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第一百一十三章 瞳色與金眼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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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計劃,在暴風雪前夕蹣跚前進,順便欣賞欣賞廢土荒野的獨特魅力。”拉米雷斯每走一步就感到厚達數十公分的積雪在一點點吸收著體力,雖說黃金眼有自信在冬季中獨自存活,但也得分什麼情況,照這個速度走下去,一天黑,等同於宣判死刑。
及膝的雪地長靴內裡繡雪狐絨,儘可能地阻擋熱量流逝,饒是如此,西蒙露在空氣中的也只有一雙眼睛,若是阿多菲娜在場,定能看出他的左右眼瞳色的細微差距,鋼藍與灰藍的區別一般人難以辨別,但海德拉最擅長的即是查認血統。
活屍的顯著特點不單在於極端敏銳的聽覺嗅覺,活屍一旦靜止,除非是直接看見,否則以人類的直觀印象,幾步之遙外也難以發現。西蒙吸收了數十具活屍神經,以及夜魔女王的精華部分,他的呼吸頻率壓制得極為穩定,恆定持久的心跳泵出精確能夠用計量杯測算的血液。在海德拉的預備成員公寓恢復視力後,西蒙越發掌控自己的**。
一望無際的荒野沒有灰白之外的異色,西蒙拄著手杖,雪橇板落後了拉米雷斯幾步,一口白氣凝結,他說道:“我知道你是隊伍最優秀的生存專家,其他人跟我這麼‘散步’,恐怕我付尾款的時候就要換做他們的繼承人了。”
拉米雷斯吭哧吭哧地爬到背風坡,掏出熱水壺喝了一口,都不捨得讓寶貴的熱量消逝一分,他迅速將水壺揣回了懷裡,注視著踏出教堂行進了快有三個小時而始終不喊一聲累的西蒙,說道:“你很年輕,二十五歲?”
“過了下個月,我二十四歲。”西蒙把手杖往雪地上一插,翻過肩後的狙擊槍,M110A4包裹著冬季迷彩,長久以來,他都是以狙擊槍 模式調校著這把彌足珍貴的槍械,但不意味這支槍是傳統意義上的單發栓動步槍,隨著材料科學的進步,新式狙擊槍採用的合金保證了任何條件的可靠性、精度性,即便在此時野外的零下三十度嚴寒,槍管也不會發生熱 脹冷縮的位移,簡單上一些槍油就能確保M110A4成精準射手的半自動狀態下的順暢度,堪稱是士兵的最愛。
“這應該是你首次經歷冬季。”拉米雷斯沒有止步,而是做著原地小跑,消耗體力並不重要,像他們這種習慣艱辛的傭兵,若是吃幾根能量棒便能回覆的事情,便不是事情,重要的是有效將一種力量轉化另一種更需要的力量。
拉米雷斯一隻眼孔是純粹的白,被布料覆住,正好與西蒙仍舊鋼藍的眼睛對上,西蒙藉著摸水壺的契機挪開了視線,說道:“我懂你的意思,這是我第一個在新世界經歷的冬季,在那個時代,這會兒的冬季大概是又一個合理泡妞的機會。”
“所以你就大大方方地告訴我,你是戰前純血人的秘密。”拉米雷斯短暫歇息了幾分鐘,不用催促,自行翻越著山坡,臨近迎風坡的剎那,他弓下了腰,檢查著視野內可疑動向,昨天他們就如此打了十字軍一個措手不及,誰能料
得到打鳥啄眼的窘迫?更何況廢土鳥類早就撇開了“bird”這類帶著嬌俏的懦弱單詞,改為“demon”,恰如其分的稱呼。
西蒙甩回了步槍,繼續撐動雪橇板,他仍不肯走到與拉米勒斯並肩前行,西蒙說道:“既然彼特能看出我極力隱藏的戰前人特徵,你沒有理由看不出,我想,馬爾科也知道,我估計你的獨眼裡只分三種人,第一,死人,第二,能被殺掉的人,第三,不能殺掉的人,對麼?”
拉米雷斯冷哼一聲,悶聲道:“如果說戰前人的特徵是喜歡叨嘴,那我是看出來了。”
西蒙彷彿有無窮的傾訴**,況且他的身體機能在經過海德拉基因藥劑改造後,騰出了大量動嘴皮子的空暇精力,於是他說道:“你就對戰前的世界不感到好奇麼?繁華如夢的物質世界,無憂無慮的生活,金燦燦的陽光照耀著的草地。”
“年華短暫,無暇幻想。”拉米雷斯停下了腳步,扭頭看著正欲喋喋不休的戰前小子,獨眼爆射出如有實質的精光,說道:“我猜我們倆出來不是為了什麼狗屁的檢查十字軍滲透蹤跡吧。”
西蒙無所謂地走到了前頭,而且一步不停,空曠雪地清晰傳遞著話語:“你可以在出發前拒絕我啊,或者找個藉口讓馬爾科來。”
風雪驟然,才十來秒沒動,粉塵似的灰雪瞬間黏附了外套、面罩。槍支上的舊雪,在西蒙幾乎要喪失在視野前,拉米雷斯重又邁出腳步,紡織槍套裡的卡賓M4晃動著,他奮力揮動著手杖,趕上了西蒙,看清楚了他的狙擊槍仍在肩後,似是幽幽地嘆了口氣。
西蒙細數著黃金眼追來的步伐,風雪呼嘯聲阻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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