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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 14 章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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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華的屍骨從晝山市郊的某個荒廢山頭挖掘出的那天,警察找到學校,聯絡林循過去辨認屍體。

那天,她正好十八歲。

林華到晝山打工的時候,林循只有七八歲。

這期間,除了每個月寄回的信件、生活費,他從來沒回過青原。

跨越好幾個省份,一千多公里的距離,不論是什麼樣的交通方式都不妥當——要麼費錢,要麼費時間,都不是他能承受的。

這樣算起來,她已經有十年沒見過他。

何況,在青原的時候,年復一年的焦灼等待;來晝山之後,三年裡大海撈針般的尋找……

無數次抱著期待和幻想,又一次次破滅,心裡其實隱隱地猜到過結局。

如今塵埃落定,本應鬆口氣的。

所以,林循在從學校過去的路上,以為自己不會有多難受。

可當她親眼看到他,突然就沒繃住。

那屍骨被埋了那麼多年,皮肉腐爛嚴重,已經沒有任何可辨認的特徵了,只有腳上那雙鞋還能窺出當初的模樣。

林循認出來,那是他失蹤的前一年春節,奶奶寄過去的。

為了做這雙鞋,奶奶帶著她翻山越嶺去鎮上,特意買了最好的橡膠底,在家熬夜做了兩個禮拜。

林循蹲在那荒蕪山頭,沒表情地盯著那具面目全非的軀體。

眼淚大顆大顆砸進旁邊翻挖上來的新泥裡,她倔強地伸手擦掉,胃裡食物殘存翻江倒海湧上來。

旁邊的女警不忍心,伸手輕輕捂住她眼睛。

林循卻躲開她手心,執拗地睜大眼睛看他。

她知道的,想吐不是因為氣味難聞,更不是因為那場景有多駭人。

她只是突然想起了很多模糊的記憶。

小時候,每年她過生日,都能收到不遠千里從晝山郵寄來的包裹——裡面裝著城裡孩子才會有的洋娃娃、彩色蠟筆、粉色的鉛筆盒、卡通圖案的小書包……

村裡的孩子們都很羨慕她。

羨慕她有個在大城市打工的爸爸,所以能靠寄回來的錢上學。

也羨慕她過年有新衣服穿,家裡櫃子裡珍藏著他們從沒見過的玩具。

林循自然很得意。

彩色蠟筆她不捨得用,便時不時擺弄那洋娃娃,纏著奶奶用家裡剩的布頭給它做各式各樣的衣裳。

走到哪兒都帶著。

總之,那幾年,大概是林循過往的人生裡,唯一覺得自己像公主的時候。

被人欺負了會哭,然後歪歪扭扭寫信給爸爸告狀。

那信來回兩個月,每次他的安慰到的時候,她連跟誰鬧彆扭都忘了。

可就算是這樣。

林循從來不覺得自己是個沒人管的留守兒童,她快樂又肆意,在青原黃沙彌漫的山區野蠻生長著。

哪怕是十一歲那年秋天,林華的訊息戛然而止之後。

奶奶飛快地蒼老,她開始逼著自己迅速長大,代替他成為家裡的支柱。

別的女孩青春期是否諸多浪漫情愫,林循不知道。

她的十幾歲,蹬著三輪車騎過晝山長長短短的坡道躲城管、抄著板凳酒瓶應付燒烤攤上酒後鬧事的醉漢、滿城東奔西走在大街小巷貼發尋人啟事……

掙扎著在晝山生存下去,然後,找到他。

色厲內荏也好、外強中乾也罷,總之成功地造就了這副他人看來刺頭般的性子。

害怕、委屈、少女情愫,統統都無暇。

哪怕是這樣。

她好像也沒覺得多痛苦。

或許是內心總認為這樣的日子終究會過去。

等找到他,一家三口回青原,一切就能回頭。

可回不了頭了。

十八歲的林循蹲在那山頭,咬著牙一次次伸手抹眼睛,心裡絕望又負面地想著。

這一次,她是真的沒有爸爸了。

……

那天認完屍體,林循被警察送回了家。

她在家門口站了很久,看著地下室隔板間亮著的暖燈,手抖得不像話,最終還是沒敢敲門。

她不知道怎麼跟奶奶說這件事。

早上去上學的時候,奶奶還答應她今天會早點收攤,給她買個生日蛋糕。

奶奶邊收拾出攤的東西,邊感嘆,希望林循二十歲生日的時候,能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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