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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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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話:

再說一遍喲,我只是半個考據黨,所以文裡的東西不是完全考據~

話說,作為一個木有簽約的死透明,文完結時能有這樣的點選量實在很欣慰了~

另外另外,我已經去向汐崎自首,說自己是小說家並且寫了他的文……

在明星面前自稱是小說家,比較有檔次!不然會被瞧不起……→ →

不過,我自己是覺得,不管有名與否、出書與否,寫了十本書以上的都算是小說家了~

文名和筆名沒告訴他,因為這是不能說的

☆、第二章(下)

昨晚,張文喻和趙恩乾一起回去了,留了他的車給我,車鑰匙放在我的衣兜裡。我離開了酒店,就鑽進車裡,開車前往張家。

我很認真地開車,沒有分神,可是偏偏老天爺給我開了個玩笑,明明一路上都很平安,偏偏有人影突然間從車前閃過,我一個吃驚,趕緊剎車,我承認我的車速是有點兒快,我看到人影在車前倒下去,整個人都慌了起來。

我趕緊下車,跑到車前,看到一個很年輕的男子躺倒在那裡,是個大學生。我什麼也沒想就把他扶起來,放在車後座,開車趕緊去了醫院。

送人進了醫院以後,我就離開了,沒有幫這個人辦任何手續,我想我跟這個人不認識,我送他到了醫院已經是仁至義盡了,如果他沒有事,他的親人會來替他辦醫院手續的,我就這麼開車去了張家。

我在張家住了幾天,過著逍遙快活的日子,張文喻把他那餘額還有五萬多的存摺借給了我,任我花銷,當然,過了一段日子以後我還是得把這些錢原原本本還給他。

我們經常去娛樂城、去夜總會玩樂,玩得無比瘋狂,張文喻也樂意這樣陪我。

時間就這樣過去了五天,在第六天開始的時候,我在牌室裡,和張文喻,以及他帶來的幾個朋友,一起打牌。

才剛過了第三局,我摸著牌,眼看快要贏了,卻來了一個不速之客,是個女人,我聽到她在外面說要找魯燦榮,並且闖了進來。

我一回頭,看到一個清秀的女人走過來,穿得十分陽光的及膝百褶裙,唯一與她的這身打扮的氣質不相符的是她臉上的嚴肅表情。

“魯燦榮!我就知道你在這裡!”她見到我,就這樣說。

“……你誰啊?”在愣了數秒以後,我張口,卻只能這樣回應,我實在認不出她。

她沒有解釋,只是打了我一巴掌,留了一個火辣辣的感覺在我的臉上,然後就走了,我愣愣看著她的背影,很冤枉,很冤枉我莫名其妙地被一個女人打了一記耳光,讓我在哥們兒面前丟了形象。

我回過頭,夾著香菸,狠狠抽了一口煙,但這絲毫沒有讓我的心情轉晴,我把菸頭摁在了菸灰缸裡,說:“我不玩了,我想回去了。”說著就站起來。

張文喻理解我,同是身為男人,他知道正在享樂時突然被女人打擾還莫名其妙的打了一巴掌時的心情,也跟著站起來,歉意地對那些朋友說:“不好意思,我們先失陪了,你們繼續玩,繼續玩!”

我走出了牌室,張文喻緊跟著出來,我把一隻手插進褲兜裡,對他說:“我想一個人出去逛一逛。”

張文喻沒有阻攔我,我直接轉身,走了出去,一個人在夜裡行走,走了很久很久,我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裡,我只知道,我現在的心情簡直差勁透了。

我走到一條很寂靜的巷子,整條巷子似乎只有我一個人,鬼神什麼的,我從來不信,就算沒有光,我也要任著自己的性子往前走。

前面有一輛轎車停在那裡,裡面的燈亮著,從車裡傳出了非常香豔的歡愛的聲音,我微微笑了笑,心裡在想,這種時候到底是誰這麼大膽,敢在公共場所裡尋歡。

我繼續往前走,特意從車窗前經過,特意瞥了車裡一眼,令我驚奇的是,一個滿臉性慾飢渴的壯漢身下壓著的不是女人,而是一個看起來是剛滿二十歲的小夥子。

他們看到我時,並沒有慌張,而是更加興奮,歡愛更加激烈。

在多倫多市,也常常有這種年紀的小夥子出來賣春,有的是同性戀,有的是為了錢,這我是知道的,於是我走開了,不打擾他們。

接下來,我在張家又住了幾天,期間,我媽媽打電話過來,我不知道她是怎麼弄到張家的電話號碼,直覺告訴我,她的意圖是勸我回去。

我原本該拒絕接電話,但我還是接了,不為別的,只是因為她是我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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