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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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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彩雖好色愛財,但為主子劉瑾盡心盡力,出過不少主意收買人心。見外官紛紛向劉瑾行巨賄,他私下對公公說:“這些人在地方上搜刮小民,然後獻給您的不過十分之一,但天下之怨都歸於您,應重罰他們其中的一些人以昭示天下!”

劉瑾大聲稱善,一時間搞運動一樣“反貪”,“反行賄”,使得行賄的地方官員因賄得罪入獄的有不少人。時人為此有段時間大受蒙弊,以為張彩能引導劉瑾為善。

正德三年(1508年)七月,明武宗上朝時,發現有人趁眾臣朝拜時朝堂投匿名信。武宗皇帝眼尖,命人拾取,仔細一讀,全是上告劉瑾不法說情的內容。青春期的武宗皇帝逆反心理很嚴重,他當著百官的面惡狠狠拿著匿名信說:“你們所說的好人,朕就是不用!你們所說的壞人,我一定要用!”

劉瑾更怒。他把當天上朝的三百多大臣皆驅至奉天門外,讓他們集體東向罰跪。眾臣跪了一天,因乾渴當場就死了四個人。見酷暑天眾臣罰跪,太監李榮也看不過去,趁劉瑾不在時派內侍們向人群中扔冰凍西瓜以救渴,劉瑾見而恨之。太監黃偉也很義憤,話裡有話地高聲叫道:“匿名信中所書,皆是利國利民之事,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奈何枉累他人!”事後,劉瑾把李、黃二太監逐出宮並予以免職。

最後,劉瑾準備把所有當天在場的大臣們皆打入詔獄拷問,大有不審出投匿名信的人絕不罷休之勢。後經李東陽苦勸,又有他的親信告稱匿名信乃宦官內部有人投放,劉瑾才“饒過”眾官一回。

除老同事管理的東廠、西廠、神機營之外,劉瑾加設“內行廠”,他自己親自督理。這“內行廠”權力最大,是特務“王中王”,往往中人以微法,被“惦記”上的人本人及家族基本上是活不了幾天。

“內行廠”不僅僅能監察一般的人,連廠衛的特務和特務頭子也在偵察之列。也就是說,劉瑾對“老同事”們也不放心,對這些同類不斷加強監視,惟恐他們不與自己同心同氣。

正德四年,劉瑾得力心腹焦芳退休。劉瑾便升任心腹劉宇由吏部尚書為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遷吏部左侍郎張彩為吏部尚書,所以,當時的吏部、戶部、兵部尚書,都是劉瑾黨羽。

焦芳此人,居內閣數年,幫助劉瑾濁亂海內,變置成法,荼毒縉紳,是一個大惡之人。他每次拜謁劉瑾,必稱劉公公為“千歲”,自稱“門下”。在閣中裁閱奏章,焦芳皆對劉公公言聽計從,是真正的太監奴才。眾臣向劉瑾行賄,首先都先向焦芳送大禮。他的兒子焦黃中,傲狠無術,參加廷試,以為必得第一。李東陽等人持平,把他列為二甲頭名,焦氏父子恨恨不平,徑自找到劉瑾,焦黃中平空立得“翰林檢討”的美官。但劉瑾也有“公正”時,見焦芳天天口中罵李東陽不停,便對他說:“你兒子有天在我家作《石榴》詩,非常拙劣,幹嗎總恨人家李東陽不取他第一!”從此,焦芳不敢再言。

日後,老焦與張彩有隙,惹起劉瑾憤怒,數次當眾斥責焦芳父子,他這才不得不退休避禍。也幸虧焦芳出局早,劉瑾敗後未被牽涉加以重罪,竟得善終。

劉瑾除在京城抓權外,又廣在地方生事。他多次矯詔遣人查盤天下軍民府庫,凡地方有存留的財物,皆強令解送京城。郡縣積儲,為之一空;同時,他對各外地入京朝覲官員下死命令,每布政司入朝,一定要獻納白銀二萬兩;他還吃飽撐得慌,把京城客傭之人全部逐出(當時沒有“暫住證”);還下令全國寡婦必須出嫁,家裡有人死亡不及時埋葬的立刻焚燒……等等。不一而足,天下怨恨。

盈滿必虧。劉瑾身敗,有內因,也有外因。內因是宦官集團之間的內訌,外因是寧王朱宸濠之叛。

正德五年(1510年)五月,安化王朱寘造反。王爺造反,當然要有名義,他打出的旗號就是“清君側”,檄文中列舉十七條劉瑾的“大罪”。這位安化王當然“清君側”是假,他要當皇上才是本意,但檄文中寫明的劉瑾罪狀件件是真。

劉瑾大懼,立刻安排手下絕對不許明武宗看見這份檄文,同時,他調兵去鎮壓這位王爺的造反。

思來想去,劉瑾對於這種軍國大事自己拿不定主意,最終在閣臣等人的建議下,起用都御史楊一清為提督,太監張永為總督,提數萬勁旅前去征討。

劉瑾百密一疏,楊一清和張永均與他自己有大過節,雖然事後劉瑾忙派自己心腹陳震為兵部侍郎兼僉都御史的身份趕往前線,想“總制其事”,但安化王寘的造反十八天即完蛋,功勞自然算不到劉瑾和陳震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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