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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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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也長大了。

二十一歲這一年什麼都好,就是和萬重見面太少,只不過三五次,真是要把我這活力正壯的小夥子給逼瘋。

我二十二歲的夏天,上皇去世。前後萬重整整三個月沒來。來的時候,帶著深沉的痛苦和悲傷,我想他一定曾受過先皇的照顧。

他直接把我扔到床上,撕碎了我的衣服,把我壓倒。我儘量放鬆身體,配合著任由他把我貫穿。他比以前激烈,或者說在瘋狂發洩心裡的痛苦。我努力剋制呻吟哭泣,沒有說話不去打斷他,抱著他迎合著他。我忽然就明白了當初萬重的縱容,他那時說過,“有些火氣,只有衝著最親近的人才能發出來”,真是這樣啊。

這一年,我只認真的做了一件事。

就是頭一年派出去仔細搜尋薛蟠罪證的大孜、大峁回來了。既然是他們經手,那就不找別人。我總結了一下,寫了份訴冤書,讓他們抄了很多份,趁著半夜無人,扔到各個名聲清直的大臣府裡。

過了沒幾天,就聽賈薔說這事就在朝堂炸開了鍋,多名大臣要求嚴懲,皇帝下令嚴查。然後,薛蟠被判斬立決。

聽說薛姨媽四處活動幾乎花光了家財。我和賈薔也被老祖宗叫了去,王夫人教導了我倆一番什麼叫一損俱損,希望我們也出力幫忙。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薛姨媽送了重禮給貞寧和弟妹,我讓貞寧等到合適時機備份差不多的給回了禮。

最後王家賈家的奔走還是沒有擋住薛蟠人頭落地。連帶那個判了葫蘆案的葫蘆僧賈雨村也丟官罷職永不錄用。

少了薛蟠和賈雨村的連累,將來賈府的罪名會少一些。再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薛蟠本就該殺。更何況,我討厭薛家的人,這樣做自己心裡高興。

因為事情由香菱而起,薛姨媽把她狠狠打了一頓,找人要賣了青樓去。我早就安排了大籌等著買過來。想來只要打聽那個賈雨村的過去呆過的地方,找到她的家人也不難。書上說她的父親病死了,可是她總有母親和族人吧?要是找不到,尋個本分人家把她嫁了,也不是難事。希望這個苦命的女孩子能後半世平安。

真過癮。這事的結局真讓我痛快。動用人力物力去做這事,真值!

萬重來的時候,埋怨我不事先和他說一下,他有更好的法子,用不著這樣的歪招。萬重能知道是我的手筆,我有點吃驚,又覺得理所當然,知己就是知己。我調笑他,“還是我的小妾瞭解我嘛”,結果被他修理的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好吧,這是我自找的。

我擔心這事又像薛寶釵選秀的事情一樣,告訴萬重後,他又會為了幫我去欠皇帝或者什麼人的人情,所以在信中沒提。但他就是知道是我乾的。他說除了我,沒人用這麼陰損的法子害人。我聽了氣哼哼的把他給吃掉了。

據他說薛寶釵為了這事,臉面都不要了,用了一些手段去勾引定王。事發後,讓定王為薛蟠求情的事落了空,還被定王妃打了個半死。不過最後還是被定王收了房,只是只做了上不了皇家玉蝶的妾。

日子如同流水,轉眼又是一個年頭。我二十二歲這年還是什麼都好,就是寂寞難耐。

我已經二十三歲,很快就要到了重新回去上班的日子。

等起復還朝後,我就要過忙碌勞累的生活,還得搬回府里居住。到時候可能和萬重見面更少、更不方便。想想都覺得要鬱悶死了。

我把不滿告訴了萬重,他卻神情古怪複雜,隱隱擔憂,欲言又止,但終於什麼也沒說。

這裡面有問題。我心中疑惑。可我在床上壓倒他審訊他半天,他也沒招供。那我就沒辦法了。算了,反正很快就會知道。

正文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八章

出了孝期,我遞了奏摺,沒多久就接到聖旨,內容就是我當上了起居注館下面的一個從七品小官。按照我的履歷這個品級差不多,能夠留在京中,我很滿意。

工作內容在問過賈薔後,知道是記錄性質的。官方解釋是:聽政、朝會、宴享、祭祀、典禮、每年勾決重囚、常朝、要侍班;謁陵、校獵、巡狩皆隨侍。

起居注館下面一個編纂五品,兩個編修六品,負責編纂整理;兩個負責記錄的編錄。我就是其中之一。

平日裡上午編錄要記錄君臣言辭,下午到第二天早晨輪流在皇宮輪流當值,以便及時記錄下午夜裡發生的事。當值後,可休沐一天。

我不記得有這麼個起居注館,賈薔說了才知道原來是翰林什麼的兼任,一年前才單獨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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