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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挖出一四川被拐賣迷童的睪丸,煲了冬蟲夏草。此犯現已抓獲歸案。日前,被害男孩,已由公安、民政、婦聯諸部門,聯合派員護送回家。云云。
家在哪裡洪敏2歲時,父親因偷竊罪被判6年監禁,母親跟父親分了帳,狠心丟下她,嫁給縣城裡的一個生意人。小洪敏與奶奶相依為命。
奶奶人緣好,四鄰八舍同情祖孫倆,常給予她們這樣那樣的基本幫助,使之勉強得以維持生計。奶奶年邁多病,只能靠納鞋墊到20裡地外的小鎮去賣,換一些零分碎角,供洪敏上學。每每放學回家,遠遠望見屋簷下奶奶慈祥而卑微的背影,她幼小的心靈就一陣陣顫慄,眼中的淚水就很稠地打轉。
父親出獄後,在小鎮一家村辦企業找了一份臨時工,把洪敏接過去生活了一段時間。可父親脾氣暴躁,又無法從往事的陰影中解脫出來,看見洪敏,不禁想到無情的妻子,因此對女兒越看越不順眼,動輒拳腳相加,認為這個錯誤的“產品”完全是累贅,不時揚言要把她送人了事。
半年後,父親再婚,後媽很醜,但一點兒也不溫柔,像一位女足前鋒,射門意識非常強烈,一打上洪家的“主力位置”,便一腳把洪敏踢回給了她奶奶。
奶奶猶如風中之燭,終於在洪敏13歲那年的炎夏,告別了這苦難的塵世。洪敏哭得死去活來,擦乾眼淚,問父親要錢交秋季學費。後者偷偷摸摸給了她100元,慫恿她去找她媽。
可憐的洪敏懷揣一張母親剛跟父親結婚時的3寸黑白小照,走遍縣城各個角落,東尋西問,一無所獲,只是被一位曾跟她媽一起擺過水果攤子的老伯不太有把握地告知:她媽八成去了某市。
抱著一絲僥倖心理,洪敏連夜坐火車去了某市,整天倘徉於大街小巷,徘徊於水果批發市場,也撈不著她媽的蛛絲馬跡。儘管她不敢亂花一分錢,每頓只吃兩個饅頭充飢,晚上睡火車站的候車室,還是很快囊空如洗了。
失望之極,她幾次動了回到父親身邊的念頭,然而,一想起如同母夜叉般猙獰的後媽,又打了退堂鼓。
萬般無奈,她用僅存的5塊錢,買了一把鞋刷和一瓶鞋油,蹲在街邊替別人擦皮鞋,但顧主寥寥,因為她的工具實在太簡陋了,連一張給別人坐的小凳子都沒有,還因為她收費低廉,招來同類作踐,其直接後果是,她的鞋刷進了垃圾筒,鞋油也不翼而飛。
走投無路,少女洪敏答應為一位單車修理鋪老闆偷腳踏車,後者許諾每輛給她3O元。
她在周圍的住宅區晃悠了一天,熟悉了地理環境,演練了小偷的心理。第二天午後,她溜進一個樓道口,撬開一輛女式單車的鎖,嘴裡默唸菩薩保佑,由於她不會騎,只能抖抖索索地推著車走。畢竟是第一次做賊,洪敏的大腦一片空白,腿腳不聽使喚,竟被車子的踏板絆了一下,笨拙地摔翻於地。
旁邊的一扇窗戶裡,一個女人撩起窗簾窺見了她,立馬開門衝將出來,罵罵咧咧踢她兩腳,揪住她要交給住宅區的治安崗亭,洪敏一邊哀求,一邊哭訴自己為什麼要行竊的悲苦身世和經歷。女車主聽著聽著,一愣一愣,隨即一把抱住洪敏,竟也彈淚若干。
原來,她就是洪敏的親生母親!
跟黑白小照上的媽比起來。眼前這個媽富態許多,顯然更具母親的典型形象,儘管剛才還踢了她兩腳。
母親連問她痛也不痛,後者不好回答,前者也不指望她回答,接下來便破口大罵前夫不是個東西,如果是個東西的話。也絕對是個混帳東西。
罵夠了,似乎少了些內疚感,母親衝女兒一笑,給女兒燒水洗澡,給女兒熱菜做飯,一邊看女兒大口吃食,一邊給女兒嘮叨自己的生活:現在,她不再鼓搗水果生意了,現在,她跟“你那個活蹦亂跳的繼父”在炒股。
正說著,繼父回來了,一進門就嚷嚷他今兒逮著一條大黃魚了,話未落音,瞧見洪敏,聽說是繼女,聲音降低了八度,一副蔫頭搭腦的樣子,打著哈哈:“好,好嘛。意外的正常,正常的意外,像炒股一樣嘛。”
繼父性格乖戾,喜怒無常,每當炒股虧了,便拿洪敏撒氣,打罵兼備,賺了時,又對她動手動腳,鮮廉寡恥。洪敏受不了,她媽敢怒不敢言,連她自己也是丈夫手裡的一塊泥,如何庇護女兒不受騷擾乃至侵犯?沒辦法,只好給洪敏2000塊錢,讓她回頭去找她爸。
兩邊的家都呆不住,洪敏乾脆伴隨南下潮涉足廣州,之後到台山,這時她15歲。
先在工廠打工,後上川島做陪泳女郎,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就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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