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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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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沒完沒了了是吧

劉春玉原本死死扣緊的雙手微微顫抖起來,似不願回憶先前發生的事,聽到江南這樣問,一張臉頓時蒼白得跟紙一樣,流露心如死灰的憔悴。

她咬緊唇,直到滲出血跡,才緩緩開口說話,字字鏗鏘用力,像認真到極至。

“王金龍的確是我殺的,我謀劃了一切,就是想殺死他。殺了他我比誰都痛苦,可是,我沒有不那麼做的理由。之前不是我不想承認,你可能不會明白,真將他殺死的時候我一直恍惚,不知是殺了他,還是自行了斷,殺死了我一直心心念念,全力以赴的愛情。那一刀就像捅在我自己的心上,那麼疼。我從家裡跑出來,怎麼回的我媽家我通通不知道,直到警察把我帶到公安局,我的腦子仍舊一片空白,想不起來到底發生了什麼。我不相信自己會殺了王金龍,我覺得我這輩子都不可能捨得傷害他。”她抬起頭看她,眼淚像斷線的珠子大顆大顆的砸下來。聲線已經哽咽,但那些話江南仍舊聽得清,她說;“因為我真的愛過他。”

江南不說話,看她慢慢滲出笑,連嘴角都微微彎起。很痛苦,卻又像想起什麼美好的東西,不自知的笑彎唇。

接著緩緩說:“女人總是很傻,執意記得一個人最初的樣子,因為那個時候最好,便到死都不願忘記。哪怕最後一切都已面目全非,但心早已畫地為牢,想掙扎,就只有頭破血流這一種辦法。現在的王金龍可能成了全世界人都憎惡的混蛋,早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就對我一點兒都不好了,他時不時就打我,往死裡打。但我在最好的年華里遇上他,那時的王金龍也是最好的,我這一生不會再有比那更美好的回憶了。我殺他,不是怕美好的回憶被他給徹底的糟蹋,就想讓一切都在這裡結束。只要他活著,就會給太多的人帶來痛苦和困擾。他可以喪心病狂的傷害我,但別人是無辜的。於是我就在他的酒裡下了藥,等他發作的時候殺了他。就用那把匕首,從家裡出來時被我扔在了車裡。”

難怪勘驗現場時沒發現打鬥的痕跡,也沒在被害人王金龍的身上提取到任何有關劉春玉的毛髮和指紋。她果然是有預謀的故意殺人,而且是在被害人毫無反抗能力的情況下。

江南靜靜的盯著她:“你殺他的理由就是因為對你們的關係絕望了?”

劉春玉搖頭:“他時常打我,折磨我,這些年還不是都過下來了。以前王金龍不是這樣的,不是我們之間出了問題,是生活將我們壓垮了,婚後我們的日子一直不好過,本來就不富裕,又先後下崗,之後他跟朋友做小生意,太實在,被人給騙了,欠下大筆的債務,日子就更加難過。那時候他心情不好,染上了賭博和燻酒的惡習,慢慢就變成了後來的樣子。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但我不這麼想,美好的時候都在一起了,艱難的時候更得咬牙挺過去。他之所以變成後來的樣子,只是太想向我媽爸證明他自己,證明他可以給我好日子過,他的初衷都是為了我。後來發生那些事,他整晚睡不著覺,時間久了,慢慢的連性情也變了,對誰都惡語相加,什麼事也做得出。那天他喝了酒,差點兒傷害了鄰居家十幾歲的小姑娘。我很擔心,知道現在的王金龍做得出,他喝得失去理智的時候根本控制不了自己。悲劇發生前就算報警也拿他沒有辦法,我不想他毀掉一個孩子,就決心殺了他。他死了,別人就消停了,哪怕賠上我,也值得……”

既然哀莫大於心死,又怎麼會泣不成聲?

要多大的恨意才會殺掉自己的枕邊人?都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緣分得來不易,而劉春玉當年是真的愛王金龍,心甘情願嫁給他,現在卻又親手結束了他的性命。到底多大的冤仇?

劉春玉說:“你知道麼,女人喜歡飛蛾撲火,為自己編織繭子,用金絲做成,以為華麗不可方物,其實是牢籠。如果為我自己,就算他對我不好,我還是想他活著。但他變得太壞了,我不能讓他傷害別人。”

江南從看守所出來的時候,沒有發動車子立即離開,反反覆覆思及劉春玉的話,想起一首詩詞,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悲涼。他們沒有詩裡的深情,卻有裡面的苦情。

許濤打來電話,問她:“怎麼樣?”

“確實是劉春玉殺的,詳細過程我都已經清楚了,只能做減輕處罰的辯護了。”

“行,我在所裡等你,咱們回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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