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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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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忘不了她。無法忘記,就像我忘記不了那個從圖書館大門出來,熟悉的校園讓我有迷失感的那一天。

說再多也已經毫無意義。學校裡每年都有個舉行德育教育月。而德育教育絕對不是每年弄塊宣傳板出來就可以達到目的了的。我們是成長中的孩子,有誰可以給我們更多的關懷和引導?不要讓一個一個學生誤入歧途,最後開除了事。開除一個學生對於學校來說不過是一張紙一個簽名一個印章,而對於一個大學生來說,意味著徹底的毀滅。誰想這樣,誰願意這樣?我們不要悲劇,我們真的想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學習。

這大學生活,請——且行且珍惜。

大四

68。報社實習,遭遇舊時冤家

當年從學校退出新聞中心,我就明白要成為真正的新聞人在學校裡混是不行的。我決定涉足校外新聞媒體。大四時我選擇的目標就是武漢某報,這一次憑著發表過的一些拙作,我來到了該家報社,開始了我的實習生涯。

實習是非常苦的。其實我是個很懶的人,我並不適合做新聞,我多想象以前寫副刊稿那樣坐在寢室編一編就行了。我怕曬太陽,把我曬黑了,曬老了,曬醜了,我怕淋風雨,把我淋病了,(哈哈,寫出來後發現這話不能夠這樣說,呵呵)淋壞了。自從有了男朋友以後我成了一個非常非常嬌氣的女孩子。以前沒人寵,從小知道自生自滅,一切要靠自己,所以曾是個非常堅強堅強到頑強的人。現在已經面目全非了。原來嬌生慣養也可以後天造化。

這樣的實習自然是非常苦悶的,老師見我這樣也不大想帶我了。直到我在報社的辦公室裡遇到林立純。

初相遇的那一剎那,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麼會又遇到她?!可這分明是她!大學四年了,她一點變化都沒有,面板依舊白裡透紅,眼睛依舊像日本動畫片裡的人物,個子也沒怎麼長高。穿得依舊是很囂張。她看到我的那一瞬間,也怔住了,眼裡和我一樣是驚訝,注意不是驚喜。祖先們像個神仙,發明了那麼多絕妙的詞,不是冤家不聚頭。

我們對視了兩秒。我鼓起勇氣對她怯怯的說了句,是你呀,真巧。她看了我一眼,鼻子裡發出一股氣流,沒有答我的話。我訕訕的離開,媽的,還是那麼拽!

林立純是我高中同學。在高中的時候,我們兩個絕對屬於新聞級人物。我們班主任把我們兩個當成兩個寶。至於我們兩人的大名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我一向喜歡優秀的女孩子。雖然她比我狂傲十倍都不止。於是和她曾經有一段美好的友誼,一起上課,一起吃飯,珠聯璧合。

後來的故事就很俗氣了。林立純喜歡一個男生。而那男生喜歡我。不能夠怪我,我是沉默而內斂的女生,絕對不會橫刀奪愛。怪只怪她太過狂傲,男人如何受得了!可以毫不誇張的說一句,她已經傲到不可一世的地步。走路從來只看天不看人,從來不會對人笑,從來在不屑的時候都只用鼻子出氣。

後來在我和那個男生成為好朋友後,我們曾談到過林立純。我無比憤恨天地說,我實在不明白一個女生何以狂傲到這樣不可一世的地步。是的,她是漂亮,她是聰明,她是有才氣,她是有性格!這些我也有啊,我有那樣嗎?我沉默而內斂,見到人會微笑,見到不喜歡的人也只是不和她說話而已,而不會揚起鼻孔,用鼻子對她出氣。

話說回來,說我和林立純是如何反目成仇的。當年她見我和那男生關係日漸好起來了,大約已經鬱悶了多日。一日晚自習,我和那男生在低頭討論問題(我們都是好學生,我們表達喜歡的方式很簡單。)教室人不多,大約林立純聽到我們溫言軟語,心中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她竟然站起身來,揚起一本書就朝我們倆砸來!我覺得不可一世已經不足以形容她了,簡直是瘋狂!整個就是一神經病!我們兩個望著林立純,她頭也不回的把書包一提衝出了教室門。

不僅僅如此,從那以後,每隔一段時間她就會給我寫封信!信裡全部都是向我挑釁的話,說不會輸給我,說她多麼瞧不起我。每次給我寫了信後,緊接著就會再給那個男生寫一封。

我每次一看到課本里夾著信,頭立馬就變大了!

我覺得她真的神經有問題,抑鬱症或者是狂躁症妄想症。林立純是我見過的精神最不正常的女生,我已經無法從正常人地角度解釋她的行為了。

我沒有做任何反抗。心裡默默的覺得悲哀。班上那麼多人看著我和那個男生,可我還是覺得悲哀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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