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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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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了吧?這麼老土?

燭光晚餐,別饒情趣,更添我非非之想。

悠揚的音樂奏起來,我和夢龍共舞。

她輕盈得有如粉蝶,把滿場賓客的眼光都吸引過來,將這麼個可人兒帶在身邊,真的有好有壞。

既能使人顧盼自豪,又令人憂心慼慼。

怎能金屋一所,鎖在裡頭,只供練某支使才好。

一念至此,我手心就冒汗。

佔有之慾已一發不可收拾,如果真的得不到她,如何是好?

我喜歡速戰速決,很忌拖泥帶水。

第五章

舞罷,返回座位。

燭光搖晃,照得見紅顏悽迷清麗,動我心絃。

我呷了一口酒,問:“今日之後,有沒有重新打算?”

問的含蓄,答的爽快:“決定辭官歸裡,回美國去潛心寫作。”

我驚駭萬分,完全想不到有此答案。

“為什麼?我不知道你有寫作興趣。”

問得多笨,我不知道的事才多呢。

幸好夢龍沒出言取笑,她很溫文仔細地答:“天分還有一點,興趣一直不濃。”“何解又毅然決定,作此打算,現今世紀,多的是投筆從戒,你倒打退堂鼓?”

“寫出個名堂來,再重出江湖,”

我大大不以為然,道:“那何必,業餘還是可以應付?”

“不,處事要專,方能事半功倍。”

“寫什麼題材?”

“寫盡人間險惡,世途滄桑。”

“夢龍,你自任判官?”我有點吃驚。

“練先生果然聰明蓋世!貧不與富敵,富不與官爭,我一個女流,無權無勢兼無財,只好當只過河士卒。有分量的寫稿人,官府都要忌三分,誰個以強權凌弱,我有權以筆伐之!”

“上山打虎易,開口求人難。這個我明白。要有什麼委屈,宣諸筆墨,實屬情理之內,可是文留千古,萬一其中有所誤會!豈不誤人一生”

“真沒想到練先生如此公道做人,值得尊敬!” 。

“哪裡,我有時也是個受害者,那起會執筆桿,有地盤的小子,老是開我玩笑。要收拾他們,又冠以妨礙言論自由與尊嚴之名,然則,我的自由與尊嚴誰個尊重了?”

“說得再對沒有的了。人海奇案多的是,要蒐羅罪證,談何容易?老是羅生門的故事,其奈之何。夢龍縱然不敏,斷不致於當個糊塗之官。只是江湖獨闖,試過遭人暗算,就得練武防身。判官之筆,一但握在我手,多少能起防衛作用。是否要使出來,權採自我。”

“誰個開罪了你,豈不慘情?”

“此言差矣,應該是誰個真真是狐朋狗黨,欺世盜名,作奸犯科,欺凌弱質,才要顧忌。倘若自問光明磊落,我言之都不成理,社會上多的是明理之人,衛道之士,豈容我諸多放肆?”

真正的判官,永遠是自己的良心。只有情虛之人,才會夜夜寒心,恐懼有日批判之至。

蓋世聰明的竟是程夢龍,而非我練某。

看見夢龍,想起練黛華,真教我心痛。

一般年紀,見識學養思想談吐何只千里,更遑論樣貌了!

一個養在深閨,豐衣足食,逍遙自在,不知人間何世。

一個江湖勇闖,披荊斬棘,自憐自勉,獨善其身。

還分明的吃過虧,受過苦,曉得坐言起行,保衛自己,兼伸冤雪恨。

這原是個你不仁我不義的世界,能夠做進可攻,退可守的武裝準備,談何容易?

跟夢龍傾談一夕,猶勝讀十年之書。

我們談至深夜,竟全無倦意。

豈只於此,我那非分之想都不期然飄然而逝。

莫非真的怕程夢龍有日筆下無情,醜化練某?絕不見得!江湖兒女,也講一點義氣。

練重剛只是尊重值得尊重的人而已。

我送夢龍回房間去,辭別之前,只作了這個要求。

“沒有助手隨行,你明天做一日義工如何?”

“當然!義不容辭!否則,更難辭其咎了。”

這程夢龍,真不好惹,卻老是如此引人入勝。

笑聲中,道了晚安。

我竟在曼谷度過意想不到的、愉快而聖潔的一天!

早上,還未到7時半,程夢龍的電話接到我房間來,說:“要先吃早餐嗎?車子8時半來酒店接!”

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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