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被半身人下藥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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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瞪視著畫像,內心更加凌亂——德加爾家怎麼會知道我的長相?……莫不是維蘭·德加爾畫的吧?他也來靈境了?在他眼裡我就是這副尊容?德加爾啊德加爾,當初我咬了你一口,其實你還是記仇的吧。
……又或者是本尼母子倆已經先行進入“夜鶯之森”,然後陰錯陽差地整了這麼一出?
“他們專門派了一個暗夜精靈來‘翠微之原’,給每個屯子都發了這張畫像,”毛姆觀察著我的反應,慢吞吞地說,“畫中人名叫席拉·塔拉,德加爾家指名要捉活的,懸賞一公斤秘銀……如果作為屯子集體揭榜,還有額外的一項報酬……就是今年或明年酒神慶典的桂冠。”
原來如此。看來德加爾家是下了本錢在通緝我,雖然不明覺厲,我還是有點飄飄然。
我艱難地轉動眼珠,只見許多半身人臉上都是一副“雖然很抱歉但是你就從了吧”的表情,開始更加真切地意識到全身都麻木了。
我挪回眼珠,死死盯住毛姆,他陪笑著說:“實在對不起,席拉小姐,德加爾家提醒我們,你非常危險,不宜發生正面衝突,所以……我不得已,在你的玉米粥裡摻了一點麻醉藥,但是請放心,這是我們的醫療常用藥,副作用不大,過個把鐘頭你就能恢復正常了,我這麼做,只是為了讓你能安靜地聽我把話說完。”
毛姆指天為誓說他們原本打死都不願意出賣我,但是,由於綠精們顯然已經掌握了胖普屯的秘密,那麼我的身份暴露就只是時間問題。一旦他們向“夜鶯之森”打小報告,胖普屯全屯的人都會遭殃。言下之意是,要怪就去怪綠精吧。
毛姆痛心疾首地說,自己身為胖普屯最年長的居民兼議會召集人,雖然不情願,也不得不出面做這個惡人。但他不會自作主張,而是讓大家透過舉手來決定我的去留。
需要說明的是,此時我全身僵硬一動不能動,話也說不出,連眼皮都眨得費力,所以眼睛很不舒服,刺激到了淚腺,眼淚就啪嗒啪嗒地掉了下來——絕對不是因為傷心害怕!
事實上,我心中意外地並不緊張,雖然不知是維蘭·德加爾本人還是他那位大表哥釋出了這麼一道通緝令並附上了我的畫像,但我直覺認為,這也許並不是真的“通緝”,說不定,還是一種“保護”。
雖然這樣想似乎有點“自作多情”之嫌——但是,不難發現“夜鶯之森”在翠微之原上有些政令不順,這種狀況肯定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德加爾家應該也有所瞭解。假設他們的本意是找到我,一道尋人啟事發下來,會不會讓敵對勢力或陽奉陰違的勢力誤以為我是什麼重要人物,反而引來了不必要的麻煩?相反,發一道強調“要活捉”的通緝令,降低了草原居民對我的敵意,倒可能是件好事。
當然,事情也可以從另一個比較悲觀的方向考慮,就是“夜鶯之森”裡存在權力紛爭。維蘭曾經說過務必要找艾羅本人,還得等他立誓才能把魔晶交給他,說明即使是維蘭,也並非百分之百相信他大表哥的人品;維蘭還說過,他跟艾羅的弟弟阿爾文並不熟。假設艾羅或阿爾文或這對兄弟倆都不是什麼值得信任的善茬,志不在救人而在魔晶,如果他們從維蘭或本尼母子口中得知相關資訊,那麼因此發出通緝也不能說完全沒有可能。
但說到底,我並沒得罪過他們,所以無論出於哪一種情況,只要到時候能設法聯絡上維蘭,對我來說應該不是太危險。自行分析了種種可能,我其實特蛋腚,但是外人不知道;他們能看到的,是我正雙淚長流的慘樣。
還不止如此——眼睛真尼瑪痛!於是淚水源源不斷地滑過鼻翼,我在呼吸(謝天謝地還能喘氣)的間歇不小心吸進了一點淚水,十分癢癢,於是嗆到,接著引發了一次純生理上的倒噎,像極了抽泣。
包裡那位發現了我的異常,在我腦中問了一句“你怎麼樣?”我當然不可能回答他,可是怕他誤會,心中一急,又是一次倒噎。
許多半身人還是心軟的,大約不忍卒看,紛紛把臉轉了開去;毛姆顯得有些無奈,他同情地看了我一眼,終於向眾人展開雙臂,狀似沉痛地說:“想想吧,我的親人們,朋友們!想想我們的決定會帶來什麼結果!建議放走席拉小姐的,請舉手!”
他可真會問。
果不其然,半身人們雖然臉上多半掛著一副為難的表情,且低聲彼此交換著意見,看上去就像在進行權衡似的,但是始終沒有人舉手。這樣的場面讓我想起上學時,老師在課堂上提出一個沒有人願意回答的問題,大家也會低頭皺眉翻書做“正在思考請勿打擾”狀,其實無非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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