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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吞吞的回答程徽:“你找我有事嗎?”
程徽忍住了脾氣,“我這會兒在天堂鳥,好幾個朋友聚在一起,都說想要見見你,你能不能過來一趟?”
趙知頤頓了頓,重複:“我不太舒服。”
“是叫你過來玩兒又不是叫你過來幹活兒。”程徽語氣不太好了,“我這幾個哥們兒都是從別的城市過來的,聽說我有物件,都想看看你,我都答應人家了,你不來,不是讓我丟臉嗎?”
“知道了。”趙知頤掛了電話。
程徽有些驚愕的看著手機。
這還是他認識趙知頤以來,第一次被掛電話,這人以前都死皮賴臉跟條哈巴狗似的,今天怎麼了?
“程哥。”坐在他身邊的嫵媚女人託著下巴道:“他不會不來了吧?”
“不可能。”程徽斷言道:“他就是我養的一條狗,敢不來?我要是跟他說分手,他能哭的厥過去。”
女人笑嘻嘻的道:“那這瓶柏圖斯我可就開咯?”
“開,隨便開。”程徽一揮手,叼著煙豪邁道:“等會兒有人來買單。”
……
趙知頤洗漱完,又拉開領口對著鏡子看自己紅腫的後頸。
《非本能反應》這本書的世界觀設定是abo,即在這個世界上,人的第一性別分為三種,alpha、oga和beta。
alpha因為其基因優勢,一直是社會的領導者,oga則大多柔弱,主要負責生育,對alpha有極強的吸引力,至於beta,就如蟻群中的工蟻,數量最多,也最平平無奇,沒有腺體、資訊素、生殖腔,a和o的破事兒一般都不會牽扯到beta。
ao之間存在資訊素吸引,匹配度越高就越容易生下高質量後代,這也是原主能嫁給孟則的主要原因——他和孟則的匹配度高達百分之八十五,按道理來說,這麼高的匹配度兩人必定會一見鍾情。
奈何孟則對ao吸引法則嗤之以鼻,將其稱之為野獸的本能,對趙知頤別說是一見鍾情了,見了面沒有轉身就走已經是給足面子。
“……是狗嗎。”趙知頤試探著揉了下自己後頸的鼓包,痛的他輕嘶一聲,也不知道昨晚孟則咬的有多狠,現在都還能摸到牙印。
他循著記憶在抽屜裡找到消腫貼,貼在了後頸上,將自己收拾好,他才拉開門,在這棟房子裡轉了一圈。
這是孟則母親送給趙知頤的見面禮,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房價直逼六位數,孟家家大業大,就算是他跟孟則離婚,這房子孟家應該也不會收回。
趙知頤巡視完自己的私有財產,十分滿意,在冰箱裡找了點吃的,一邊吃飯一邊檢視銀行卡餘額。
然後他的笑容就僵住了。
孟則每個月打五十萬,這會兒他卡里竟然只有兩千塊。
一查賬單,不是奢侈品就是昂貴餐廳。
“……”趙知頤笑容消失。
忘了原主是個舔狗,花孟則的錢養男人,有點錢就全給程徽花了。
還好他穿過來的時候是月初,這個月的錢孟則還沒打過來,否則肯定又拿去給程徽買表買酒。
下午六點的時候,趙知頤覺得身體好了點,這才換了身衣服,去程徽所說的“天堂鳥”。
這是一家高階酒吧,至於高階在哪裡,在趙知頤看來,具體體現在一杯一百八的檸檬水裡。
在原主的記憶中,程徽是這家酒吧的常客,常常帶著自己的女朋友 ——是的,程徽除了趙知頤這個男朋友,他還有女朋友,只是女朋友三天兩頭的換,原主不僅得給程徽買酒,有時候還得給程徽的女朋友買包。
趙知頤對此的評價是:傻叉。
進了包廂,裡面群魔亂舞,一片熱鬧,有人在抽菸,有人在玩兒骰子,還有人在扯著嗓子鬼哭狼嚎。
燈光昏暗而曖昧,裡面沉積著酒氣、煙味、香水、瓜果……以及興奮上頭的ao們不自覺釋放出來的資訊素的味道,混在一起的殺傷力不亞於在路上開五十個小時的綠皮火車臥鋪。
趙知頤在門外深吸一口氣,這才走進去。
“程哥!你物件可算是來了!”有人怪叫了一聲,“讓咱們等了這麼久,你這物件比神還難請呢。”
程徽坐在沙發上,沒起來,臉色不太好看的盯著趙知頤:“我早上十點給你打的電話,你看看現在……”
趙知頤把鼻子埋在衣領中,說話聲音悶悶的:“我說過了,身體不太舒服。”
程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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