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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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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夫只能氣呼呼地回答:“不,我會去接她,甚至會娶她,但未必會跟她一起生活。”

他撂下那句話就大步走出大廳。蓋義望著兒子的背影消失在視線外,然後轉身凝視壁爐裡的火焰。也許他不該等安妮和她的侍女離開大廳後才叫沃夫進來。也許他應該要安妮留下來幫忙才對。

沃夫絕不會像對他這樣跟母親頂嘴。事實上,他似乎很樂於順從她的意願,因為他非常孝順她。而安妮比蓋義更急於完成兒子的婚事。就是她嘮叨不休地要他在沃夫再度出征前跟他談迎娶的事。她無疑是在期待她的金庫再度被裝滿。但至少她可以無視於兒子的怨恨而逼他就範。

蓋義再度嘆息,納悶自己逼兒子娶奈傑的女兒是在幫她或害她。

即使同行的是二十個武裝士兵和幾個騎士,前往登博堡仍然需要一天半的時間。他們隨行不是為了保護他,而是為了在回程時護送一位淑女和她的僕人。

約翰的王國裡盜匪橫行。一些男爵在遭到放逐後淪為盜匪,攻擊仍然得寵的貴族。所以就算蓋義沒有堅持他採取預防措施,沃夫也會那樣做。他雖然不願意結這個婚,但也不想讓父親指責他因粗心大意而失去未婚妻。

未婚妻……想到那個骨瘦如柴的小惡魔就使他怨恨地低聲咕噥。他的咕噥使同父異母的哥哥困惑地朝他聳起一道眉毛。

他們剛剛拔營上路。要替那麼多人找到住宿處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昨晚他決定在路邊紮營。但他還是得在回程時找到住宿處,因為她很可能會堅持睡在床鋪上。

“你還是不甘心接受這門親事嗎?”雷蒙在他們並轡而騎時問。

“恐怕永遠也不會甘心。”沃夫承認。“我覺得很窩囊,好像我是被金錢買下的。”

雷蒙哼地一聲說:“如果提議結這門親事的是她的父親,那麼我或許會同意你的看法。但是──”

“我不想再談──”

“不,你最好在不得不面對她之前一吐為快。”雷蒙勸道。“沃夫,你到底對這門親事的哪一點不滿?”

沃夫嘆口氣。“她小時候一點也不討人喜歡,我不敢奢望她在這短短几年內就會改變。我怕我會恨我的妻子。”

“可以確定的是,你絕不會是第一個婚姻不美滿的貴族。”雷蒙低聲笑道。“農奴可以自由選擇配偶,貴族則沒有那個福氣。”

雷蒙那種幸災樂禍的語氣使沃夫揮出拳頭,雷蒙大笑著躲過那一拳。“你不必提醒我你的妻子是自己選的,而且非常愛她。”沃夫咆哮著說。“何況你不是農奴。”他更加大聲地抱怨。

雷蒙疼愛地朝弟弟微笑。很少人會像沃夫這樣斬釘截鐵地說他是貴族,因為雷蒙的母親是如假包換的農奴,那使他的處境異常尷尬,既不被農奴也不被貴族接納。但雷蒙比大部分的私生子來得幸運,因為蓋義不但承認他,還送他去接受騎士的寄養訓練,等他被冊封為騎士後又送給他一座小城堡作為他的領地。

有了領地,雷蒙才能娶到瑞奇騎士的女兒魯思。瑞奇是蓋義的家臣,本身沒有土地,幾乎不可能找到一個有領地的女婿,因此雷蒙看中他的獨生女令他非常高興。雷蒙一點也不羨慕弟弟是伯爵唯一的婚生子。他喜歡他現在的簡單生活。沃夫的生活絕對會複雜許多。

“現在離你初次跟她見面有多久了?”雷蒙問。

“將近十二年。”

雷蒙翻個白眼。“天啊,你認為她在這段時間裡一點改變也沒有?一點也沒有學會適合身分的言行舉止?她現在極可能會懇求你原諒她當初惹你討厭的行為。對了,她到底做了什麼事惹你討厭?”

“當時她六歲,我十三歲;她或許不清楚我是她的什麼人,我卻知道她是我的未婚妻。我想認識她而去找她,結果在登博堡的鷹棚找到她和兩個年紀相仿的男孩在一起。她在炫耀一隻獵鷹,聲稱牠是她的,甚至把牠弄上手臂。天啊,那隻獵鷹幾乎跟她一樣大。”

敘述著往事,與未婚妻初次見面的情景清晰地浮上他的腦海。她全身髒兮兮,好像在泥地上打過滾一樣。她沒有穿合乎她身分的服裝,而是像身旁那些男孩一樣綁著綁腿和穿著及膝的粗布外衣,露出一雙與她嬌小個子不相稱的長腿。

無法分辨哪一個是她使他傷透腦筋。他在打聽她的下落時就得知她的穿著怪癖。登博堡堡民認為領主的女兒自願穿成那樣跑來跑去是件很好笑的事。有些農奴會讓他們的女兒穿男生的衣服,但那完全是因為家裡買不起女生的衣服。但怎麼會有淑女自願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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