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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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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孩子失蹤的家庭,又一個日夜尋找孩子的父親。李如春心裡一陣感嘆。她想到了上個星期在街頭遇到的那個父親,再沒碰見過他了,不知道他找到了女兒沒有?但願他找到了,她不希望世上還有一個和她一樣為女兒愁斷腸的人。可此時又出來一個滿街找兒子的父親!

現在的孩子怎麼了,為什麼動不動就離家出走?家真的那麼不可留戀嗎?也不想想你離家後,父母是多麼地著急和牽掛!

十六、尋女兒記5(2)

這張尋人啟事給了她啟發,她覺得也應該制一份尋人啟事張貼,發動更多的人來幫她找女兒。雖然以前也登過報,但報紙只有一天的時效,而且密密麻麻八十個版面,過了當天,報紙上了報夾,誰還會看得到,只有把尋人啟事貼在街上,才會給人長久地看到。

對,我要把尋人啟事貼滿吉都的大街小巷!

李如春興奮了,她立即行動起來。她很快找到了一家能彩色影印的打字社。做這樣一份尋人啟事不費事,原來登報的尋人啟事和照片都還放在她包裡。

“印多少份?”出了一張樣後,打字女孩問她。

“一萬張!”

可是這堆了半個人高的尋人啟事她如何拿得了,又如何捧著它一張張刷到牆上、電線杆去?她有些犯愁了。

想了想,她打電話給公司的司機王光明,叫他開車過來把這些尋人啟事拉到公司去。

李如春捧了滿懷的紙張走進辦公室來,把吳定成嚇了一跳。待看清是尋女兒的啟事時,他簡直是生氣了,“老婆,我看你是發神經了!”

李如春不以為然,“貼個尋人啟事找女兒不是很正常的事嗎?那你說應該怎麼找女兒?”

“你想讓全城人都知道我們家丟了女兒是不是?”

“本來我們家就丟了女兒嘛,人家知道又怎麼樣,不知道又怎麼樣,人家不知道我們就沒丟女兒嗎?你這人真是,死要面子。”

吳定成覺得無法跟老婆講道理了,她已經鑽進死衚衕出不來了,他揮揮手說:“那你趕快去吧,別在這裡礙事。”

“我一個人貼,那不貼到猴年馬月呀,我想叫全公司的人都上街貼,這樣一天就可以貼得完了。”

吳定成大吃一驚,“不行,公司的人沒這個空。”

李如春聽了這話也吃驚,“你這是什麼話!找女兒這麼天大的事,你竟然說沒空!你還是個父親嗎?”

“這是兩碼事。我的意思是說,貼這些尋人啟事是沒有用的,你這是瞎忙。”

“你不做怎麼知道沒有用?難道不貼反倒有用嗎?”

沒辦法講道理了。吳定成沒好聲氣地說,“反正我不會叫我的員工去貼的,要貼你自己去貼。”

李如春頓時眼淚就出來了,“吳定成,你到底還有沒有良心?女兒丟了就這樣算了嗎?你是不是她父親!從靜心失蹤到現在,你就沒有一天去找過她,現在你又不讓人去貼,你心裡到底有沒有女兒?”

吳定成也激動了,“就你知道急!女兒是你的心頭肉,難道就不是我的心頭肉,我起早貪黑地忙,圖個什麼?還不是圖女兒將來能幸福?女兒失蹤了,我比你還急……”

“那就得了嘛,叫你的員工少做一天工又不礙多少事,也少賺不了多少錢。女兒找不回來,你賺多少錢又有什麼意義?”

“你少做點無用的事好不好,我跟你說過多少回了,警察都找不到人,你又找得到?胡鬧!”

“吳定成,你太過份了!我告訴你,找不回女兒,我會跟你沒完的!”

李如春氣咻咻地捧上一疊尋人啟事就走,到了門口,回頭叫吳光明,“小吳,把你車鑰匙給我。”

十六、尋女兒記5(3)

在建設路,李如春正往一個閱報欄的玻璃上貼尋人啟事時,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回頭一看,幾個城管站在她周圍。

“你這是亂貼小廣告,我們要對你處以罰款,另外,你還要把你所貼的都撕下來。”

李如春一邊貼一邊說:“我這不是小廣告,是尋人啟事。”

“尋人啟事也是小廣告,未經許可,都是不允許的。”一名城管說著去阻擋她,“你怎麼還要貼。”

“那你說到哪辦許可,我馬上去辦。”

城管被她這句“弱智”的話逗笑了一下,“哪裡都沒有這種許可,什麼小廣告都不許貼。”

“我總得要找人哪,不給我貼我怎麼找人?”

“你怎麼找人我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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