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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背上,說:“改成……改成……雨肖,霄,霄吧,九霄雲外的霄。”

張明生沒有拒絕我。

我們還是習慣叫這個養子張小元,但他的證件上,卻是燦爛端正的三個字:張霄元。

還是那句話:張明生很會做表面功夫。

在外面,他是好父親,好丈夫,雖然曾經年少叛逆,讓家族小小地蒙羞,但他很快就改正了錯誤。他的祖父也很會做樣子,該給的都給了,錢、產業、公司,除了最核心的繼承權,張明生已然應有盡有。

張明生的大腦似乎也不同於常人,他出國留學拿了雙學位,接手公司一年就打理得井井有條,投資上有眼光,騎馬、射擊、潛水樣樣都優秀,時不時還做做慈善,支援支援青年藝術家,在荒淫的富三代公子哥里,他鶴立雞群。優秀到這種地步,似乎於他而言,不做張家的太子也沒什麼。但也有老派嚴格的媒體分析,這些都只是花架子而已,得不到祖父的信任,張明生擁有的一切很快就會蕩然無存。

就這樣,“張明生值不值得嫁”的話題曾風行一時。

然後他就跟來路不明的餘懷青結婚了。

也就是我。

結婚七八年了,我根本沒功夫思考嫁給張明生值不值得。原因有三:第一,我自認為基本上是個男人,第二,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圈子,第三,我沒得選。比起評估張明生的價值,我還不如努力加餐飯,抓住每一次出門的機會。人生已經這樣了,不如就湊合活著吧。

吃過午飯,休息片刻,等到日頭不那麼曬,我們幾個就動身去跑馬場。臨走時可可已經在自己的小床上睡著了,倒是免了一場哭鬧。小元有自己的馬術老師,也有自己的小馬,他天生和動物親近,第一次選小馬駒時,小元剛伸出手,一匹烏黑的小馬便溫順地垂下了頭。小元給它起名“閃電”。孩子的想法總是讓人捉摸不透,哪有黑色的閃電呢?

小元由阿山照看著,去另一個小一點的室內跑馬場騎馬繞圈。他這段時間心情不好,很少說話,帶他來騎馬是張明生哄他的方式之一。阿海知趣地在外面等候,留下我們夫妻倆獨處。張明生的品味確實不錯,他著意建造的私人跑馬場種了許多綠色植株,氛圍不適合縱情馳騁,倒適合慢慢悠悠地任馬踱步,走進去就像是到了野外。錢堆積出的自由,對我來說,聊勝於無。

我曾以為有錢人豢養金絲雀都會剪去它的羽尖,讓它不能繼續飛翔,然後盡情索取利用,直到它油盡燈枯。可張明生卻不這麼做,他的性慾並不過盛,不會像電視劇裡一樣整天壓著我做愛,好像做愛能解決所有問題、滿足所有渴望一樣。

相反,他十分在乎我的身體,就算我被迫成為一個不能走路的“殘疾人”,他也沒有為了省事就放任我的身體虛弱下去。他好像在盡力保持一個微妙的平衡,一邊用各種補品和風險極大的外出保證我的健康,一邊用鏈子和家庭鎖住我,讓我無法逃脫。假如我們是一對普通夫妻,沒有相識相遇那麼多事端和矛盾,我過的或許也是這樣的生活,只是腿上沒有鎖而已。可是,假如沒有過去的一切,我也根本不會和張明生結婚。我漸漸發現,張明生採取如此扭曲的手段,似乎只為換來一段不怎麼特別的普通生活。

既沒把我往死裡操,也沒利用我的警察身份。那他做這一切到底有什麼意義。我搞不懂他。只能推斷,張明生天生變態,普通人難以理解。

我喜歡植物,喜歡樹和青草,甚至喜歡被修煉得沒有枝蔓的灌木。大多跑馬場的味道並不算好聞,無論怎麼打掃,也總是有種塵土飛揚的感覺,還夾雜著動物的氣味。

張明生蹲下身子,雙手順著我的腳踝往上摸,潛進長裙的邊緣,往裡摸,摸到那把鎖。他幫我解開,像鬆開我的呼吸一般,我嘆了一口氣,渾身鬆懈下來。

其實我自己知道,我早就沒辦法騎馬了。張生只是找機會帶我出來散散心。

張明生把手遞給我,我沉默地覆上。

我想起在日本的旅行,我們一家安頓在一座孤寂的庭院,院裡鋪著潔白的石子,還種了幾棵嶙峋的梅樹,細細的綠溪潺潺而過。我不太喜歡這種氛圍,連一棵茂密的樹也沒有。我最討厭的,是那一條長長的,木製長廊,暗紅色的木,蒼涼而華麗,我穿著木屐,依舊由張明生引著往前走。每走一步,都會聽到吱呀一聲。我不知道那條走廊到底有什麼名堂,張明生牽著我,低頭淺笑。他一定是在笑我。

張明生的手心溫暖而乾燥,不容置疑地攏著我,我也懶得再想和他相關的一切,只想趕快站起來。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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