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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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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沒有,最近我倒見過照片,只是不敢確定原先貼在相簿上的那張照片是不是他年輕時候的照片。”

“啊,這已經足夠了。三郎把這件事和賢藏後來在島上的故事巧妙地拼湊在一起,再加上那個三指男人的照片,捏造一樁嚴絲合縫的案件,實在太不簡單了。哈哈哈!會選擇島上的故事,大概和琴聲有關吧!

以賢藏的個性,他是絕對不會讓別人看自己的日記,但是碰到三郎,他也沒轍;而且記憶力奇佳的三郎可能是出於好奇偷窺了哥哥的日記,對於日記中的大小事情他一清二楚,因此,他把那些事情拼湊在一起,使它看起來和這件事有關聯。”

金田一接著又說:

“如果我的判斷不錯的話,三郎一加入此計劃後,賢藏只有聽命於他的份,遺憾的是,三郎將案情安排得過分像偵探小說了。”

指紋的安排

聽金田一這麼一說,我絲毫不感到意外,因為我很清楚,在一柳家中,除了隆二還算是正常人之處,其他每個人多少都有些怪異。

“就這樣,二十五日清晨,一切準備就緒之後,兩人把屍體的右手自手腕處砍斷,然後把屍體埋入炭窖內。黃昏時,婚禮開始舉行之前,賢藏喬裝成三指男人並在廚房現身。雖然相簿和日記都動了手腳,為了使探長誤認為三指男人當時仍然活著,賢藏在廚房交出紙片後,就從西邊繞到低崖,再從低崖滑下,進入偏院,並換好衣服等候舉行婚禮。

這時秋子進來,把紙片交給他,於是他撕碎紙條,放入袖管,並吩咐秋子將遮雨窗關上後走出偏院。當秋子回到主屋時,當然沒有看見賢藏,因為那時賢藏還留在偏院,以自己的血在柱子及遮雨窗後留下三指男人的指紋,並留下腳印,然後帶著清水的衣服和皮鞋丟進炭窯的煙囪內,同時將琴絃拉到欄間。”

探長忽然瞪大雙眼,驚詫地說道:

“金田一先生,照你這麼說,那三隻手指的指紋在入夜前就已存在?”

“是的,除了那個空檔外,再也沒有其他時間讓賢藏留下指紋,這也是讓我悟出事情真相的第一階段。雖然別處也留有沾血的三隻手指指紋,像屏風上戴著指套的指紋等,但是能夠清楚判別的指紋都是非常不易發現的地方。

我想這也許有某種意義,因此推論出:第一、這兩處指紋都是很遲才被發現的,或許這是殺手的目的。若是過早被發現,由於血跡乾涸的狀況和顏色深淺與其他血跡不同,會馬上帶來麻煩,因此,越晚發現就對兇手越有利,也許兇手正希望如此呢。第二、在那種地方留下指紋,即使喝交杯酒時,也不會被發現,畢竟,兇手行兇時都知道戴上指套,怎會留下沾了血的明晰指紋呢?所以我認為那是故意留下,以分散偵查方向的,同時這指紋留下的時間比行兇時間還要早。”

“嗯”

探長輕輕發出贊同的聲音。金田一接著微笑地說道:

“所有舞臺背景都佈置妥當後,賢藏帶著三隻手指的手腕回到主屋。想想看,賢藏既然把皮鞋和衣服都丟進窯內,為何不連手腕也一併扔進去呢?我認為是三郎要求如此做的。三郎覺得這件事情非常有意思,並且也想利用這隻手來重新演練一下,才會要賢藏把手腕藏起來。

但是,三郎自己不可能藏住這隻手,因為事情發生後,家中一定會遭警方搜尋,因此只好利用貓的棺材。鈴子是在命案發生後才把貓埋了,因此,這口棺材卻成了手腕的最佳藏放之所。”

“然後,賢藏進入書房燒掉日記?”

“是的,這是三郎事先整理出來的。在此必須說明的是,賢藏既然要燒掉日記,應該也會把袖管內的紙片一併燒掉才對,他不但沒有這麼做,而且連一片都不缺地保留著,說明了這是他故意留下來的。不久,婚禮開始了,在席上也有兩件值得注意的事,一是把琴帶到偏院,若不是村長提議,賢藏也會這樣說,用來製造克子彈琴的證據。另一點是叫三郎送川村的叔公,這當然是要替三郎製造不在場證明。對了,我想問隆二先生一件事。”

不在場證明

隆二眉頭微挑,帶著詢問的神情望著金田一。

“剛剛探長應該也問過你,既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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