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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這裡的時候,整個案件還透露著一個疑點就是為什麼這場車禍沒有被報道出來。按照我在辦公室裡的經驗,一般來說要是普通的案件並沒有什麼可以隱瞞的,除非這場車禍有什麼貓膩,而且有不能公之於眾的原因。
一般來說不能公佈如果不是因為權力的原因,很多時候就是因為它像我所經歷的這些不能展示在人前的原因。
既然是有這樣的原因存在,那麼是不是說透過辦公室的檔案。我能找到原始的記錄,猛然想到這點的時候,我於是很快就到了檔案室,那裡有很多案件,從前我雖然負責打整這些東西,但是卻沒有授權可以翻閱,現在我是辦公室的正式一員,是可以隨意翻閱的。
檔案室的這些存檔都是按照年份的順序存放的,我徑直走到了年份相對應的櫥架邊上,然後一本本翻閱,只要是看上去標註類似的都拿出來看看,確保不會有所遺漏。
果不其然,很快我就找到了原始的存檔。而且名字就是以車禍發生地方來命名的,就是某某地車禍案。
存檔是封起來的,上面寫著機密的字樣,我將封條撕開,然後拿出裡面的卷宗來看。檔案室的卷宗不能帶出檔案室,這是規定,所以我只能在裡面看。
卷宗拿出來之後,上面有詳細案情報告我從頭一字不落地看下去,案情勘查上說這名撞死的人叫韓文錚,是一個做生意的商人,司機叫陶承開,只是一個普通市民。
但是看到後面就漸漸開始不對了,就是經過現場的勘查發現,撞人的車輛像是早就等在那裡的一樣,只等著人出來然後加速撞上去。因為在現場的路段發現了車輪加速留下的輪胎印,要是一起普通的撞人案件,那麼地面上會因為剎車的原因留下黑色印記,一般顏色是先淺後深,可是這個案件的現場卻是先深後淺,也就是說這是急加速之後留下的,那麼陶承開是故意要撞死韓文錚的。
案情分析上也給出了這樣的猜測,但是因為事發兩人都死了,詢問旁人也絲毫不能得知這中間有什麼關聯,因為兩邊的親戚朋友都是他們兩個根本就不認識,他們也從來不知道兩個人相互之間有這樣一個人的存在,所以最後的結果是說,韓文錚和陶承開完全就是兩個陌生人。
案情分析這裡給出的結果很全面,排除了買兇殺人等等的很多尋常原因,所以這個案件看似是一場車禍,卻又像一場謀殺案,但是定性為謀殺案的時候,又似乎只是一起尋常的交通事故。
這種作案手段何其相似,與我所經歷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出自同一個手法,其實還有一點就是如果是尋仇一類的,陶承開何必也要賠上自己的姓名。
但是當我繼續往後看的時候,結果卻看見了更讓人震驚的事,那就是陶承開的死亡時間,他竟然比案發時間早死了一個小時,得到這個結果很是不可思議,試問一個死人怎麼會去撞人,可是事實證明就是這樣的,上面於是給出了一個推測,就是還有第三個人在操縱現場,陶承開只是一個幌子。
之後就是照片,我大致看了看,覺得這些照片似乎哪裡有些不大對勁,繼續看了分析發現果然是有蹊蹺的,就是韓文錚的手腕上本來是有一個手錶的,可是後來的照片上就沒有了,而且這些照片就是在現場拍攝的,只是時間有一個前後,而且那時候現場已經被封鎖了,他手腕上的表是什麼時候不見的都沒人知道。
於是下一張就是這隻表的一個單獨放大圖,看得出來是從起先拍的照片上截下來的,能夠看清整隻手錶,與我看見的損壞程度,包括時間的顯示和日期的顯示簡直都是一模一樣的。
看到這裡的時候我越發開始疑惑起來,這隻手錶究竟代表著什麼,難道是這起事故發生的時間,可是這樣的時間和我們現在的案子有什麼關係,那個落款“枯葉蝴蝶”的人為什麼要千辛萬苦把這個表給我,而且還是用這樣費盡心機的方式,甚至還牽連到馬立陽兒子的死亡和彭家開。
我於是又細細看了照片,很快就發現了一個讓我脊背發涼的細節,甚至在看到的這一瞬間,整個檔案室的溫度都下降了這麼幾分,因為我看見案發現場拍照的現場邊上,也就是人群裡,我似乎看見了我自己。
我於是湊近了仔細辨認,距離稍稍有些遠,有一點模糊,但是我能看出來這是我,與我長得一模一樣。而只有我自己知道,在警方到達那裡的時候,我和汪城早已經回到學校了,警察也是後來才找到我們的,而且距離這場事故已經過去了兩天了。
我放下卷宗,心中一陣陣不安,從那個時候開始,那個人就已經在我身邊活動了,可是我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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