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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樹洞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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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縣縣令毫不掩飾自己對胡巍的厭惡,上來就命差役,狠狠地打了胡巍二十大板,完全不允許胡巍辯解,無論胡巍怎麼大叫冤枉,他都不理會。

二十大板很快就打完了,胡巍被打得昏死過去,他是一介書生,雖然在書生當中還算健壯,但卻也不是那種體壯如牛之人。

當然,就算是身體再強壯的人,也經不過這二十大板,那些差役看出來自家的縣令大人厭惡胡巍,所以下手自然不會留情,他們又沒有收胡巍的好處,犯不上饒了他的屁股!

戶縣縣令見胡巍被打暈了,便揮手道:“取冷水來,澆醒他!”

差役立即便取來一盆冷水,嘩地全都澆到了胡巍的頭上,胡巍這才慢慢醒轉,神志一旦恢復了,屁股上的疼痛也就顯出來了,胡巍忍不住哀哀出聲,這種大板子如果要讓他再捱上二十,他非得疼得斷了氣不可!

“縣尊,學生,學生是被誣告的啊,學生沒有殺人,縣尊為何不問問清楚,便打學生呢?難不成縣尊希望轄區裡出現命案不成?”胡巍心中痛恨之極,他不但痛恨馮闖誣告,也痛恨戶縣縣令,不分青紅皂白地打人。

戶縣縣令微微一愣,心想:“對啊,也許是誣告呢!嗯,不太可能,這麼多人證,還有物證,豈能冤枉了他,這個叫胡巍的刁民就是狡猾,想以此來矇騙過關!”

這麼一想,他反而有氣,又拍了下桌子,對馮闖說道:“馮闖,你揭發的殺人兇犯是這個人嗎,你看仔細了,不要認識錯了人!”

馮闖看到胡巍被打板子打得暈了過去,心中歡喜,胡巍越狼狽,他越是高興,如果縣令能把胡巍當場打死,那他都能高興得飛上天去!

聽戶縣縣令問話,馮闖忙道:“小人看仔細了,就是他,他就是胡巍,小人和他是鄰居,認識了二十來年,絕對不會認錯人的!”

戶縣縣令嗯了聲,又道:“你確定還是要揭發他殺人,是吧?”

馮闖連連點頭,道:“小人親耳聽到他說殺了人,還搶了銀子,不敢隱瞞,一定要揭發他,不能讓他逍遙法外!”

“逍遙法外,你倒是還懂一些詞彙!”戶縣縣令撇了撇嘴,又道:“如果你揭發錯了,是要反坐的,你要明白這一點,你明白什麼叫反坐吧?就是把他原本沒有犯的罪,變成你的罪,原本是要殺他的頭,但因為是誣告,所以就變成了要殺你的頭,你能明白吧?”

這可不是嚇唬馮闖,這是有明文條款的,《唐律疏議》卷二三:“諸誣告人者,各反坐。”《疏議》:“凡人有嫌,遂相誣告者,準誣罪輕重,反坐告人。”

戶縣縣令也不想轄區裡真的出現人命官司,所以他很鄭重地詢問馮闖,如果馮闖害怕了,反口說沒有謀財害命這一回事,那他也就不審了,年底考評也不會因為有人命案子而受到影響!

一聽說要反坐,馮闖立即就猶豫了,他不太相信胡巍真的殺了人,他來誣告,也只是想出一口惡氣,看著胡巍倒黴而已,如果要反坐,那他就感到不值了,萬一胡巍沒有被殺頭,卻變成了他被殺頭,這個就萬萬不值得了!

見馮闖猶豫不答,胡巍叫道:“學生冤枉,學生冤枉啊,這個馮闖明明就是誣告!”

戶縣縣令的臉色沉了下來,難不成這個馮闖真的是誣告?跑到縣衙來誣告仇人,達到洩憤的目的,這種行為可是太可惡了!

戶縣縣令是不在乎有沒有冤枉胡巍,打胡巍一頓板子有沒有打錯,是不是讓胡巍受了驚嚇,這些都無所謂,一介小民打了就打了,小民還能怎地?

但馮闖跑來誣告,讓縣令大人誤以為轄區內出了人命案子,讓縣令大人受了驚嚇,那就不是無所謂了,縣令大人翻臉,後果可是很嚴重的!

戶縣縣令把手放到了籤筒上,只要馮闖再不出聲,他就要認定是誣告,所謂的揭發是想公報私仇了,他都想好了,要打馮闖四十大板,狠狠地打!

馮闖不再猶豫,他道:“小人沒有誣告,因為小人不是原告,小人只是揭發,把聽來的話,如實的告訴縣尊,所以這絕不是誣告,當然也就不用反坐了!”

馮闖也算是在江湖上闖蕩,或者說是遊蕩過的人,也是有點兒小聰明的,想利用揭發不是狀告,這兩種告法的區別,來把他自己給撇清出去!

戶縣縣令獰笑一聲,聲音冰冷,說道:“是不是誣告,可不是你說了算的,那是要由本官來判定的!”他從籤筒裡抽出了一根籤子,就要往地上扔!

忽然,院子外面,圍觀的百姓當中,有人叫道:“是不是誣告,去找找看屍體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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