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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哪裡有隻猴子?”路過的一箇中年鬍子男,走了過去,將他抱了起來,丟進了自己的車廂後箱中,開著車走了。
安保隊員們,順著達芬奇逃出來的路線,繼續追查,卻已經沒有了他的蹤影。
“三天之內,你們必須給我把他找到,滾!”梁博士對徒手而回的安保隊員們臭罵了一頓,眼睛裡氣得都快冒火了。
第七十一章爸!媽!我回來了!
【魔思覺得,這就是緣分,剛好在這中秋佳節的時候,寫到關於家的情節。這兩章,可能很多讀者不愛看,但是魔思想借此思念一下父母,因為又是一箇中秋佳節,魔思不能陪伴父母身邊,希望大家理解!】
一張機票,跨越兩千一百里路,歷時兩小時十六分鐘,王立紅從金城市,藍天白雲裡悠了一趟,飛回了自己的家鄉。
在機場的時候,一個小孩兒還鬧了個笑話,上飛機前,他死活不進去,一邊哭一邊說:“媽媽!我求你們了,我不要坐飛機,會消失的。”
他媽媽氣急敗壞的說:“死小子,你以為這是去馬來西亞啊。”
王立紅的家鄉漁溪鎮,是一個不算發達的城鎮,還有很多的鄉村,都沒有修建好水泥大路。這裡並不像金城市那麼繁華熱鬧,但是卻多了一份質樸的鄉村氣息。這裡,是生他養他的地方。
一座小的鄉鎮醫院,一座座新建的兩層三層的農村住宅,一條所謂的步行街,但是卻只用來趕集賣菜。街上沒有什麼品牌服飾店,就是一些小吃店,攤位店,還播放著刀郎的歌“那一夜我喝醉了,拉著你的手……”還有一些常年在家的婦孺中年,正在街道兩邊,擺起了麻將桌,娛樂起來。
有時候他們會為了一把牌,一塊幾毛錢的輸贏,爭執幾句,也會談起誰誰誰家的兒子,交了什麼樣的女朋友,大家評頭論足一番,還會為了哪裡有什麼私活兒可以接,工價多少錢一天,在細談祥說好一會兒。這就是王立紅印象中,永遠不變的家鄉感覺。
出了機場,搭了長途汽車,再轉車短途。下了汽車,王立紅踏出了車門的時候,有一種久違的感覺,話說從上次回家距離現在,又已經過了兩年。
王立紅下車之後,望著家鄉的一些變化,有些歡喜,有些激動。看著路面的坑窪和粉塵,他似乎又回到了十歲那年的夏天。還是腳下的這條路,那年,他和小夥伴兒們,穿著短褲背心兒,在烈日下滾著鐵環,嬉戲追逐。
“哎,這不是立紅嗎?好久不見,人又長帥了,出去找大錢回來啦。”鎮上岔路口買滷菜的朱大媽,看著揹著行禮包的王立紅,笑著跟他打了招呼,表情親切溫和。
“朱大媽!沒有想到你還認得我啊?哈哈哈……”王立紅望著已經白髮換青絲的朱大媽,笑著回應著,但心裡卻多了一絲對歲月的感嘆。
他還記得那個時候,朱大媽還挺年輕,每次去她哪裡買滷菜,她都會送王立紅一個雞腳雞翅什麼的。
“怎麼會不認得啊,我可是看著你從小長大的呢。”朱大媽一嘟嘴,言語樸實真摯,讓人覺得有種親近感。
告別了朱大媽,一路上又有好幾個叔叔阿姨的,看見王立紅回家,都滿臉笑容的跟他打著招呼,寒暄著。
“王三!你大兒回來了。”老爸的好朋友,買皮鞋的劉叔叔,看著王立紅,朝正在他店門口打麻將的立紅老爸喊道。
王立紅的老爸聽他這麼一喊,趕緊站起來,對自己的牌友抱歉道:“我今天不打了,立紅回來了,你們繼續吧。”
說完,開啟麻將桌的抽屜,將裡面的一些五塊一塊的零錢收好,趕緊朝王立紅走去。
暫別兩年後,王立紅看見朝自己走來的老爸,他心裡有種說不出的酸楚。在他的記憶中,老爸是一個精幹的男人,個子不高不胖,他不計較穿著,只要乾淨就好,有時候幾年都不買一套新衣服。總是將那一頭烏黑的板寸的頭髮,梳得整整齊齊,鬍子也颳得乾乾淨淨。
此時,在看自己面前的老爸,穿著的風格依然沒有改變,只是滿頭的黑髮,已經開始消退,黑髮中的銀白,已經佔了大多,原來平整的臉上,現在也已經有了皺紋,唯一不變的是那種眼神,那種關心的眼神,從以前到現在,一直沒有改變。
這時候,王立紅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詞:“時間都去哪兒了,還沒好好感受年輕就老了,生兒養女一輩子,滿腦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時間都去哪兒了,還沒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鹽半輩子,轉眼就只剩下滿臉的皺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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