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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另有目的。這個伏筆有兩層意思否?(也許是我想多了。)
然後就是死亡現場的發現。這裡小無就略顯清描淡述,一則她是第一發現人。先是驚叫然後在是詢問。你不覺得很奇怪麼?一般來說言訊是側身臥在書桌上,然後書房的大燈是不亮的。視線也不是很清楚,她怎麼就這麼肯定言訊就死了呢就不會是睡著?二則而後她的反應也是跟有過心理準備似地。起初我以為兇手是她。接著第一受害人頸動脈處的傷,這裡跟名偵探柯南里的外交官殺人事件的少部分設定很像。吸血鬼的插曲,我更加確定兇手應該是個形體較小的女性。
然後就張欣悅這個人讓我感覺很有下文。言月這個人物寫得夠鮮活。到死亡時間,看完我都不知道被害人的具體死亡時間。這是最令我囧的地方。那個時候的幾十時分鐘?基本上來說讀者是沒有辦法推理的,只有猜測的空間。然後就是遺囑的問題了。
突然遺囑,這讓我感覺兇手準備不是很充分。如果說被害人是被逼著立遺囑的,這不是很奇怪麼?若是兇手當時是在哪?這裡略讓我琢磨了一番。然後就是律師就沒有感覺到奇怪的地方。一般來說作者的伏筆都是透過律師轉述當時的情況來推斷當是兇手是在案發現場。
這裡我覺得,應該加上一點。警察的問話,“在你和死者談話中,你有沒有發覺什麼奇怪的地方?”律師:“當時言先生是有些不自然,神色很緊張。我以為是他太激動了。也沒在意。最讓我奇怪的地方,就是立遺囑的草稿事發後不見了。”也可以說是表現手段不一樣。
然後遺囑的內容。股權一般歸家人,另一半歸一個孤兒院。這裡不覺得奇怪麼?這分得也太公平了吧。兇手應該很理智,做錯事的是死者,而不是她的家人。並且還不貪錢。那妻子的動機和理由就沒有了。表面上還有何新凱的份,把注意力轉向這個人。他的動機也不明顯,若是想貪財,也就不會分這麼少。那更沒有理由了。這樣只能兇手另有他人。這裡感覺警隊的人略顯遲鈍。
後面到兇手浮出水面沒有什麼我感到奇怪的地方。只是有兩處錯別字。很顯然小無的進步是很明顯的。要繼續加油~~支援期待中!!
精彩書評 '評論'關於這章的女屍描述 BY永夜微塵
對於偵測案來說,描述屍體周圍的環境是無比重要的,死者周圍是否有血漬,死者是否有被拖拉過的痕跡,是否有腳印,死者的臉部表情,手腳擺放如何,衣服上是否有破損,然後,才是判斷這裡是否屬於第一案發現場,死者的雙腳被鋸斷,且傷口整齊,明顯是熟知解剖的專業人士所為,這些觀察,不止是法醫的工作,作為警察,同樣要仔細觀察。
屍斑一般死亡後2-4小時內出現,這點與法醫描述的有些出入,法醫說屍斑沒有移位,但又說是死者是死亡10個小時以後,才被棄屍在這裡,那麼,肯定會有第一次出現的屍斑,因為死者不可能一直是這樣的姿勢,有移動過屍體,在屍體低下位置,就一定會有新的屍斑出現。
再則,死者的雙腳被鋸斷,肯定會大量流血,那兇手是如何止血,然後運送到這裡來棄屍的呢?用藥物?我不確定這麼大的一個創傷口是否能在10個小時之內自然停止流血,只是如果兇手用了藥物,就一定會有線索,並且死者雙腳被鋸斷,那兇手是如何運送屍體的呢?抱?拖?還是用其他工具?如果是用工具,那被鋸斷的傷口,就一定會有接觸物,通常這些都會成為警察有用的線索。
我大膽猜測,那個報案的人,有一定的嫌疑,越是自負的兇手,越是有一種習慣,就是回到自己兇殺現場或者棄屍地點,觀看警察的反應,而這種人,一般做法老練,處理屍體方面不會留下太多的破綻。
呃,說了這麼多,小無不要見怪,我這是看太多偵測片和偵測文,看的時候自然反應就是這樣……
發表人:永夜微塵(初級vip)發表時間:2010-2-22:22:33
1回覆:'評論'關於這章的女屍描述
呃,看來這些都是我看《法證先鋒》的後遺症……根據法證之父的羅卡定律,凡兩個物體接觸,會產生轉移現象。即會帶走一些東西,亦會留下一些東西,兇手的運送,必定會留下線索。
另外,徐諾的反應表明,她以前一定有非常重要的親屬經歷過同類的案件,並且徐諾對此類案件的兇手是恨之入骨,此型別的兇手一般都會有異於常人的收藏癖,一般會連環作案,但作案時間不會固定……
發表人:永夜微塵(初級vip)發表時間: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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