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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去冬來》'一個由家庭主夫蛻變成職業男性的全過程,家變情變→種種改變(文章略顯鬆散,但自強睿智的主角令人喜愛)' by 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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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推薦——

小秋和小葉從小一起長大,同居7年,感情穩定,還收養了一個孩子。然後無意得知原來小葉包了一個小情人大半年。小秋當然不肯放過,兩人爭吵起來,小秋毅然決定分手。分手後,小秋到了另外一個城市開始嶄新生活,找到自己的家人,做起了編輯。

這個作者,粉有意思。他的文,寫文風格伶俐,寫事寫人都很有條理,清楚明白的說明道理。文中無論有多少極品,總有主角是懂得人情世故。

本文一開頭,很平常,愛人在外面有了新歡,然後這個新歡還找上門來挖牆角。其實小葉後來對自己小情人還真算狠的,一句解釋沒有就讓小情人滾蛋,小情人自殺的時候還讓秘書送把刀過去。在一般小三文中,小葉的表現已經絕對夠挽回感情了。當然,不能否認小秋智商高處理得當:他在和小三見面的時候就錄音了,所以小葉連找藉口都不能。其實吧,我一直不太瞭解那些單身跑去跟小三談判的人,如果沒有像小秋那樣採用保護自己的手段用於以後跟愛人的談判,單單跑去聽一堆廢話讓自己噁心到底有什麼意義?

後來小秋堅決分手,也不是因為感情出軌傷害,而是這個男人的智商已經太低了,完全不是當初愛上的那個人了。人一旦愚蠢,就會不停的作愚蠢的事,就算想和好,也必須避避這個倒黴的風頭,不能把自己掃進去。

而小秋能那麼快決定分手,還是看到另外一對跟他們情況很類似的戀人的結局。那個小受更慘,完全是被掃地出門。

文章中有很多相當精闢的話,頗有點一針見血的味道。

最後我想談談收養孩子的問題。

gay無法生育,所以如果能夠收養一個孩子,就可以認為達到傳宗的同等效果。這個問題,其實從很久之前,任何一個無法生育的家庭都要面對。在古代,可以過繼自己兄弟姐妹的孩子。中國的風俗普遍認為,既然要過繼收養,反正花費是一樣的,找親戚的孩子不是更好麼,有血緣關係也顯得更容易親近。本文中的兩對戀人,一對是收養自己的侄子,一對是收養自己的私生子,不能不說都有點這方面的考慮。結果呢?收養侄子的這對,小孩才7歲,考慮問題很實在,他覺得跟在這個gay家庭裡他能得到的東西最多最划算,所以他也利用親情來呼喚小秋回家。收養私生子的這對,小孩覺得媽媽無可替代(當然孩子的思想很大程度受小攻的影響),所以他也希望有一個父母都在的家庭,最後歡樂的跟媽媽走了。6年,養了兩塊叉燒。為毛如此失敗?如果收養這個方法如此失敗,中國5000年來為何始終不絕?

其實,在古代,當一個家庭沒有兒子來延續香火而必須過繼一個孩子,有不少精明的父母會收養族中孤兒,為的就是這個孤兒沒有後臺,將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來教育出只孝順自己的兒子。

我琢磨,喜歡收養親戚孩子的多半是父親,而喜歡收養孤兒的多半是母親。仔細一想就知道,因為在中國夫妻分手,如果是父親親戚的孩子,母親基本上無法帶走,爭搶起來實力懸殊;而如果是孤兒,還可以憑藉父母誰對孩子更好來爭奪孩子。

結論:如果是gay家庭,在無法保證將來一定在一起,收養孩子最好不要找跟一方有血緣關係的。尤其如果一方在這段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更加不要收養跟強勢一方有關聯的孩子,否則很容易白白付出。 【推薦人:nmav 於2010…08…31(本文連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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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回帖合集】換攻換的好!最恨渣和聖母!故事情節不溫不火,挺舒服(是否三觀不正,諸位討論如內所示) (1票 14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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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有的東西很值得女人好好學,因為夠現實。記得,永遠不要做黃臉婆。聖母也不用了 【未央】 2010/12/14 23:21 (142字 44點)

絕對是好文,雖然真的很羅嗦

還有一點點偏激的跡象

但是其實是真正的道理

就是口氣稍微尖刻了點兒

但是這樣的說明很深刻啊

太現實了,落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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