的理論。

要只是擁擠,還算不了有什麼特色。人潮不只是一左一右的動,還一高一低的起伏呢。路上有個小石子,忽的一下,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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