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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多年後的南北朝時期。縣尉是縣令或縣長的下屬,負責治安緝盜等工作,相當於副縣級的公安局長。董卓的父親一生中最大官職才是個縣尉,說明他們不是名門望族,不過,出身於遙遠的邊地,而能在當時經濟文化最發達的汝南、潁川一帶做官,說明董君雅也有一定本事。
當時年輕人最好的前途就是研習經學,之後進入太學學習,畢業後踏入仕途,袁紹、曹操等人都有這樣的經歷。但,董卓不是,《後漢書》說他“粗猛有謀”,也就是智育不好體育好,這或許與他出身涼州有關,或許與他父親任職縣尉有關,總之青少年時期的董卓沒有種下日後當一名文人的基因。董卓小的時候在老家生活,“嘗遊羌中,盡與豪帥相結”,“羌中”指的是羌族聚居區,大體上在隴西郡與武都郡一帶,核心地區在今天甘南、川北,甘肅的宕昌、武都等地以及著名的九寨溝風景區都在其內。這裡與董卓老家岷縣相鄰,董卓青少年時期就表現出一身的江湖俠氣,他與羌人部落首領交上了朋友。
對青年時期的董卓,《漢末英雄記》有一段記載:“後歸耕於野,諸豪帥有來從之者,卓為殺耕牛,與共宴樂。”《後漢書》引用了上面的話,又加了幾句:“豪帥感其意,歸相斂得雜畜千餘頭以遺之,由是以健俠知名。”臺灣十一位教授將這段話合譯為:以後董卓回到中土,在田野裡耕作維生。羌族中的一些豪傑有大老遠跑來看望他的,董卓便帶他們回家,高興起來,甚至把自己正在幹活的耕牛都殺了款待客人。家中來了客人有人會殺雞,再盛情一點的會殺頭豬,而直接到田地把正在耕地的牛牽回來殺了,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董卓的豪爽感動了這些羌族朋友,回到老家後,他們竟然蒐集了千餘頭的牲畜贈送給董卓,董卓因此以健俠而聞名。
據此有人認為,董卓後來跟他父親到了潁川郡綸氏縣生活過。《後漢書》還說董卓善於騎射,能在馬上用兩張弓左右開射,而且臂力過人。一身俠氣,武力超群,放在首都洛陽恐怕很難派上用場,但在戰事不斷的隴西,這就有了用武之地。據《吳書》記載,董卓回到老家後被隴西郡太守召為吏,讓他“監領盜賊”,就是管管治安。當時這一帶除了羌人外,胡人也經常出來劫掠百姓,幹治安工作必須是一把強手,董卓看來幹得不錯,不多久受到涼州刺史成就的賞識,把他調到州政府工作,讓“領兵騎討捕”。
《後漢書》說這個職務叫“兵馬掾”,查東漢州郡政府屬官裡沒有這個職務,可能是為邊境地區州郡特設的,“掾”的意思是官屬裡的佐吏或辦事員,東漢的正規軍不歸州郡管,內地的州郡都沒有兵,只有都尉管理的治安警察部隊。邊境地區情況特殊,設有一定數目的地方部隊,負責守土衛家、配合正規軍作戰,類似於民團,董卓乾的就是這個差事。據《吳書》記載,董卓幹得挺不錯,他領兵*胡人,“大破之”,俘虜了上千人。
得到多位名將的賞識提攜
當時朝廷的中央軍主力幾乎常年在涼州一帶與羌人打仗,由此造就了不少名將,東漢末期最著名的是“涼州三明”,即張奐(字然明)、皇甫規(字威明)和段熲(字紀明),都是涼州本地人,其中張奐是敦煌郡淵泉縣(今甘肅安西)人,皇甫規是安定郡朝那縣(今甘肅靈臺)人,段熲是武威郡姑臧縣(今甘肅民勤)人。他們先後在涼州領兵作戰,主要對手是羌人。這幾個人對董卓都很熟悉,對他也相當賞識,董卓在他們的提攜下在軍中逐漸成長起來。
桓帝末年,董卓正式加入朝廷正規軍,來到張奐手下擔任軍司馬,這個軍職的品秩是千石,當時縣令的品秩是四百石或六百石,所以董卓擔任的這個職務雖然算不上高階將領,但也起點不錯。他隨同張奐參加了與羌人在漢陽郡的作戰,打了勝仗,董卓得到了九千匹縑的賞賜,當時物價起伏很大,工資和獎金常發實物,比現金更有用,董卓得到的是一大筆獎金,但董卓身上“健俠”的一面又表現了出來,他說:“為者則己,有者則士。”也就是說功勞雖然是自己的,但也是大家的,於是把所有賞賜都分給了手下,自己什麼都沒有留。
董卓後來被提拔為西域戊己校尉,這是一個不常設的官職,負責屯衛、監護西域諸國。在軍中,校尉級別較高,應該到了師長、旅長一級,可以正式進入高階將領的行列了。但董卓在這個位置上沒幹多久,就因為什麼事被免了官。
當時段熲兼任涼州刺史,也很賞識董卓,據《吳書》記載,段熲見董卓被免官後無事可做,就把他推薦到洛陽,在司徒袁隗那裡任職,董卓擔任的是“司徒掾”。司徒是三公之一,比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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