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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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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雪完全的愣住了,完全沒料到他們倆之問竟然是這樣說話的。就是到離婚,她與鄭餘也沒有這般的反目成仇,相互生恨啊!

“你看,我明明很想好好說話的,可是他完全不給我機會。”說著,餘越又摟著安雪又是哭又是喊了起來。

“我又不會安慰人,怎麼辦呢?!”事實上,安雪一直在聽餘越說汪洋父母的壞話,總說他們對她桃三撿四、橫豎不順眼什麼的,可第一次聽到汪洋說餘越的不是。

安雪跟餘越同事了大半年,桌子對桌子坐的,也算有些瞭解她。她確實是個喜歡佔小便宜的人,難道真的佔了汪洋傢什麼小便宜,讓他們受不了才要離婚?!可是,為了一點點小便宜就要鬧離婚,這也好像是說不過去的。

“我不要你安慰我,我就是沒人說話,想說你聽聽。你光聽就好,我不需要你給我出主意,不需要你給做評論。你別聽汪洋的,我沒佔他們家便宜。結婚兩個月的時候我們就吵得很厲害了,因為公婆說我經常回孃家喝喜酒。汪洋每週才能回來一次,兩個月我就有六個週末不在家裡陪汪洋,他們說他們見了都心疼兒子,找了媳婦就好像沒找媳婦一樣。我是去喝喜酒,又不是去孃家玩,你說他們說話有沒有一點道理啊!還說我拿他們家錢給孃家做面子,每次出手大方地很。安雪,你評評理,一次是我妹妹結婚,我能不去喝喜酒嗎?!我的親妹妹,我能不封大紅包嗎?!兩千塊很多嗎?!第二次是我哥哥家小孩子過週歲,我能不去喝喜酒嗎?!我的親哥哥,封兩千塊很多嗎?!再說我馬上要生小孩了,我的寶寶過滿月週歲,他難道不回禮的嗎?!第三次是我親爺爺七十大壽,你說、我能不去喝喜酒嗎?!人生有幾個七十歲?!我是最爭氣的孫女,難道我不趕最大的情?!兩千塊算很多嗎?!第四次是我堂哥娶媳婦。我堂哥家裡窮,三十幾才娶到媳婦,我難道不去?!五百很多嗎……”

“你兩個月工資沒這麼多。”不想再聽了,安雪終於明白,她確實是有問題的,只不過平時只說別人不說自己罷了。

“我用的我們倆結婚時的小金庫,又沒找他們倆老傢伙要錢,他們兩個老傢伙為什麼就非跟我過不去呢?!”餘越依然是想不通。

“問題是,你在封大大小小的紅包時,跟汪洋商量過嗎?!如果是跟汪洋同意的,他為什麼不幫你在兩位老人家面前說清楚呢?!”她當然明白清官斷不了家務事,可是已經卷進來了,要退出去也不行了。

“他一天到晚在鄉里,我怎麼跟他商量?!再說,這是家裡的事,還用跟他商量什麼?!外面的事才由他拿主意,這是我們早就商量好了的。”餘越不高興了,覺得安雪完全不是幫她而是幫汪洋他們家。

“我記你說過,你結婚的時候一分錢嫁妝都沒有,爸爸媽媽也沒有給壓箱錢是吧?!所以在錢的上面,我覺得你應該謹慎一些。比如你結婚的時候你哥哥給你封了多少的紅包?!可以告訴我嗎?!”餘越家裡是個特例,兄弟姐妹特別多。現在這個年齡的人家裡一般最多兩個,而她家裡三個。

“我家窮死了,我爸爸媽媽都沒錢給我,我哥當然更也沒錢給我,現在他還住爸爸媽媽家裡呢!”

“可是你結婚的時候你哥哥沒有給一分錢你,而他孩子過週歲你就封兩千。我做為你的朋友覺得正常,可是汪洋他們家呢?!肯定覺得有點不舒服的。”安雪又明白了,錢肯定只是矛盾中的一小部分,肯定還有許多別的矛盾餘越並沒有對她說,而是一直過份誇大汪洋家的錯。

婚姻真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如果不是親身經歷,怎麼能道清這其中的道道呢?!

以此為戒,如果以後有了自己的婚姻,好多的小事也應該注意的。婚姻中無小事,小事也能變大事,直接倒置悲劇,比如餘越……

“說來說去就是嫌我家窮啊!我窮怎麼了,我窮他們一開始就知道,一開始嫌我可以不要讓我進門啊!當初是他們八抬大轎把我迎進門的呢!”賭氣地把臉轉到一邊去,餘越怎麼也想不通她的婚姻怎麼就成這樣了。

“那、明天怎麼辦呢?!”如果她的婚姻可以說得清楚,想必汪洋與她早就說清楚,不用相互扯皮了。安雪只得跳轉話題,跟她說說眼前的。

“我才不跟他離婚呢!我現在算是明白了,男人沒一個好東西。以前我總讓他跟我一起買房子,他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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