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難辦的案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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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衙內,谷正和張業也在頭疼。
經多方調查取證、審訊供認,事實已經很清楚了,馬青的確是馬匹受驚,這才把肖大牙撞死,而肖大牙家人也已請來,確認了其屍體無疑。
如此清楚之事,若是一般人,很容易處理。
按大宋律令,無故走車馬傷人罪,比照鬥殺傷罪減一等。宋朝的“鬥殺傷”類似後世的“故意傷害罪”,意思是“馬禍”在量刑上比照故意傷害,但減去一等,比如說故意傷人致殘的是“流三千里”,那麼“馬禍”致人傷殘則是“流兩千五百里”。
如果是因為公私急事而走馬傷人的,則比照過失傷害罪並且允許贖刑,贖金支付給受害人,如果是因為馬匹受驚傷人,則再減去過失二等。
也就是說,馬青的事情並不嚴重,馬兒受驚傷人,最多是個過失傷害罪減去二等,而且還可以贖刑,他只要交了贖金,事情就解決了,依知府公子的身份,這點錢對他來說並不算啥。也就是說他本身並不會受到什麼刑罰。
可問題還是出來了,畢竟這是個罪過,自然是記錄在案的,這樣一來,他的舉人名頭就要被剝奪,甚至對將來也會產生影響,這就讓張業和谷正難下決判了。
他們都很清楚馬青的父親馬應的為人,那是個睚眥必報的人,其子跟張業來一趟豐’縣,居然給判了刑,這會讓他很沒有面子,可想而知,將來他會如果回報這兩個人。
谷正還好說,反正與他已有仇怨,再多一項不多,少一項不少,但張業就不同了,就算他不參與到整個事件中,也會受到牽連,何況因谷正的存在,更會引動馬應的肝火。
“大人,這事如何處理?”谷正向張業請示道。
若沒有張業在時,他自然會公事公辦,就算為了洩憤,他也要拿馬青出出氣,只是作為官場之人,他必須得請示一下張業的意見。
“唉。”張業氣極而嘆了一句道:“豎子無事添亂,真該判他幾個殺威棍,讓他老實幾天。”
都是南京來的,張業豈能不知道馬青的過往?那可是個混小子,作惡多端,民怨極大,只是礙於他爹的緣故,才沒有人動他。
不過,這裡不是南京城,而是小縣城,馬青事後的叫囂已激起了民憤,若不給大家一個交待,自然不能了事,甚至對下一步的發展大計都會產生影響,畢竟民眾很容易判斷,一個不能主持公平正義的官府,他的任何政策的出臺都不可相信。
“能不能緩幾天再說?”看谷正還在等自己的意見,張業只得問道。
“依調查取證的藉口緩上幾天沒問題,但不能拖太久,畢竟此事很多人都盯著呢。”谷正答道。他清楚張業的意思,張業是準備給馬應寫信把情況說明一下,只是這裡離南京不近,來來回回得要四五天時間。
“想辦法拖五天,五天後我會給你一個答覆。”張業無奈的說道。
“好吧。”看張業如此為難,谷正只得答應下來。他正要出去安排,張業又把他喊了回來。
“這幾天把南京來的幾人全部禁足,等此端事情了卻,除段宗外,全部都趕回去。”
谷正明白,此事根本不需要他去安排,這不過是張業向他表的一個態。但對他來說,這個態表得太有價值了,谷正對此還是很受用的。
大家都清楚,馬青此次過來的主要目的就是對付谷正,雖然他一時間沒有找到證據,但若長期在這裡,保不起就會有所發現,到時又是一番風波。
之前張業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不想摻和到馬谷之怨中去,只是此時他不摻和不行了。馬青惹出來的事已讓他難堪,若其還繼續呆在縣城,再惹些亂子出來,他張業兩邊都不好交差,這才下定決心把人送走。當然,此舉也算是送谷正一個人情,是對他理解自己的一種回報。
“下官明白。”谷正答道。
……
高峰早已回到家中,他把宋二蛋叫了過來:“這事辦得漂亮,也算了結了我們的心頭大患,透過這件事可以看劉三狗值得重用,對了,抽時間把他約出來,我要與他見個面。”
“是,保長,你看什麼時間比較合適?”宋二蛋問道。
“明天老太太想去永寧寺燒香,我自然要陪著,那就明天吧,就約在永寧寺附近。”高峰說道。
“是,保長。”宋二蛋答應之後,又道:“保長,那個黃亮好像快要得手了。”
“好,給我盯緊點,這次一定要讓大黃蜂吃不了兜著走。”高峰高興的說道。
他自然知道宋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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