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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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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居然能跟剽竊扯上關係?照這麼說所有的同人作品都是剽竊。再說了,直播帖裡面的人物是真實存在而不是樓主 【泡三】 2010/09/19 15:31 (562字 49點)

這居然能跟剽竊扯上關係?照這麼說所有的同人作品都是剽竊。

再說了,直播帖裡面的人物是真實存在而不是樓主自己創作的。

只是說,在找到靈感發源的地方,給貢獻了靈感的樓主表示謝意是從禮數、從感情上都應該做的。

那兩個人物不屬於直播樓主。但樓主的直播讓大家看到了,所有作者確實應該有所表示。

對作者處理問題的方式不贊同也不能隨便就說人剽竊啊~這得是多大的一項罪名啊?

這以後大家都不敢寫也萬萬不該在寫同人了,因為誰都沒法要到原作者的授權吧?

遙望JKR,遙望井上雄彥,遙望金庸……還要遙望所有不被授權的各種同人作品。。。。。。

排一個!或者糖小川有處理不當的地方,但我沒覺得是“下限”跟不認為是“剽竊” 【阿晉】 2010/09/19 15:37 (0字 21點)

Orz。。。至於麼。。本來只是個作者細心謹慎一點,而讀者善意提醒句話的事兒 【桃子醬桃子醬】 2010/09/19 13:17 (1326字 93點)

說實話這屬於無意間發現素材然後訴諸筆端,只是這個靈感能追溯到源頭。而其他更多時候我們恐怕根本不曉得那些大著作裡的靈感從哪裡來。

那個直播貼我也看了,首先,樓主就是直播了一件生活中偶遇的、讓她自己覺得很萌很值得YY的事情,所謂的CP也是她自己YY的,這樣的素材存不存在“設定”都還兩說。當然,先入為主,很多人也隨樓主YY了這個CP。

作者呢,基本上就跟我們在某篇小報或雜誌上看到了好萌的小段子突然觸發了自己想要為之寫點什麼的想法一樣,算是靈感源於生活。

只是因為我們平時追蹤不到大作家們的靈感來源,而在這裡能找到。

所以這位作者其實很簡單的,也能夠很禮貌、很完美的處理這件事:第一,禮貌滴去直播帖搭樓梯向樓主說一聲,表示自己因此插曲碰撞出了創作的火花,blablabla……

第二,文章開頭掛個宣告,說本文內某段落源自某某直播帖,已徵求原直播樓主同意or已回帖直播樓尚未得到回覆,如原直播樓主有任何意見請隨時知會blablabla……

最後,我對那些天熱火大伸展開的GN表示很囧……其實多大的事情?動不動就隨便扯到人品、下限、道德、盜用……換了誰對這樣攻擊性的詞彙都會非常敏感。倒不是為作者說話,作者沒能處理好是個遺憾,各種情緒下衝動自黑更加不理智。

但有時我們也需要思索一下,那些重若泰山的指責,是不是要更慎重、更慎重的使用……

我是覺得動不動就上綱上線的太累人了 【細雨無聲】 2010/09/20 09:33 (118字 9點)

你說一個作者,純粹就是寫一文好玩兒。偏偏被人 BALABALA的從倫理道德開始教育一番。人不想寫了不想玩了也很正常的。

就是,最後掐到誰都不寫文了,XQ的那堆就高興了 【rostau】 2010/09/20 11:11 (0字 1點)

說實話,我也不明白,為啥P大點的事,都能掐起來,精力都放在內部鬥爭上了 【rostau】 2010/09/20 00:15 (44字 13點)

中國人確實太閒了麼?有這個本事寫文去多好……

再排,糖小川這件事兒的確有處理不當上之嫌,但這跟RP盜用真扯不上關係 【阿晉】 2010/09/19 15:49 (128字 40點)

原直播貼我追過。糖小川連載時在文中給出了原帖地址我也轉來了神將

米想到還是有人揪著不放拿這事兒做文章

無語了

已刪除! 【黑黑專用MJ】 2010/09/19 09:10 (474字 107點)

刪除原因我已經跟本貼的黑黑本人說清楚

我希望來神將的各位發言都是出自自己的真心,

勿受他人引導也勿引導他人

晉 留

原樓主那個也就是路過看到一場景自己腦補的CP 【無憂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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