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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美人痣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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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同和很快就回來了,同樣的事情聽費芳洲的母親和嫂子各說了一遍。 他很肯定的對步長北說:“大人,我確定,這事情肯定是費家編的,這所謂瘋癲道人是否存在都是疑問。” “為何如此肯定?” “因為他們的說辭都一樣。”邊同和說:“但是正常來說,每個人有自己不同的看問題的身份,角度,心情,立場。就算是經歷了同一件事,他們的說法相同,用詞也不會相同。如果相同,只有一個可能。” 由一個人想好了所有的臺詞,其他人照著背。 所以才能在不同人的描述裡,聽見一樣的句子,一樣的詞語。 別以為這是大家一致的結果,恰恰相反,這種一致,說明串了供。 比如看見一朵好看的花,小孩子會說好漂釀的花花。有文化的人說,奼紫嫣紅一片春。農夫可能會說,一大朵一大朵的。大嬸大嫂可能會說,花花綠綠真好看。 要是男女老幼都說,我看見一片美麗的花海,那絕對有問題。只有背課文才能那麼整齊。 一家人為什麼要串供,因為這件事情有問題。 崔笑讚許的看著邊同和,這邏輯非常正確,錦衣衛裡的人確實挺厲害的。 然後邊同和就問:“大人,要不要把那一家子都抓來問?不問就打一頓。” 該細緻就細緻,該簡單粗暴就簡單粗暴,絲滑對接。 步長北拍了拍邊同和的肩膀:“你能不能注意一點,錦衣衛在外面,也是要名聲的。” 又不是面對江洋大盜,先問,實在問不出來再打不遲。 邊同和很聽話,覺得有道理。 很快,去各處打探的人回來了,對費芳洲一個孩子沒有問出什麼,只說那孩子長的好看,大家都喜歡,額頭中心有一個紅痣,像是年畫上的散財童子似的。 這宅子的主人是五年前離開的,現在不好找,就先不著急找。 可是這房子,走的時候給了許樂志,許樂志跟房主的關係一定是很好的。就算是搬不走的房子,也不可能給一個陌生人吧。許樂志總不能說對宋言一無所知。 許樂志被按在椅子上,邊同和一巴掌拍在桌上:“說吧,宋言在這房子裡,都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 “我不知道啊,真的不知道。”許樂志嚇的直抖:“我雖然跟宋言認識了挺多年,但之前我們的聯絡並不多。” 邊同和不相信:“認識挺多年,聯絡還不多?聯絡不多,人家把房子給你?” 這一點崔笑是真贊同。別的都不說,房子給你住幾年,對崔笑來說,這絕對不是一般的熟悉。 “真的不熟悉。”許樂志說:“我沒什麼手藝,就是給人打打零工。宋言挺仗義的,朋友多,經常給我介紹活兒,我才總往他這裡跑。大人您想,我要是跟著他做什麼見不得人的生意,又怎麼會現在還是靠打零工過活呢?” 這倒是一個理由。 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打家劫舍的不暴富,不是白白犯法了嗎? 許樂志一見眾人有所鬆動,連忙又道:“還有還有,我要是知道這宅子裡埋著死人,那我也不能住啊。我在這上面燒了五年飯……” 許樂志說著一副要吐的樣子,哭喪著臉:“我現在想著還想吐。” 這兩點許樂志說的合情合理,他們將整個房子都搜過一遍,確實沒找到什麼錢。如果許樂志跟著宋言做人口販賣的勾當,沒道理一點兒好處都沒佔到。 要說這房子吧,現在確實還在宋言名下,而且一起幹壞事,一個人拿錢跑了,另一個人守著埋著屍體的房子,許樂志也不像是這麼傻的。 大家商議了一下,暫時覺得許樂志沒有什麼疑點。 這灶臺砌的時間比他在這個房子住的時間長,他確實未必知道此事。 村子裡的人問了一圈,這幾天倒是都沒有看見什麼可疑的人,許樂志屋子裡的火油,不能確定是誰倒的。 據許樂志說,當天他不在家,出去幹活兒了,回到家裡的時候,火已經燒了起來,他站在門口傻了眼,連進都沒能進去。 奚樂山那邊,也傳回了訊息,在同時間裡,沒有走失報官沒有找回來的女孩,案件一時間像是走進了死衚衕,不知要往哪個方向去查了。 就在眾人站在院子裡大眼瞪小眼的時候,屋主大嫂說了一件事。 “這兩天我沒看見有什麼可疑的人,但是我記得費芳洲失蹤的時候,確實有一件事情。” 奚樂山忙道:“您快說。” 一時情急,敬語都用上了。 大嫂說:“我有個女兒,和費芳洲的年紀差不多,也就比她大兩歲,兩個女孩子常在一起玩耍,或者拾柴幹活兒。有一日,突然來了一個外鄉人,說是來討一口水喝,拐彎抹角的打探我女兒,什麼多大啦,許配人家沒有……” 大嫂頓了頓,似乎有點不好意思,但還是道:“開始我還隨便跟她聊了幾句,可後來,她問我女兒是不是來了月事……” 眾人都很意外。 旁人不好問,崔笑問道:“這種問題,那人如何好問出口的?莫非也是個女子?” “對,是個四十來歲的女人。”大嫂說:“不是直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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