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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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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上前,用的是軍用格鬥。

這人忽地拔地而起,就是一個旋風踢,勁道很足,我伸手一檔,不由地往後退了兩步,手掌已經有些發麻。

我讚道:“好厲害。”

這人的隨即又是拳頭攻上來,我從沒見過這樣的拳頭,很快很準,每一擊都是不計較生死的打法。當然,這人已經控制了力度,並不是想將我打死的。

我看準了一個破綻,快步走上,一個反操手,微微催動了他的肚子,延緩了他的動作,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他給制服,我的全身也溼透了。

我心想,若他完全吃飽了,我不施用詭計的話,或許兩個我都不是他的對手。

猛人,覺得是猛人!

隨即我鬆開了他,這人道:“思密達……思密達……”

我和郭七七面面相覷,聽不懂他說的話,他也聽不懂我說的話,最後雙方完全靠猜才能明白對方的意思。

我知道他從朝鮮半島那邊跑過來,從長白山邊防線躲過了邊防警察,然後在長白山迷路,已經有幾天沒吃飯,躲在石頭旁邊,目的就是狩獵的。

他又做了幾個踢球的姿勢,似乎是那邊的運動員。

倒是有個發音似乎是金,這不是金胖子的姓氏嗎?

我便問道:“你姓金。”

那人點點頭,很高興聽到了這句話。

我告訴他,是有人追殺我。

雙方雖然語言不通,但是在一些問題上用手勢交流,還能算彼此瞭解一些眉目,人類很多情感交流不是靠語言,而是靠肢體動作和麵部語言。

他被我制服住後,已經很是佩服我了。他休息一會吃掉了最後一塊肉後,喝了半瓶酒,指著郭七七揹著的獵槍,看樣子是要去打獵。

金氏狩獵的方式如此厲害,我猶豫了一下,擔心他拿了獵槍會傷害我們,但是我想清楚,除非他打死我們吃人肉,否則殺了我們對他沒什麼好處。

金氏接過我遞過去的獵槍,動作很敏捷,往前面越野跑去,倒不像是一個踢球的,很快,只看他潛伏在地上,十多分鐘後就聽到了槍響的聲音。

沒過一會,他就獵中一隻傻狍子回來。

他氣息很平和,長途的奔跑並沒有讓他顯得興奮,連呼吸也是很正常,心跳也很加速。

我更加確定,他是一個猛人。

他朝我打招呼,隨即走了二十多分鐘,到了一處避風的洞穴裡面,將狍子肉用水洗乾淨,找來樹枝生火。

我發現這個洞穴有一些常用的東西,有一個鐵鍋,在一個地面上還有一個地窖,傳來一股奇怪的酸味,卻沒有什麼食物。很可能是採野參的參農歇腳的地方。

發現這麼一個避風的地方,對我們而言,簡直是上蒼對我們的垂憐。

我把鐵鍋洗乾淨,將火燒汪汪,弄了積雪進來,將雪水化了之後,金氏將處理好的袍子肉丟了一半進去,然後眼珠子直勾勾地看著鐵鍋。這小子肯定很久沒有吃飽了。等了半個多小時,鐵鍋燒開了。

金氏伸手就要抓,被我給攔住了,告訴他,還沒有放好。

我在洞穴裡面找了一會,發先一個角落裡面,還放著半包鹽體顆粒,當即大喜,倒了一些進去,又燉了一會把鐵鍋放下來,用衣服抱著,伸手抓了一塊,給郭七七拿了一塊,又給小雪撕了一小塊。這回還好,小雪吃了一點。

袍子肉很好吃,最後的肉湯也被我分喝了乾乾淨淨。

整個人也暖和下來,不至於會凍死。

只要他們不找來,在這裡呆上十天半個月,等雪融化了,那麼就會好走一些。

金氏找出自己隨身攜帶老式《中朝詞典》,找了幾個詞彙告訴我。用這種愚笨的辦法,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做金小賢,而我也告訴他的名字,也說清楚了我們被追殺的命運。

金小賢聽了我的描述之後,很是不高興,最後翻看了詞典,告訴我了我一句話:“蕭棋,可以……我可以幫你殺一個人……”

我猛地覺得虎軀一震,這金小賢看樣子不像是踢足球的。

我就是給他拳頭大的肉乾,和一瓶燒酒,然後給他煮了一鍋肉湯,沒必要還這麼大的人情吧。

他食量驚人,如果力量恢復的話,我根本不是他的對手,這小子覺得是罕見的高手。

我連忙說不用。

金小賢不高興,又說了幾句話,連忙翻詞典,告訴我他差點就餓死了,若不是半塊肉乾,而且如果當時開槍的話,他就可能受傷被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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