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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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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健康地活一千歲,活一萬歲,又如何?

夢碎孟浩然(3)

可長安文壇,那紅了櫻桃,綠了芭蕉的場面,真是“夜來風雨聲,花落知多少”啊!領風騷者層出不窮,出風頭者絡繹不絕,電視螢幕上斷不了跳出幾張油炸丸子式的肉臉,報紙版面上時不時冒出他們招蜂惹蝶,追香逐臭的傳聞。那炒作之震天動地,那砸呼之雷霆萬鈞,讓這個蟄居山中的心總癢癢的詩人,實在頂不住了。

他不能不想之再三,若不趁著李白還走紅的時候製造聲勢,若不靠著王維的官方人脈挺進文壇,京城地界的大小文學圈子,長安城裡的各位評論家碼頭,還有他的立足之地?腳跟都站不穩,有他將來坐在太師椅上蹺二郎腿當爺的份?“皇皇三十載,書劍兩無成”,他懊惱透了。寫了這多年,誰知道他是老幾啊?連老幾都不是,還想被當今皇上御用,豈不是在做大頭夢乎?

於是,他當即決定,不當隱士,在山林裡久了,只能越來越土鱉,還未完全土鱉之前,趕緊跳出去。怎麼說,流行歌曲唱得有理,“外面的世界更精彩”。於是,乘船坐車,曉行夜宿,由襄陽而南陽,由南陽而洛陽,接著,人便出了潼關。說實在的,這位既是山裡人,又是鄉下人的老土,西望富貴氣象的長安,花團錦簇的都城,一雙眼睛怎麼也不夠用了,兩條腿也覺得短到邁不開步了。

“雪盡青山樹,冰開黑水濱。草迎金埒馬,花伴玉樓人。鴻漸看無數,鶯歌聽欲頻。”這一切一切的歡樂愉悅,這一切一切的聲色誘惑,讓他目瞪口呆,直後悔自己覺悟太晚。看來,就文人而言,短暫的冷落,或許可以忍一忍的,口頭的清高,無妨可以講一講的,但長久的,乃至永久的寂寞,又有幾個能耐得住呢?

時下北京城裡,很有一些文化人,在遠郊區縣買了房子,權當別墅,漸成風雅之舉。可通常只是去小憩幾天,約略澄清肺部的都市風塵以後,又來不及地趕回城裡來。緊接著,出席這個會,參加那個會,日程排得挺滿,忙得不亦樂乎。有時,一天兩個會,上午一個,下午一個,晚間還得酬應飯局。無論到哪裡,都逃不脫尼古丁的烏煙瘴氣。

可是有什麼辦法呢?文壇就這麼勢利。他什麼都不寫,或者,他什麼都寫,可就是寫不好,或者,他就是狗屎,但他有發言權,就行。因此,第一,不能缺席,第二,缺席就意味著放棄話語權,第三,放棄話語權也就意味著你不存在。第四,最最主要的,文人最怕的就是這個不存在。

不存在,意味著消逝,不存在,意味著死亡,不存在,意味著被文壇除名。為了存在,哪怕天上下鐵釘子,下手榴彈,也得從城外趕回來,為了話語權,哪怕肺的新鮮空氣又被城市的惡濁空氣所置換,也認了。最可憐見的,莫過於那雙僕僕風塵,疲於奔命的腿了,有車者尚可,無車者的腳丫子也真是苦命之極。

由此,我也能理解公元728年(開元十六年),孟浩然屁顛屁顛要到長安來的緣由了。只有在這裡,才能發出他的聲音,才能爭取到他的話語權。在鹿門山,哪怕他是帕瓦羅蒂,沒有聽眾給他叫好,給他鼓掌,他做得再漂亮的詩,也是白搭。只有到了長安,天子腳下,他才可能實現從非御用文人到御用文人的跨越。

再說,他的詩友們,與他最要好的王維、李白,一個個都“待詔”了,都被御用了,眼看著飛黃騰達,前程輝煌,對他可以說是相當的刺激,相當的傷心。

老友王維就不必說的了,衝李隆基不請自來,登門求教,屈尊移就,串門聊天。獲如此之殊榮,豈不是一張紙畫一個鼻子,那臉該有多大?讓孟浩然都快羨慕死了。能夠在皇帝的視線裡存在的中國文人,確有不少;能夠在宮內有一間屬於自己的住所的中國文人,也許會有;但接待信步而至的皇帝陛下,把朋友從床底下拉出來介紹給皇帝,這樣親近待遇的中國文人,恐怕是絕無僅有了。

另一位老友李白,更是張狂到家,長安城簡直裝不下他了。在小酒鋪喝得醉醺醺的,還被聖上著人找到了他,要請他進宮裡去做詩。幹嗎呀,幹嗎呀,我酒喝高了,他還拿搪不去。那些太監們說,爺,勞駕您走一趟,要不,小的們沒法交待,生把他抬到了玄宗賞牡丹的御花園。那是何等的牛叉啊!高力士為之脫靴,楊貴妃為之硯墨,三首《清平樂》,“雲想衣裳花想容”,一氣呵成。唐玄宗高興得不得了,吩咐趕快給詩人準備醒酒湯。

夢碎孟浩然(4)

御用文人能混到如此地步,孟浩然想,也就登天入雲,別無所求了。如果他的那位同鄉,當年楚國的三閭大夫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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