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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聖英說,10月6日去酒店看望丈夫時,看到酒店其他保安身上的著裝與焦所穿的衣服無異,當時焦還對妻子和幾位老鄉說,他們保安不但負責二樓安全,還得管好樓下停車場一帶,否則就是失職。彭說,她丈夫進酒店上班,紅霞製衣廠有好多人知道。奇怪的是,血案發生之後,聚龍酒店卻以停業整頓為名,將與焦一起共事的幾名保安“放大假”,有關知情人也不見蹤影。
彭聖英悲愴地說:她今年24歲,1995年在廣州打工時,與來自山東的焦廣霞相識相戀而結婚,現有一個已兩歲的小女兒。誰知,今年31歲的丈夫竟遭此厄運離她母女而去。丈夫家在山東貧困地區,家裡人口眾多,她孃家經濟也一直拮据,他們結婚時的有關債務至今仍未還清。如今,丈夫已死去10多天了,她和家人因無錢交納醫院的有關費用,還沒有看到丈夫的遺體。
那麼,這位在值勤時忠於職守並見義勇為的焦廣霞到底是否“聚龍”保安呢?
當天上午,我和同事魏東、杜衛東等人當即趕到白雲區石井鎮的聚龍酒店進行深入調查。瞭解到案發現場的有關經過後,又趕往聚龍酒店採訪。酒店負責人很熱情地接待了我們。
第七章 援手伸向外來工第56節 冤死的保安員(3)
聚龍酒店何老闆很肯定地說:焦廣霞不是我們的保安。10月3日焦經人介紹,準備到我們這裡做保安,因為酒店正準備招收保安人員。但是,沒有我的簽字是不能上班的。我們也沒有和他簽過任何用工的字據。事件是發生在食客之間的,酒店沒有責任。因為酒店在二樓,案件發生在一樓,我們的停車場並不收費,因此我們沒有賠償義務。這件事發生後,再也沒有人敢進來吃飯了,我們的損失很大,酒店每天要損失4000元,因此決定停業整頓,員工和保安就讓其放大假,至少一個月以上,重新開業再回來上班。
離聚龍酒店不遠的“紅霞”總管祝壽明則馬上戳穿了酒店方所說的假話,他說:今年9月底,聚龍酒店何老闆要我幫忙為他物色保安,我便推薦了焦廣霞。10月初焦去上班後,何曾對我說焦廣霞還真不錯,為人老實,工作很認真,適合做保安班長。但在事發後,何某及其經理魏某卻幾次跑到廠裡,再三要求我統一口徑,不要告訴任何人焦廣霞是聚龍酒店的保安,免得他們家裡來人找麻煩這可是傷天害理的事呀?我不能做。於是我斷然拒絕了他們的請求。10月14日,何、魏兩人又到我廠要求協商,我認為不能歪曲事實,再次拒絕,雙方不歡而散。
為了證實他的話,祝還特意向我們出示了由魏簽名的出入登記單,因為他們這兒有個嚴格的規定,不管是誰,進出工廠都必須填寫此單。那上面果然寫明14時10分進廠,15時35分離廠,由魏親筆簽下的字樣。
同時,“紅霞”保安張實成也氣呼呼地告訴我們:10月2日晚,因焦不知道聚龍酒店的具體位置,祝總管就讓我帶焦去聚龍酒店。到了以後我在二樓大廳等焦,他去辦手續。他出來時,告訴我手續已辦好,第二天就可上班。10月8日事發當日我去現場,看到焦身著迷彩服,他告訴我正在當班。誰說焦廣霞不是他們酒店的保安呢?如果他不負責任的話,哪會出事呀?現在人為酒店的事死了,酒店竟然不承認他是員工,太不應該了!現在只有你們這些記者來為他主持公道了
如果焦廣霞確是聚龍酒店的保安,那他是在為制止食客間的毆鬥而殉職,若他僅僅只是上班5天、手續仍不齊全的保安,聚龍酒家是否不負有任何責任呢?
當天下午,我們一行又來到了附近的派出所。距離聚龍酒店不遠處的廣鐵公安大郎車站派出所黃所長說:“10月8日晚的兇殺案,是由一民事糾紛引起的,這樁血案,已引起了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我們已抓住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員。經法醫鑑定,兩死者均是被利刀刺破大腿靜脈流血過多而亡,兇手應為同一人。”
黃隊長告訴記者說:“經公安部門縝密調查,主要兇手劉某(即與李在洗手間發生糾紛的青年)現年23歲,未婚,廣州人,系無業人員。他們這幫人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經常聚眾鬥毆鬧事。案發後,公安部門迅速出擊,追捕兇手,後在石井鎮一個養雞場裡,抓獲了兩名犯罪嫌疑人,劉某等目前尚未抓到,公安機關已為此釋出了有關通緝令。”
1997年10月9日,《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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