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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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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莉莉嘴裡咬著塊雞翅開門出來:“沈哥,羅姐今天過生日,一塊來喝一杯吧?”

沈固一怔:“羅薇生日?哦,我可沒準備禮物。”這群大學生都是從外地來的,四五個人,聚在一起辦一份雜誌。開門的池莉莉負責一切後勤雜務兼會計,羅薇是跑外採風的,專門在青島大街小巷搜尋好吃好玩好用的東西。還有兩個男生,盧緯是美編,龐峰雲則負責廣告聯絡。他們辦的雜誌叫《傾城》,有點小資情調,走的是當下年輕白領的路線。沈芝雲喜歡年輕人,也願意支援他們創業,因此這房子說是租給他們,其實就是象徵性地收點錢罷了。

池莉莉捂著嘴笑:“不用禮物,沈哥你自己來就行了。羅姐今天去臺東拍了張帥哥的照片,被盧哥不小心刪了,沈哥你來了就撫慰她脆弱的心靈了。”

沈固無奈。羅薇開朗熱情,很有朝氣的一個女孩,就是這一手叫人受不了。自稱平生最大的樂事就是觀賞帥哥,每次見了沈固必然掏出手機拍上兩張,美其名曰精神食糧,搞得沈固哭笑不得。

果然一進門,羅薇立刻撲上來:“沈哥沈哥,快點讓我拍張照片,我脆弱的心靈需要安慰啊!”

龐峰雲在一邊笑:“沈哥,今天壽星最大,你讓她拍兩張吧,不然她已經發了半天瘋了。不賠她一個帥哥,我們都吃不消啊。”

旁邊的盧緯不屑地撇嘴:“算了吧,頂天不就一小白臉麼,有什麼好的!”他本人其實長得濃眉大眼五官端正,就是黑得出奇,被羅薇稱之為煤球,因此對於羅薇拍的那些白淨男孩的照片一向耿耿於懷。

羅薇立刻轉向他,一臉苦大仇深的表情:“盧緯我跟你不共戴天!我的帥哥啊!”

盧緯嘟噥:“說過了根本不是我刪的,就是你根本沒拍上。”

羅薇嗤之以鼻:“我拍過多少張了,會連個人都拍不上?明明是你不知怎麼刪掉了!”

盧緯叫屈:“我是幹什麼的,會連手機都不會用?說了沒刪就是沒刪!”

羅薇氣得挽袖子撲過去掐他脖子:“是不是男人,敢做不敢當!”

眾人又是一通鬨笑。沈固微笑地看著他們——個個窮得口袋精光,卻是幹勁十足。跟他們在一起,時時都能感覺到青春的活力。

房間中間的桌子上擺著些漢堡雞翅之類的東西,還有一個蛋糕。這裡平常用作辦公室,晚上就是盧緯和龐峰雲的臥室。好在面積有90多平方,足夠他們擺東西。池莉莉抓了塊雞翅啃,遞一塊給旁邊的年輕人:“小麥快吃,不用跟他們客氣。沈哥,你也吃啊。這是小麥,麥喬,今天剛來,跟羅姐學跑外。”

沈固打量那年輕人,瘦瘦的長得挺秀氣,看樣子還有點拘謹:“你們勢力壯大了啊。”

龐峰雲很高興:“昨天談了個挺大的廣告單子,照這樣發展,四個人是不夠用了。”他是個很穩重的青年,今天這麼高興,想必是真談成了個不小的單子。沈固也為他們高興,但這事他插不上嘴,點了點頭,走到旁邊桌子上去看攤著的照片。羅薇得意洋洋地跟過來炫耀:“漂亮吧?今天我和小麥在臺東八路發現一個小店,賣的這些飾物都很有特點,店主還會衝咖啡呢。”

沈固看她指點的那張照片,深褐色的咖啡面上用牛奶衝出一個白色的樹葉圖案,很是生動有趣。羅薇絮絮叨叨:“這店裡邊有不少好看的飾品——這個鏈子,這個胸針,都很有特色吧?”

沈固一張張地跟著看。其實對這些東西他是一竅不通的,除了從前戴的那塊玉,他這輩子就再沒碰過什麼裝飾品。

羅薇開心地舉起手:“沈哥看,這就是我在那店裡買的,就算送我自己的生日禮物。”

沈固剛才就注意到她在食指上新戴了枚戒指,像是琥珀的,雕成一個虎頭的形狀,眼睛處有兩個深色的斑點,正好嵌在眼珠的位置,燈光下看起來像活的一樣。羅薇得意地把手晃晃:“這可是我發現的,全店裡就這麼一款帶虎頭的。”她本人就對這些小飾品極感興趣,做這一行倒是得其所哉,正好又屬虎,戴這個戒指正合適。

沈固眼睛在滿桌的照片裡一掃,用手一指:“這個也帶虎頭吧?”那是一隻手鐲,從照片上看像是銀的,介面處也是一個琥珀雕刻的虎頭,看起來跟羅薇手上的一模一樣。只不過鐲子被擋在一個水晶首飾盒後面,看起來不大顯眼。

羅薇哇的一聲,幾乎整個人都撲到照片上去了:“我怎麼沒看見呀?唉呀,我要是看見肯定就買了。小麥你來看,這還有個手鐲呢。”

盧緯笑她:“就你那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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