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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氏身為焉明玉的親姑母,對自己侄女被關詔獄一事耿耿於懷,只覺得謝家人陰狠毒辣,這會兒看到周清,厭惡之色都未曾遮掩,恨恨道:“謝夫人此言差矣,那陶丁氏殺人為真、陶文鳳欲行不軌也為真,萊州知府頗有主見,並未受到幕僚的慫恿,屈打成招,逼迫陶丁氏認罪,反而仔細查探現場,找到了陶文鳳帶來的兇器,讓陶丁氏免受五千杖刑,由此可見,心存仁善方為正道,那等下作的手段永遠都不能拿上臺前。”聽到這話,瑞王妃不由皺眉,還沒等她開口,就被周清按住了胳膊。“妙判一文小婦人也曾看過,本以為上面的五千杖是傳抄之誤,畢竟大周朝只有杖六十,沒有杖五千的說法,沒想到您竟然親口承認了。”周清佯作不解,眼神不閃不避地迎了上去,將焉氏噎的說不出話來。後宅女眷看的多是詩詞歌賦,誦讀過律文的人少之又少,她們便與本朝的儒生一樣,對法令一竅不通,才會發現不了杖五千的疏漏。柳賀年坐在案几前,俊逸清雅的面龐早已漲紅如血。月前文章將將完成,他便交給了父親,請了無數文人傳抄。等他發現錯誤時,妙判一文早已傳遍京城,他再想改動,怕是難上加難。柳賀年心如明鏡,知道自己拒不認錯,反而會丟盡柳家的顏面,還不如主動承認。畢竟他做這篇文章的首要目的,是為了讓明仁帝順從民心,將謝崇處斬,這些微不足道的瑕疵,也不必放在心上。想到此,柳賀年緩緩站起身,衝著屏風略一拱手,歉聲道,“謝夫人教訓的是,有關杖刑,的確是柳某寫錯了,杖刑從六十至一百,並無五千之數,還請您莫要見怪。”柳家本就勢大,柳賀年又做足了虛心認錯的姿態,廳堂中的賓客對他讚譽有加,連說此文瑕不掩瑜。周清環視一週,杏眸定定注視著焉氏,繼續發問,“柳公子曾經寫過:婦女遭強暴而殺死人者,杖五千,如兇器為男子者免杖,是不是?”女人的聲音十分清澈,如同山澗中湧動的甘泉,不帶半點甜膩,顯得乾脆利落。但聽在柳賀年耳中,不知為何,竟讓他生出幾分不妙之感。“謝夫人說的沒錯,這話的確是柳某親筆所寫。”在座之人幾乎都看過妙判一文,柳賀年根本無法否認。見柳賀年已經墜入陷阱,周清雙目越發瑩亮,燦若繁星,“據小婦人所知,本朝的因姦殺死門並無這條律文,倒是前朝有相似的規定,難道柳公子抄錄文章時,一時不察,竟將兩朝的律令弄混了?前朝皇室昏庸無能、橫徵暴斂,百姓民不聊生,這些法令如同枷鎖,將他們牢牢壓制住,本就不該存於世,柳公子竟以這種法令來誇讚萊州知府,不知是張大人判案時出了錯,還是您刻意寫成這般?”此時此刻,柳賀年額角見汗,呼吸越發急促,雙手顫抖地拿著帕子胡亂擦拭。當時他被父親逼著休了明玉,思緒如一團亂麻,剪不斷理還亂,他從山東送來的密信上看到了陶丁氏的案子,似撥雲見日一般,認定了這是扳倒謝崇的好機會,隨即做了文章,卻沒想到會產生這般大的影響。看也不看滿臉羞窘的焉氏半眼,周清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到屏風處,讓眾人能將她的聲音聽得更清楚。“大周律規定:婦女拒姦殺人之案,審有確據登時殺死者,無論所殺系強姦調奸罪人均予勿論。女子活在世上本就不易,為保自身尊嚴與歹徒相鬥,實乃膽識過人、勇氣可嘉之舉,本就無罪,萊州知府自無用刑之理,所謂天理昭昭,不外如是。但到了柳公子文章中,張大人是斷案如神的青天大老爺,而遵循律法的錦衣衛卻成了十惡不赦之徒。”柳賀年緊咬牙關,目中隱隱流露出幾分怒色,忍不住辯駁,“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鎮撫司草菅人命,行事重上加重,難道在謝夫人眼中,堂堂大周竟是亂世?”兩人隔著屏風,當堂對峙,沒有人在乎今日是不是焉氏的壽辰,畢竟比起柳家的名聲,壽宴委實算不得什麼。“大周自然不是亂世,陛下垂拱而治,從未有壓榨百姓之舉,國家的稅賦比前朝削減數倍,但法不可廢、刑亦不可廢。柳公子生在高門,自不知寒門百姓苦。有人只為了幾錢銀子,便能做出鬻兒賣女的惡事,更別提還有不少貪官汙吏,無窮無盡地搜刮民脂民膏,若無刑律,依柳公子看,該如何遏制於他們的惡念?以德感化?以禮服之?若您真能做到,再來駁斥鎮撫司也不遲。”柳賀年張了張口,竟不知該如何作答,他渾身僵硬猶如石雕,只覺得渾身衣裳都被扒的一乾二淨,讓他萬分羞恥,恨不得找條地縫兒鑽進去。許久沒聽到他的聲音,周清低垂眼簾,語氣逐漸平緩下來,“小婦人雖沒讀過幾年書,卻也清楚‘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的道理,但更多的百姓連最基本的溫飽都做不到,談禮儀教化又有什麼用?不過是紙上談兵,不堪大用!還不如齊之以刑,就算民免而無恥,也能使大周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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