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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輕盈無力而又殺氣銼鏘的,如流星橫越天際,如月光追及腳步般,沒入了他的胸口。
喉口咯咯幾響,手指抓撓著胸口,黑衣人似是想說什麼想做什麼,都沒能來得及,只得頹然不甘的,緩緩後倒在橫流的雨水血水裡。
他落地,蕭玦亦一個踉蹌。
秦長歌立刻伸手挽住他,皺眉道:“你怎麼用了星芒劍法,這個極其耗費真力,你現在哪裡經得起?”
“這傢伙武功高,夠冷酷,要不能一擊必殺咱們就……死定了……” 蕭玦最後三個字說得低微得幾乎聽不見,秦長歌卻早已覺得不對勁,在暴雨中淋了這許久,他身子怎麼還這麼熱?伸手一模他額頭,面色一變,怒道:“你發燒了!”
話音未落,蕭玦輕喘一聲,重重栽倒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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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逞能……逞能……叫你逞能……”秦長歌拼命扶著蕭玦,咕噥著去那被踩破肚皮的屍首中取了自己的鋼絲——剛才他布在屍首腹部,絆住了黑衣人首領的腳,才阻礙了對方一剎那使偷襲成功。
他身上就兩件東西,先前撒的那粉末和現在的鋼絲,秦長歌一向狡猾,狡猾到他每次帶的防身用品幾乎都不同,這是他前前世的習慣——因為樹敵太多,為了防備,他的殺敵辦法永遠層出不窮,時時更新,永遠不給自己的敵人摸熟他的應對殺人防身技巧。
而且他亦善於利用地理環境形勢等重重因素殺人,曾經前前世有人分析過睿懿皇后寥寥可數的幾次出手,認為他如果去做殺手,一樣會發射。
秦長歌現在可沒空想怎麼殺人了,他努力的扶起蕭玦,用鋼絲綁好他,拼盡全身力氣往村子裡走。
這四面曠野是沒法躲出去了,只有回到村裡,本想奔到劉二嬸子家,趁混戰事溜進去,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現在揹著個傷痛之人,如何能冒險呢。
先隨便找個房子歇著吧,再呆下去,過河搜尋的那批人回來,自己兩個人這回可就真吃不了兜著走了。
蕭玦會倒,也在意料之中……受傷流血,深水潛藏,一路暗殺,再加上最後不留餘力的奮力一擊,傷後的體力透支,不倒才奇怪。
說實在他能堅持到現在已經很了不起了,多虧多年練武不輟打熬的好筋骨。
頂風冒雨,全身溼透的秦長歌深一腳淺一腳努力在暴雨中跋涉,不時偏頭用肌膚感應一下蕭玦的呼吸,他呼吸依舊是灼熱滾燙,觸及頸部的肌膚熱辣辣的,那種熱度,秦長歌真的很擔心會把他那在他看來本就不算絕頂智慧的大腦再燒得更笨一點。
艱難的伸手試了試蕭玦的溫度,秦長歌無聲的嘆了口氣,說不擔心是假的,這個年代沒有消炎藥,傷口感染得了敗血症的後果——連他也不敢想。
眼光落在蕭玦受傷的手上,先前匆匆包紮的布條早已不知什麼時候掉落,傷口長期泡在水中,皮肉全部翻卷著,慘白滲人。
想來,是很痛的吧?
可是他剛才,連哼都沒有過。
雖然從來沒把皇帝這個身份當回事,但秦長歌也知道,人一旦登上那個君臨天下的位置,是很容易被不同的地位視野角度變化而導致感覺逐漸改變的,居上位者多半如此——同患難時,一口水也恨不得與你一分兩半,富貴後,他會恨你怎麼當時不把水全給他喝?害他這個萬乘之尊要喝你口水——噁心——這麼侮辱朕——找個理由——宰了!
地位的變化,利益的重新分配,形勢的轉向等等導致心態變化,明朗轉向陰鶩,善良轉向暴戾,謙恭轉向驕橫,平易轉向矜貴,倒子比比皆是,秦長歌很理解,也不以為奇。
然而現在這個皇帝,天下最大帝國的主人,同樣的坐不垂堂的千金之子,一聲命令可令千萬人頭落地的主宰者,至今亦能為了心愛的女子奮起殺人,不顧己身,沒把自己貴重無倫的命看得比她更重,只是單純的想做個保護好身邊女子的男人。
秦長歌仰首,暴雨如傾沖洗著她清麗顏容,她神情憂傷而目光深遠閃爍,如被雲鬢遮沒的星光。
咬牙揹著沉重的蕭玦,秦長歌不敢多在外面走路,直接躲進了村東的一座空房內。
說空,也不過是因為主人被殺光了而已。
這個村子,連同去村外搶金子的人,大約都已經被殺光了吧?
寶玉衝去了濃厚的血腥氣,秦長歌用肩膀撞開門扉,一眼確定沒人,鬆了口氣,蹣跚地進了屋子內,找了張床,小心的將蕭玦放下。
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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