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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徹也贊同地點頭,“於芳本意應是打算燒掉字條,看這紙的樣子也不難判斷曾經被丟入到火堆中,但她走得匆忙,沒注意到正巧洞外吹入的風不僅吹滅了火堆,還把沒有完全燃燒的字條吹了出來,才會被我們看到。”
“不可能凡事都按照某個人的意願發展,不是嗎?”羅子林微微一笑,“再厲害的嫌犯,也總會露出馬腳,設得再好的佈局,也不會天衣無縫,正因為有了這些意外,才會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說法。”
“於芳應該不會走得太遠,除了懸崖之外,另一側的路是通向村子裡,我們追上去看看。”
第二十一章 另有隱情
此時的董鵬正坐在火車上,拿著案情記錄,認真思索起案子的始末來。從劉慧慧的死開始,接連排除了幾名有嫌疑的人,除了於芳因她回老家的證詞沒有被重點調查外,有秘密隱瞞的少女一家,以及在劉慧慧出門後入室偷盜的賭徒,經過調查都不可能是兇手。鄧峰的案子大致情形也相同,但於芳卻因兩起案子的巧合,而重新進入調查視野。孫剛的案件他並沒有實際參與,所以還不能做出很詳盡的判斷。
但現在可以肯定的有以下幾點,董鵬拿出筆,在案件旁羅列起來……
已確認的相同點:一、洋娃娃的殺意。二、都從事遊戲裝備買賣。三、三年前一起去過霧村,併發生了意外。
董鵬反覆端詳著這三條,從現在掌握的情況看來,於芳很有可能是為了給昔日愛人復仇,而犯下一系列的案子,但每樁案子中又都存有疑點還沒解開。他想了想,又從不同的案子中引出幾條線。
董鵬在劉慧慧的案子旁寫道:一、懺悔信物件。二、回老家、暈血。
在董鵬看來,回老家的證詞可以偽造,但於芳的暈血已經被曾經就職的醫院證實,劉慧慧是被刺死,血流了不少,如果於芳是兇手,她是怎樣避開這缺陷來實施犯罪的?這是個問題。
在鄧峰的案子旁,董鵬又寫下幾條:一、封門的目的、手法。二、鄧峰的錢的去向。
之前他們認為,兇手用膠帶封上門,是為了把鄧峰的死偽造成跳樓自殺,但假如於芳是兇手,那麼這目的就不成立。兇手佈下漏洞百出的偽裝,如他們之前所分析,其實也許是為了丟擲《洋娃娃的殺意》,把和劉慧慧的案子聯絡起來,引導警方查到其中聯絡,那故意封上門又是為了什麼?另外,方子青給了鄧峰一筆錢,鄧峰並沒有存入自己的賬戶,鄧峰的女朋友陳穎也沒收到,那麼錢去了哪裡?
在孫剛的案子旁,董鵬只寫了一條:時間證明。
於芳在監視下離開的時間,火車早已開動,她又是怎樣在火車上殺了孫剛?
董鵬又在本子上寫下最後兩個案件相關人:郭輝和老張。
從時間來看,於芳的暈血毛病,應該是在郭輝死時受了刺激造成的,另外當時還留下了一個結果,就是程徹他們曾見到過的那孩子於航。於芳並沒有結婚,她的兒子從年紀看,就出生在郭輝死亡不久,這孩子很有可能是郭輝的孩子,在三年前的意外發生時,於芳已經懷孕了。那老張呢?是否就如程徹他們所猜測,是於芳的最後一個目標?
就在董鵬在本子上圈圈畫畫,企圖思索出結果的時候,一個電話打了進來,是他派去調查郭輝的警員。
“組長,我們按照您的命令,去了郭輝曾經就職的證券公司,竟然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怎麼,情況有變化?”董鵬沉聲問。
“那倒不是,和您給的資料一樣,郭輝三年前確實是這家證券公司的計算機系統維護員,但他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沉迷於炒股,在他死後公司查賬,才發現他利用工作之便,多次鑽了空子用系統漏洞去炒股,先後賠了近百萬卻偽造得神不知鬼不覺。”
“公司查賬是在什麼時候?”
“好像是郭輝死後一個月吧,但因為郭輝沒有其他親人,也沒結婚,單身一人,所以他的死亡使得那筆錢的洞至今也還沒能補上,所以公司的負責人提到郭輝,都是恨得咬牙切齒,卻沒地方再討債去了。”
董鵬瞭然地應了一聲,看來證券公司那邊並不知道於芳和郭輝的關係,以及還有個孩子的存在。不過反過來思索,就算是得知,於芳也沒有承擔郭輝債務的義務。
“好的,我清楚了,辛苦你們了。”
“組長您說這些幹什麼,大家也都希望能儘快破案。”
“我不在的這幾天,你們多注意,有新發現第一時間告知我。”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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