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回鄉遷墓(十二)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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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她向來會說話,“是要好好鋪設,這隻地龍可不再是一條普通的蛇了,要是它一直留在那裡,我們村的人說不定都會去拜祭它呢,到時候可不只是我們一族的香火供奉它,全村甚至全鄉的人都來拜祭,相信我們家族會越來越繁榮興旺的!”
要說這李玉珍,和俞美清性格相反,俞美清這人從頭罵到尾,但東西什麼的,她自己都捨不得吃,都是給家裡的男人吃。
而這個李玉珍,說話都是好話,怎麼好聽就怎麼說,但幹活嘛,別想,東西嘛,有進無出,有些好東西她都是自己捂著,就是三叔黃海川、黃一閃都不一定吃得到,倒是她最疼的黃一電可能會分點。
黃一曦的大伯母陳柳媛還會和她扯著脖子罵,林舒芳卻不敢,當時那架電子琴,就是李玉珍哄著俞美清出手的。
黃一曦小時候覺得,奶奶和三嬸,狼狽為奸,俞美清是狼,壞名聲,幹壞事都是她,三嬸李玉珍就是那隻狽了。
長大後更是這樣認為的。
黃志新也不喜歡李玉珍,相處久了,誰是怎麼樣子的都清楚,這個三兒媳婦又懶又貪又壞,只不過她今天說這話卻是說到他心坎上,就連俞美清也動容了。
事關全家,黃志新一拍板,誰也不敢吱聲了,黃一雷和黃大妹眼睛轉得再快也沒有用。
新準備的地方在大旗山廣峰寺的對面,那時這座寺廟還沒重建,也沒那條山道,對面這邊的小山丘,是黃志新夫妻帶著三個兒子兒媳婦開荒的,墳墓旁邊只有一座老土屋,是他們開荒的時候搭來休息的。
開荒的時候種綠豆黑豆黃豆、地瓜花生木薯,也種點茶樹,現在除了野生的竹子,和茶樹,其他都荒廢了。
黃一閃把老婆拐騙回來後,忙著造人,就留在村裡沒出去了,有一段時間他想開印刷廠,打算自己造紙,就花了點錢承包這塊山地70年,準備種桉木。
桉木雖然能造紙,可種植時會破壞土質和水質,使土壤難種其他作物,使水不能喝。黃一鳴幾個兄弟知道後都反對,說幾代人在村裡名聲都很好,可不能幹這種損害子孫利益的缺德事。
承包時交錢並不多,不過黃一閃是困難戶,黃一鳴和黃一電還有黃一雷就拿錢湊在一起給他,那時黃海山還在,也出了一部分。
這塊山地就成了公家的了,移墓的時候,黃志新就想到這裡,公路修好了,對面的寺廟也建好了,還修個公園,祖宗要是移到這裡,天天能聽寺廟的和尚唸經,公園裡的談八卦,既積德又熱鬧,城裡有錢人把祖宗牌位甚至骨灰花大錢送到寺廟裡去,不也是這個道理?
至於風水,不用看也知道好的,山下面的那個生產隊,依山傍水的,風景秀麗,有十棟精美的大厝,五棟向溪,五棟向山,都是清朝的時代建的,聽說現在要打造一個旅遊景點。
黃一雷還是請了兩個風水大師,都說妙不可言,黃志新慶幸不已,好在那時荒廢了,如果種了桉木現在就麻煩了。
當時覺得買這座山浪費了,可現在整個村裡誰不羨慕,他們沒山的只能去公墓那買地,窮點直接放在骨灰堂。而他們家,乾脆把那個小山丘靠南的山腰圈了一大塊地做墓地。
這塊墓地有兩百多平方,三排共七個墓穴,除了要搬遷的這五位祖宗,黃志新奶奶甚至把他們的墓穴都準備好了,新墓按照輩份分了三排,高祖父和高祖母,太祖父和太祖母,還有一個太祖父的一個哥哥,那個哥哥只有一個女兒,黃一曦叫老姑婆的,記事的時候已經很老了,聽林舒芳說十幾年前就過世了。
黃志新當時還想把一個兒子寫給大伯父,後來捨不得,又想反正牌位墓地都有,祭祀時就多了一個碗一雙筷子一點紙錢,也就放下了,而這個大伯父的妻子,當時埋的地方後來開荒了,也找不到屍骨了這,這次也就墓碑上刻個名字而已。
兩個老人都明白,如果到時有別人供奉的香火,他們葬在那裡就得了許多便宜,想到這裡黃爺爺又看向黃一曦,“你要不要把你爸的墳墓遷回來?”
他們夫妻兩個下面還有一大塊地,他是知道老大和老三把那一大片用石頭圍起來,環著圍欄還有一排水泥凳子,每條水泥凳子旁邊都栽了青松,還弄了兩隻石獅子,中間一塊大的供桌是大理石的,地上還鋪了青條石頭。
那麼好的風水寶地,他早就聽過老大和老三夫妻打算,現在他們夫妻那一排,老大夫妻和老三夫妻百年以後也要在那裡,在他們下面,現在只剩下老二一個人在白水州了。
老二在白水州,老二媳婦百年後想必也不會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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