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起火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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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睡到半夜,李中易突發奇想,採取突然襲擊的辦法,搞了一次夜間緊急集合。
結果,卻令他大吃了一驚。由於只點了少量的照明火把,很多鄉兵象沒頭蒼蠅一樣,四處亂竄,根本無法正常列隊。
李中易研究之後,這才發現,他又犯了形式主義錯誤。這個時代的草民,因為營養長期不良,夜盲症成了大面積存在的普遍現象。
據郭懷介紹,現在的兩軍作戰,一到夜間,就必須停戰,各自守好營寨,嚴禁士兵四處走動,以免發生自己人因為恐懼而互砍的“營嘯”悲劇。
第二天起,李中易每天都讓人買一些豬肝回來,讓廚師用豬肝、菠菜、新鮮鯽魚、蒼朮加枸杞,混在一起熬湯,強迫鄉兵們每餐喝一碗。
說到這裡,就必須要提一下,豬和羊,這兩種生物。
在這個時代,由於後蜀國內的大量草地和林地被開墾為田地,養羊的成本跟著越來越高。
羊肉,因為價格昂貴,一直是達官貴人們的美食,普通草民根本吃不起。
上等人,不吃豬肉,還有個騷味很重的問題,口感很差。
羊則不同,早在周朝以前,北方民族就掌握了騸羊的技術。在公羊很小的時候,就割上那麼一刀,徹底解決了羊肉的羶腥問題。
可是,豬肉則不同。首先,母豬肉,皮粗肉厚,蒸不熟,煮不爛,咬不動,根本沒辦法吃。
雖然蜀國到處都有公豬,可是,幾乎沒人知道,閹割小公豬的技術。
所以,帶有濃厚羶腥味道的豬肉,即使是下等人也難以下嚥。
李中易雖是名醫,卻不是獸醫,對於閹豬的手法,他也是一無所知。
夜盲症說起來嚇人,實際上,對於營養豐富的現代人來說,根本就不是個事。
只不過,直到明朝末期,也幾乎沒人懂得如何治療夜盲症。
李中易算是個特例罷了!
他的想法其實很樸素,打了敗仗的人,如果只能白天逃命,那就太浪費寶貴的逃跑時間了,晚上可不能待在原地等死啊!
進入九月初,前方終於傳來軍報,張永德率領三萬周軍精銳,從鳳祥府出發,已經抵達了鳳州城下。至於趙匡胤的動向,卻無人知道。
從這天起,前線的軍報,每天象雪片一般,傳到河池縣城,又由河池轉去成都。
李中易雖然不懂作戰,卻也可以想象得到,身為名將的趙老大,多半是在耍什麼陰謀。
由於城內駐紮著重兵,河池附近方圓幾十裡以內,都沒有盜匪出沒的訊息。
大戰已經開始,鄉兵們表面上看起來,基本算是訓練有素,卻還都沒有見過人血。
出於對趙匡胤的忌憚,李中易也沒膽子,帶兵離開縣城較遠的地方去剿匪。
萬一中了埋伏,讓周軍包了餃子,白白的送了命,那也太冤枉了吧?
鄉兵們變成紀律嚴明的部隊之後,李中易沒辦法檢驗他們的真實戰鬥力,就琢磨著,安排以火或是隊為單位的集團對攻,也就是群毆。
李中易很無恥的向軍官們提出一個口號,不敢群*毆計程車兵,不是好士兵!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李中易在營區裡組織了一場別看生面的“群*毆錦標賽”。
在操場裡,劃出一大片空地,以隊為單位,兩隊身穿皮甲,戴上鐵盔,用木刀或是木槍,進行有組織的群毆。
為了公平起見,李中易安排黃景勝帶著他的人,作為現場的裁判。
李中易規定得很清楚,不管身體的那個部位受傷,都必須馬上退出比賽。違規者,一旦被查出,將永遠攆出團結鄉兵這個蒸蒸日上的小團體。
打不過是一回事,捱了刀卻故意裝傻,這個就是至關重要的誠信問題了。李中易絕對不可能容忍這種害群之馬,存在於團結鄉兵的行列之中。
根據規則,比賽每七天舉行一次。凡是失敗的一方,不僅每天只能吃最差的飯食,還要連續幫獲勝的一隊打七天的洗腳水。
至於獲勝的一隊,除了每天能夠吃到羊肉以外,還可以每人獲得500文賞錢。假如每次都獲勝的話,一個月將獲得實打實的兩貫錢外快收入。
要知道,這個時代的普通步兵,一年只發十個月的餉錢,每月真正拿到手的不過區區二百文罷了。
團結鄉兵更是等而下之,他們屬於服徭役,連一文餉錢都沒有。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錦標賽隆重開幕,打群架的驚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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