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聚靈腕甲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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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鍾焉走出了房門,揹著一個皮革包裹著的玩意兒。 愛爾莎截在門口:“怎麼了焉,為什麼拿劍?” 鍾焉冷著臉:“我不想耽誤練劍。” “是不是在學校裡和同學發生矛盾了?”愛爾莎問。 鍾焉繞過她,噌噌噌下樓梯:“沒有,稀裡糊塗當了個班長,我趕時間,得早點回去。” 咻。 “那是好事情啊。”愛爾莎將一顆珠子打過來,鍾焉順手接住了。 愛爾莎驕傲地說:“【鷹王的命魂石】,我把它提煉一下,現在它的大小比較合適了,你要不要試著吞下它?” 鍾焉搖搖頭:“我說埃爾莎姐,我上次差點被它噎死,還是算了吧。” “別還給我了,我還有另外一個東西要給你。”愛爾莎丟過來一個黃銅腕甲。 “這是?” “【聚靈腕甲】,我自己做的,上面刻印了魔法烙印,能方便你聚靈,這是我給你的入學禮物噢,希爾薇婭和小胖都沒有,獨此一份。” 鍾焉繃著的臉綻開了笑容:“謝了,愛爾莎姐。” 說完,扭頭就要出去。 愛爾莎的聲音追著他:“你要不在家吃了飯再走吧。” 鍾焉擺擺手,急匆匆地離開。 · · 冬天黑得早,特別是這北境苦寒之地,漫長的寒冬伴隨著漫長的黑夜,為街道增加了些許神秘感。 等了一個鐘了,卻沒見到一輛願意搭載他的馬車,鍾焉急得像個熱鍋上的螞蟻。 為了不耽誤時間,他揹著劍先朝著學院的方向步行疾馳。 越走天越黑,這座城市的另一副面貌就要爬出來了,他還沒見過晚上的奧斯陸,只是隱隱覺得不安。 一個穿著裸露的女人從他身邊走過,低聲丟擲一句話:“少爺,玩嗎?” 鍾焉紅著臉急匆匆遠離,不用想他也知道這女人是做什麼的。 路過三四個街巷,他隱約能看到衚衕裡有人盯著他,或許是大耗子,也可能是等待著任務的殺手,這讓他緊張不已。街道上的乞丐倒是習以為常,趴在地上或者倚在牆根等待著好心人的施捨。 繼續往前走,燈火更加暗了,幾個粉紅的招牌倒是格外顯眼,男人粗著嗓子推攘吵架的聲音也格外的大。 這才不到六點,市裡就已經成了這個樣子,難以想象深夜的奧斯陸是什麼樣子。 白天的奧斯陸繁華安逸,晚上的奧斯陸則打破了這一切,像一個罪惡之都。其實世上的事本就如此矛盾,他們就像是手掌的正反面,一面粗糙,一面細膩,只是很多人只需要用到其中一面,所以另一面對他們來說就像不是自己的手一樣,看得見卻不關心。 不同人的生活也是如此,如果有人生活在燈火通明的大廈裡每日都品著名貴的冰葡萄酒,享受著絕大部分人都不能享受到的優渥條件,那麼就一定有一大部分人與他們恰恰相反,他們每日守著葡萄架,在寒冷的冬夜裡祈求暴風雪不要來得太快。 大部分物種都無法決定自己的出身,與極少數的富貴相比,佔多數的平庸、貧窮才是每個世界的常態。只不過其中有人選擇加入到大廈裡成為品酒的人,有的人則要拆了那座大廈將它的材料用去給更多人蓋屋子。古往今來,這兩條路有無數人走過,但哪一條都不好走。 當過奴隸的鐘焉並不糊塗,這些東西他比大多數人都看得清楚,他只希望和大多數人一樣安分守己,過好日子就好了。畢竟,如今的生活已經是曾經的他可望而不可求的了,剩下的“小小貪念”交給勤奮來實現就好了。 “誰?” 鍾焉猛然回頭,將手伸向背後的皮革袋子。他感知到有人正在強烈的注視著他。 背後空無一人,或許是自己有點神經敏感了。 鍾焉掃視四周,在黑夜裡他的視力不是很好,只看到一個寫著78號街的街牌,這點遠遠比不上西風族的人。 回過頭,一個帶著武器的精壯漢子瞥了他一眼,走入了旁邊的酒館。 “呼……這街道與白天相差太多了。” 鍾焉自說自話地想要繼續向前,可是突然間他好像看到了一個人。一個紅色長髮帶著面具的女人,那女人從酒館裡出來的,她手中拿著一個鼓鼓的錢袋子。 “怎麼像古蒂娜?”鍾焉對那個紅色長髮的同學印象深刻。 太可疑了,這麼晚還敢出來去酒館,她不怕危險嗎?抱著這樣的想法,鍾焉決定跟在她身後看看情況,確認一下是不是古蒂娜。 那個紅髮面具女人收起錢袋子,悠哉遊哉地離開了78號街。 鍾焉緊隨其後,保持著謹慎的距離,他戴著兜帽儘量保持著低調。 剛走過路口,人就立刻消失不見了。 鍾焉連忙跟上去,左右察看情況:“奇怪,怎麼一下就沒了?” 突然間,一柄匕首抵在了他的後頸。 握著匕首的紅髮女孩冷冷地問:“閣下,為什麼跟著我?” 鍾焉想要回頭,卻被匕首在後頸上劃了個血痕:“別……別激動,我就是想看看你是不是我的朋友。” “呵呵,老套的回答會讓你丟失性命。” “古蒂娜嗎?我是鍾焉,你還記得吧。”鍾焉連忙報上姓名。 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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