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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陽第三十三章 遊客與死神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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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來,是遊客,這次來,是死神。

“咔”地一聲響,西蒙將子彈推上膛。

日近黃昏,新兵手搭涼棚望著臨下山仍然恣意揮散權威的夕陽,因為身在哨塔機槍巢的緣故,些許涼風還能降降溫,山風吹拂起額髮的感覺非常好,而且看著街道棚屋邊熱地狗踹氣般的同事的感覺,更好。

哨塔視野十分開闊,機槍巢外敷設了鋼板沙包,即便遭到步槍直射,躲在掩體的槍手也不會受到多少威脅,新兵還想挑戰下眼力界,肩膀卻被老兵拍了拍。

“小子,保住眼睛以及腦袋最好的方法就是別看不該看的地方。”老兵手指夾著根快燃燒完的菸頭,菸灰四散飄落在機槍握柄,指向鎮外的開闊地,說道:“你要看的,是那裡。”

“哪裡有什麼?”新兵不識趣地反問道。

老兵氣地發笑,靴子踩滅了菸蒂,無奈地發現煙盒已經空空如也,掐著傻小子的後脖頸,沒好氣說道:“那他媽是你的工資!你的小命!你要做的就是在老子開槍的時候續上彈帶,而不是伸長脖子望太陽!”

新兵垂頭喪氣地坐回M2機槍供彈手位置,數著手指粗細的12.7毫米子彈,不過年輕人總是坐不住,很快他又發現感興趣的東西。鎮外刻意被清離出來的開闊地走來一隊人,新兵興奮說道:“是瘸腿湯姆,看樣子,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林中走出四個人扛著槍的大兵,其中兩人一前一後拖拽著頭斑鹿,儘管裁決日核爆過去了六十年,但輻射仍然如影隨形,斑鹿體型龐大,鹿首側面長著副與正臉如出一撤的鹿臉,類似蜘蛛的複眼360度注意著掠食者動向,不過子彈明顯不在觀察範圍內。

“唉,下次我也要爭取到外出名額,弄到獵物烤肉吃總比天天吃額定口糧好。”新兵抱怨道。畢竟收錢賣命,懷亞特公司不可能把良好資源傾斜到消耗品嘴裡,所謂的口糧其實就是一堆吃下去不會死人的黑麵包罷了,指揮官心情好或許能加碗米糊。

老兵嗤笑著搓

煙盒,如他所願漏出支菸蒂,老兵沒有浪費火柴,只是放進嘴裡嚼著菸絲,老兵蠻喜歡苦澀味,因為醒神,暫時欺騙抗議的肚皮,這個世道想不斷腿斷胳膊地活下去,有一點很重要,清醒。老兵對新兵建議道:“年輕人有闖勁不是壞事,但別非吃了顆槍子才曉得後悔。”

鎮子大門緩緩開啟,僱傭兵在為晚上加餐而歡呼著,吃到新鮮肉的機會並不多,新兵探出身體賣力地朝巡邏隊打招呼,似乎以為這樣就能在稍後的晚餐裡多得一塊肉,很可惜地是,鎮子裡有百多號人馬,鹿只有一頭,所以更多的眼睛盯著鹿,至於巡邏隊?拜託,他們還沒死,還不能分他們。

“坐下,頭就在樓下!”老兵拉回了新兵,有些怒氣升騰又落回肚子裡,訓斥道:“你想死別帶上老子!”

話音剛落,新兵腦袋真像熟透的瓜爛開,血水腦漿甚至噴到了老兵臉上,老兵第一時間想到的肯定不是他突然擁有了咒死能力,不過在他泛起下個念頭前,地上多了灘爛瓜。

抽殼鉤鉤出彈殼,下一發子彈透過浮置式槍管,儘管西蒙摘除了增壓器,但千米內,他就是裁定人生死的神靈,此刻,在他心中,其實已不存在人這個概念,取而代之是目標,誰價值高,誰先死。

僅此而已。

“十枚硬幣,鹿心我要了。”大門守衛錘著胸脯,誇張地挺起壯碩肌肉,得意道:“本人親測,吃哪補哪!等吃夠一千個心臟,保管槍子也穿不透老子!”眾人鬨笑一團,不知誰接嘴道:“鹿鞭!吃夠一千個,我抽老二操暈母暴熊!”

巡邏隊員抬著鹿屍,微笑著應和:“鹿心?哥們好胃口,我這就給你取。”拔出匕首插進去,要鹿心那人催促道:“快點快點,趁熱吃才有用,沒冒熱氣只值一半銅板。”

“絕對熱得你發慌啊。”巡邏隊員滿是鮮血的手漸漸露出,掌心真像是攥了顆心臟,守衛急不可耐地走上去,嚷嚷著:“老子吃過熊心、狼心,鹿心還能比人心臊不成?”

“那可說不定。”

巡邏隊員騰出手,手中哪裡是鹿心,而是支湯普森衝鋒槍,笑容瞬間凝固了,點43子彈暴雪般射得鹿心守衛嗑多了藥似地不住後退,號稱槍子也奈何不了的人心碎裂成渣,其餘三人各自掣出AK,輕而易舉打翻了大門所有守衛,就連武裝皮卡的機槍手都未能反應過來。

“十字軍已經在和……”指揮官正與之前令西蒙印象深刻的軍人攀談著,突然炒豆爆響起的槍聲,指揮官驚地起身,警報聲姍姍來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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