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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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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福克納也發現自己的生活將起變化,他必須在獻身的同時嚐嚐流亡的滋味。縱觀他的一生,知道地點在他的藝術生涯中的重要性,就能在他的早期著作中發現那成為他的標記的地方和他安置在那地方的人物的蛛絲馬跡,從而見其偉大發現的必然性。

1925 年4 月在《兩面派》上發表的一篇文章(那時他住在新奧爾良)中稱“感謝神明,不論是什麼神”,使他成為一個紮根於故土的鄉下佬。這種自我感覺,在他身上一目瞭然。舍伍德·安德森說:

“你這個鄉下孩子,只知道出身的密西西比州的那小塊土地。”說福克納只知道牛津,不等於說他只需要牛津。他和安德森一樣,在好多方面是浪漫主義的後裔,認為人需要更多地在想象世界中生活。這一信念會使二人都喜歡荒誕不經的故事,都把現代世界之所以死水一潭歸咎於重現實輕想象,或者用安德森在《兩面派》的一篇文章中的話來說,“沒有予想象力以把玩現實的時間”。

然而,福克納知道自己的危險在於太重想象而輕現實。他比大多數作家更害怕純粹的“自我陶醉”——他以前稱之為對自我的“病態興趣”。流亡中的他容易遁入自我,如《埃爾默》所示。此外,他害怕抽象,這是體現在戈登身上的一種危險。

作為小說家,他不僅需要傳說和故事、不僅需要自己的思想和慾望,還需要風土人情。對他的感情來說,越熟越有勁;對地方習俗和故事知道得越多,興趣越大,越引起他的注意。他形容想象過程為“把真淨化成偽”、把自己的實踐同戈登的實踐結合起來。前後聯絡起來看,他迴歸故土倒是返樸歸真,有了真實的地點。在牛津,他上午寫作,下午和晚上打高爾夫球或打獵、聽故事或講故事,偶而油漆房子或招牌。打工不是為了消遣,是為了掙錢;但是和消遣一樣,是他成為密西西比州牛津鎮和拉斐特郡居民之一員的手段。對周圍的生活,他依舊態度曖昧:好感時,半心半意地出入其間;反感時,不安地退縮。需要了解這個圈子的瑣事時,深深陷入;一俟反感、沉悶和壓力加強時,便抽身遁入他的一個兄弟所謂的“烏有之鄉”。

詹姆斯·喬伊斯戲劇性地流亡,為了可以從一個遙遠的視窗窺視失落的家園;福克納歸家,為了可以一遍又一遍地直接觀察。他感到自己不合群的嚴重性,更覺需要留在近處,避免再作長期遠飛。即使不是有意如此,歸家的後果卻是一箭雙鵰:不僅保證能看到“真”,還看到淨化“真”的需要。

多年後,他含沙射影地把自己依戀故土比作關在郵政所裡——“是我自己的小小一枚家鄉的郵票”。事實上,他不但把他的家鄉同粗陋、或他一度稱之為“空蕩蕩的南方生活”相聯絡,還同外界壓力相聯絡。斯蒂文斯說“‘我們生活在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地方’這行詩便是指此而言。”福克納熟悉牛津,歸來後同它再也分不開。但是牛津從未完全成為他的家。大戰歸來時,他覺得人雖“回到密西西比州牛津的家中,卻沒有歸家之感”。這種感覺頻頻襲來,他不斷試驗出走,把牛津在多種意義上當作“臨時住址”。牛津的現實生活是源泉、是消遣、也是壓力。外界的壓力產生內心的壓力,驅使他出外漂流。遁入一個小房間或者書齋(日後他把“山楸別業”的書齋故意佈置得十分簡樸,空蕩蕩地,猶如僧侶的斗室),卸下門球,就是一個純屬自己的世界。他在其中從事“孤獨”而不“寂寞”的苦役。隨後,他走出想象世界,回到牛津和拉斐特郡,走到市鎮廣場上,細讀南方邦聯軍陣亡將士紀念碑;走到郊外河邊,觀察當地的野鹿。他徘徊在這兩種世界之間,時而傾向這一邊,時而喜歡那一邊。不同的地方不僅給他平衡,而且控制並鼓勵來回的擺動。

要是沒有這種矛盾,福克納可能像亨利·詹姆斯那樣達到“文學個性和自我個性”的融合。可是,他註定有矛盾,他說:“寫作時是作家……做人世間的居民時則又當別論。”有時,作家福克納故意打出世人的幡子,扮演花花公子和落拓藝人。

文學的自我感越強,角色變化越多。後來,扮演的角色,加飛行員、農民或狩獵俱樂部成員,都是他那羞怯的社會自我的表現。

後來,他總是自稱作家,而不稱“文人”,自稱“農民作家”,猶如卡洛斯·威廉斯之為詩人醫生。這一來,他模糊了幾個重大問題。威廉斯以治病為業,福克納卻從未靠種田營生;他依靠寫作和打零工掙錢,因此手頭一直拮据。

他的農場、飛機、船和馬,都是後來用寫作掙得的錢置辦的,因此是他的開支。

雖然他對生活從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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