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八章:白衣小郎君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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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棒”是一個權杖!
杖身正常。
而那杖柄的位置,竟然有一隻斑鳩鳥!
一個專有名詞從徐偃的腦海浮現:
鳩杖!
竟然是鳩杖!
眼前這個來自豫章郡的小子,竟然懷有鳩杖?
漢家以孝治天下,他很明白,也很清楚鳩杖意味著什麼。
持杖者為三老!
在皇帝親自下旨、宗正卿敬告大漢宗廟之前,任何人不可動。
動三老者必死!
雖然眼前持杖者為一少年,但是,如果這少年身懷鳩杖主人的意願……幫鳩杖主人做事,未嘗不可以把少年看做鳩杖持有者。
這種情況,繼續脅迫,絕對被劉徹再次作殺雞儆猴之用!
這位皇帝當年廢除侯國的時候,可絲毫不心軟。
在徐偃猶豫之際,一陣聲音傳來。
“此乃我臨走之前,曾祖父所賜之物!”
張平安雖然衣衫襤褸,堪比乞丐,但卻傲然而立,環顧四周,聲音朗朗。
“曾祖大人明言,持有此物,可直入長安未央宮,面見陛下!”
他語氣微微一頓,用冰冷嚴酷的聲調,沉聲道:
“阻擋之人,杖之!”
“冒犯之人,殺之!”
“毀壞之人,族誅之!”
他這三句話,與其說是傳達曾祖父之意,不如說是在警告場中諸人。
隨後,張平安目光停留在阻擋自己進入函谷的甲士身上,冷聲道:
“爾等立刻讓開,否則,別怪我用鳩杖開路!”
徐偃眼神陰晦不定。
讓,違背丞相之命,如果張平安是刺客,長安那裡出了事,他吃不了兜著走。
不讓,衝撞三老信物,同樣要獲罪!
此刻,赫然已進退維谷!
在徐偃猶豫之時,身後一個穿著布甲計程車卒,小聲說道:“頭兒,他這根鳩杖的顏色不太對勁啊。按理說,鳩杖不應該是金黃色嘛?除非年頭比較久,才能出現這種銅綠。”
被屬下提醒,徐偃幡然醒悟。
他長呼一口氣,盯著張平安,冷笑,“好小子,差點讓你矇騙了!觀你這鳩杖上的銅綠,這根鳩杖至少有三十年了吧?竟敢刨三老之墳,偷盜鳩杖,假傳三老之意。罪當誅!”
張平安一愣,眉頭緊蹙,解釋,“說話要講證據,要不然我去武關府衙告你們誣陷!此鳩杖乃我家曾祖父大人所有,他至今仍活在世上,何來刨墳偷盜之說?”
徐偃撫摸鬍鬚,哈哈一笑,目光炯炯,
“口說無憑,你所說的可有證據?如果沒有,我們要把你暫行扣留,待向鄱陽縣衙求證之後,才可放行!”
在遭遇剝奪封國的事故後,徐偃的處事就圓滑了起來,說話很講究方法:
並沒直接點明阻攔,也沒有點明允許進入,而是在規則之內,委婉地聲稱求證三老之意。
這樣做,兩不得罪!
丞相那裡,無話可說。
鄱陽縣衙那裡,也挑不出毛病。
“小子,你可有自證身份之物?有就拿出來,驗證之後,我們立刻放你入關!”徐偃似笑非笑地看著張平安,“若沒有,給你兩條路!”
“一:拿著這根鳩杖,離開武關!”
“二:執意入關,在函谷暫歇,由我們派人求證。”
張平安黑著臉,握著鳩杖的手顫抖不停,氣憤填膺的喊道:“你們欺人太甚了!”
原路返回?
鬧呢!
鄱陽縣到武關這段路,走了整整半年!
半年來,風餐露宿,在野外摸爬滾打,好不容易到了武關。
入關之後,再走三天就能到達長安,現在讓自己再回去?
這和《尚書·旅獒》中提到的:“為山九仞,功虧一簣”有什麼區別?
有了應對之策,徐偃表情平靜許多,淡淡地說道:“我們也是迫不得已!進還是退?給你十息時間考慮!十息之後,還不離開,直接扣押!”
說完,他把佩劍插回劍鞘,伸出雙手,開始倒計時。
“十!”
“九!”
“八!”
“七”
…
長滿了老繭的粗大手指頭,一根一根的碰撞手心。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倒黴!”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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