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補償標準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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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韓侂冑領銜的後勤船隊到了澎湖,一下船,韓侂冑就聽到了臺灣傳回來的好訊息,得知兩天前就已經成功登陸。韓侂冑心情大好,茅庚也感到由衷的高興。
隨即韓侂冑和茅庚一介人就被請進了趙抦在澎湖設立的中軍帳,江伯夔將臺灣那邊情況一一介紹後,茅庚感到十分的吃驚,沒想到前方的宋軍這麼快就與土著建立了拆遷補償的諒解。
話說當日何大來與土著代表進行和平協商,協商的癥結就是補償標準問題,經過那個土著老者的斡旋,大多數的土著都接受了大宋開出的補償標準。事實上,大宋的補償標準還有所提高,在何大來原來補償標準的基礎上,餅乾翻倍,披風增加為一間屋補償一件,只是大件並無變化,還是三間屋補償一頂帳篷。
目前的情形是,只有一群土著不接受這個條件,其他的土著都已經領了補償,不再與宋軍對抗。這些土著還處在刀耕火種的狀態,並無固定的田地,而可供生存的土地遼闊無際,土著們既然打不過宋軍,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因此他們的大多數決定停止抵抗,先拿了補償再說。如此一來,宋軍便能在多數方向上謹慎地推進,遇有土著的屋舍,不論好壞,都按這個標準補償。
不過,有一群土著並不肯善罷甘休,他們甚至獅子大開口,提出了一間破爛棚舍補償兩頂帳篷的補償要求,而且其他的還一點不能少,因而雙方還在僵持之中。在這群土著的這個方向上,雙方這會兒維持著平靜對峙的狀態,雖然暫時停戰,對抗的意味還是很濃。
對於這群土著的無理要求,李同佐認為不能太過於遷就土著,否則會使得土著的胃口越來越大,這群土著提出的要求太過於離譜,無論如何不能遷就他們。趙抦也覺得李同佐的考慮大有道理,誰知道臺灣有多少土著,要是補償的標準太高,錢根本就不夠花的。朝廷關於佔取臺灣和建設臺灣的預算是一百萬貫,至今為止已經花出去大約四十萬貫,要是拆遷補償的標準太高,只怕會大大超支。
土著那些完全稱不上房屋的棚舍,誰也不知道有多少,要是一千兩千間倒還罷了,要是有十萬八萬間,光拆遷補償就會花光所有的錢,還遠遠不夠!
趙抦心氣很高,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向朝廷申請增加預算的。
“拆遷補償”的主張當時是茅庚提出來的,趙抦第一時間就想到了茅庚,不知道茅庚有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這個問題。至於趙抦所能想到的解決辦法,實際上是李同佐提出來的,就是對這一群土著使用強硬手段——不服?打到他服為止!甚至不惜大開殺戒。所謂,不施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便是此謂。
茅庚心說,這不過就是拆遷遇上了釘子戶,在後世這種破事簡直是司空見慣。這群釘子戶土著的要價的確是過於離譜了,算下來一間破棚舍差不多要耗資十七八貫,如果都按這個價碼,成本的確是過於高昂了一點。茅庚覺得,後世拆遷補償“以面換面”的做法值得參考,拆遷多少面積就補償多少面積,按照這個原則,一間棚舍補償一頂帳篷才是合適的補償標準,而現在正在執行的三間棚舍才補償一頂帳篷的標準顯然是低了。但包括趙抦在內的大宋高層只怕都不會認同“以面換面”,原因是土著的那些破爛棚舍對大宋來說幾乎一文不值。
茅庚覺得該說的還是要說,在整理了一下思路後,茅庚跟在座的人表達了幾個觀點:
第一點,這些土著是這裡的原住民,茅庚建議以後都要以原住民稱呼他們,大宋不只是佔了原住民的棚舍,還佔了他們此前賴以生存的土地,因而不能單純以棚舍價值來估價,給原住民更多的補償理所應當。
第二點,對於原住民,不到萬不得已不要使用武力手段,尤其不可大開殺戒,那樣就會嚴重違背大宋仁義之師“弔民伐罪”的原則。關於這一點,茅庚用的是儒家仁義的說辭,骨子裡則是後世人道主義的思維。
第三點,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要儘快開發臺灣,還得依靠原住民,因為在可以預見的將來,願意移民到臺灣來的人必定不會太多,大宋需要這些原住民去種地,去作坊出力,才能以最快的速度開發臺灣。否則就算佔取了臺灣,如果無法動員原住民參與臺灣開發,臺灣反而會成為朝廷的包袱。
第四點,原有的補償標準過低了,應該按照“以面換面”的標準進行補償,這能為大宋贏得原住民的民心。當然,釘子戶的要求也不能輕易滿足,為此,茅庚自告奮勇,決定自己出面參與跟原住民釘子戶的談判。
第五點,錢的事不必擔心,只要讓原住民加入大宋開發臺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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