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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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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手;我給你陽光》作者:寒雪韓星(完結)

生活中有些東西需要用文字記錄下來,但是有時我覺得用文字記錄已經過去的事情有點多餘,畢竟已流失的東西不可能再次找回來,即使用文字把它們留住了,以後再看,那個味道也不對。所以,常常陷入困惑。

也許寫作,就是為了讀的人而寫,也是為了寫而讀吧!生活中簡單的理由總是能比較久的存活著,就因為簡單的問題沒有過多的複雜,沒有過多的複雜就不會過多去推敲。生活上能有幾件事情耐得住徹底的推敲呢?理想遇到現實結果總是可悲的。

我的文字不能帶給別人一開始的震撼,但是,看下去,也許我們能找到同一種心情。

[正文:第一章 孤兒院的女孩]

我叫寒。我是在一個寒冷的冬天來到溫心孤兒院的。

“寒,你跟我來一下。”院長突然出現在我的房間門口,叫我去她的辦公室。

我放下手裡正在整理的衣服。尾隨院長到了她的辦公室。

“陳媽媽,你找我有什麼事嗎?”院長聽我這樣叫她驚訝的轉過頭。我知道她為什麼驚訝。“陳媽媽”是孤兒院裡所有的孩子對她的稱呼。她說這樣叫能讓我們感覺到家的溫暖。

但我,從懂事起,就不曾這樣叫過她。從小父母這個概念就不存在我的腦裡,沒有父母,家的意義就不大了。我只叫她陳姨。我知道她不是我的母親。今天會叫她陳媽媽,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也許為了給我在這裡生活的22年的內容畫上個完美點的句號。今天我要離開了。

“坐吧!”

“恩!”看著對面的她,感覺她這幾年老了許多。

“這是1萬元,跟一張紙條。你今天要離開,我把屬於你的東西還給你。”陳姨把一萬塊錢跟一張已經發黃的紙遞給我。我開啟紙,裡面寫著“拜託你們好好照顧我的孩子,謝謝。”那些字寫得很漂亮。這是我對那些字的唯一感覺。

“這些是我們那年在院門口發現你的時候放在你的襁褓裡的。估計是你的父母留下的,也有可能不是。”說著,院長的眼裡銜滿淚水。我知道那是不捨。也是想起我那年冬天一個人躺在襁褓裡的樣子。

“恩,但是錢我就不拿了。這麼多年都是孤兒院在照顧我。這些錢就留下來吧!”

“你這次出去,身上也沒有多少錢,還是拿著吧!這樣我才放心。這個手機你拿上,每個離開這裡的孩子都有,保持聯絡。好了,去吧!”說完她轉身背對著我。

“恩。”我轉身離開了。在帶上門的一瞬間,我隱約的聞到淚水的鹹澀味。我是個不會哭的人,從小到大都是別人的眼淚在我的身邊打轉。而我,對於身邊發生的一切都沒有多大的感覺。

在孤兒院的22年裡,老師的失戀,看門的大叔跟他老婆離婚,同伴的苦惱,後來才被送進來的孤兒的痛苦。我都知道,都看在眼裡。我把他們這些事情看成是很正常的事情。

每個人的生活,我都只是一個旁觀者,其中的痛需要他們自己承受,我唯一能做的,只有傾聽,觀看。我不是他們人生的編劇,我不能代替他們做任何決定,人生需要他們自己去決定自己去走。

孤兒院就是這樣一個痛苦的代名詞。所以,今天能離開,我一點留戀都沒有,只是有一種莫名的興奮在我心裡激盪。我等這天等了很久。

回到房間,把剩下的衣服收拾完之後。安靜的走出房門。誰都沒有道別。因為我沒有值得道別的人。穿過操場的時候,我想起蕭美。蕭美跟我一樣是在孤兒院裡長大的。長得很美的一個女孩。她比我早離開這裡。

開創這個溫心孤兒院的人,在開創之初,規定這裡的孤兒必須在年滿22歲才能離開。蕭美大我一歲。她是我在孤兒院的唯一玩伴。

抬頭環視操場。

在操場東邊的角落裡有棵槐樹,那曾經是我跟蕭美被罰站的地方。當時,我9歲。我不知道我是幾時生日,所以,我把自己的生日定在12月25日。蕭美把自己的生日定在12月24日。說是要比我早一天。她就是這樣一個要強的人。什麼都要比別人好,即使只是一點點也好。

那年聖誕節。蕭美為了給我過生日,在半夜的時候把我推醒。把我帶到教室裡。她讓我閉上眼睛。看著她那傻得可愛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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