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1/4頁)
博搏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恃г何難Ы淌凇�
1950年4月,私立的相輝學院、勉仁學院在被相繼撤消、合併之後,吳宓被調到四川教育學院任教。9月,該學院又併入在北碚新建的西南師範學院。吳宓成為西師的歷史系教授,隨後調整到中文系。
吳宓對於自己沒有回清華而是到相輝學院的決定,日後頗為後悔,他說:“舉動之極端錯誤,而禍害以長者也。”
1961年,吳宓到北京參加會議。賀麟告訴他,周揚主張調他到中央文史館任研究員,專力譯沙克雷小說,因而願意陪他去拜訪周揚。吳宓未往。後來吳宓寫到這段事情時說:“若竟從之,後來周揚得罪,宓必受牽連。然謹慎不往。伏處西師,一九六八年以後仍受種種之懲罰與鬥爭,則何如其往耶?”
【晚景】
吳宓的日記成為了吳宓“反動”的罪證,據和吳宓一起蹲“牛棚”的西師中文系古典文學教授譚優學回憶說:1968年夏,兩派鬥爭又緊張起來。“革命群眾”突然對吳宓採取了一次“革命行動”。抄走了他的“反動日記”。這可惹下滔天大禍了。不但自討苦吃,還連累到我們。他日記裡說,叫中學生造反,等於拿小刀給孩子玩,沒有不傷手的。“文化大革命”是毛主席“親自發動親自領導的”。這不是明目張膽地反對毛主席罪狀之一。日記說“姚文元在江青卵翼之下”,是惡毒攻擊中央“文革”和“江青同志”、姚文元。罪狀之二。日記裡有些地方對毛主席的文藝講話,說了不全贊同的話,“狗膽包天”,竟敢“唱反調”,罪狀之三。我們在“學習”中,監督有時不在,不免對兩派的某些事有長短得失的議論,他也記在日記裡,而且記下是“某君雲”。“牛鬼蛇神想翻天了,那還了得”,於是我們被勒令於某日上午去某處集合。其他系的幾條“辮子”捱了毒打,殺雞給鵝看。我們捱了一頓毒罵。吳宓大概因為年老,免於捱揍,但被宣佈為“現行反革命”,嚴加監管。還據說“兩派同志都同意,公安部已批下來給吳宓戴這頂帽子”。這下真成為“不齒於人類的狗屎堆”了。
1968年6中旬,西南師範學院兩派武鬥再起,趕走了八三一的春雷造反兵團奪權後,召開批鬥原黨委書記張永青的大會,吳宓日記記載:包括他在內的“各類有罪之教職員(皆曾為張永青所尊禮、寵用、包庇者)共十六名,分列兩側,陪鬥(同受鬥爭)。”在批鬥大會上,吳宓不停捱打。學生們用竹條、樹枝或扔小石子打他,在被押進會場時,“旁人則以竹條打擊頭肩背不休(此時最痛)”,在臺前低頭請罪聽候大會批判發言中,“坐第一排之女生又頻頻以竹條打擊宓等之頭頂”。批鬥會結束後,吳宓回到家中,“以所歷簡告唐昌敏(吳宓所僱家務女工)。視表,正夕5時。所歷共只3~5兩小時,而在臺前曲躬俯立,則覺其長且久也!又按,宓自1904冬夜,為祖母痛打一次之後,一生未受鞭笞如今日者矣!”吳宓身邊沒有親人,每次捱打後,他都只能向唐昌敏傾訴。次日:“唐昌敏以藥敷宓傷處(左肩胛骨之下尖,膚色紅腫,未破)。”
6月21日,吳宓再次在批鬥會上被打傷。當天下著大雨,學生將他手上拿的遮雨草帽奪走扔掉。回家後,吳宓將情況告訴了唐昌敏:“唐昌敏導某鄰童入大禮堂,尋取宓之草帽,未得。”“唐昌敏買白酒三兩(二角四分)來,以酒浸藥(藥名紅油克膏,治跌打損傷),為宓一再用棉巾拭洗傷處。”
1969年3月6日,吳宓與其他被打倒的教師一起被集中到西師李園,過“集體管制生活”,強迫他們交待罪行和揭發批判。4月24日,吳宓等人又被強行遷往梁平(西師分校)集中進行所謂“鬥批改”。去梁平前,吳宓曾申請“年老衰弱留校勞動”,但未獲批准。
5月9日,在梁平分校召開的中文系第二次批鬥吳宓大會上,將吳宓押進會場的兩個學生狠狠將他從高臺上推下,致使他腿骨跌斷。腿骨跌斷的吳宓並沒有得到及時救治,而是被迫跪坐地上接受“鬥爭凡歷三小時”。大會結束後,吳宓被架回住處時“已成半死”。此後,吳宓“全身疼痛,在昏瞀之中,似兩日未飲、未食,亦未大小便。”在這種情況下,他仍被強迫寫交待材料,接受批判。直到6月21日,吳宓才隨全體人員回到北碚,乘卡車(坐行李包上)於清晨7時出發,晚8時抵達西師校內,“得人扶掖,且揹負至家”。
腿斷後,吳宓只能爬著要幾口水喝,幾口飯吃。有時,連水、飯也沒有。一次,他困在工棚裡,對著窗外大喊:“給我水喝,我是吳宓教授。給我飯吃,我是吳宓教授。”當他斷腿稍好一些後,
《細說民國大文人書》 第23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