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露天學堂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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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溪終於有機會讀書了。
雖然只是去跟一個落魄書生學寫字,不會系統地學習四書五經等科舉內容,算不得做學問,可這對於周氏來說卻是件意義非凡的事情,不但給沈溪買了紙筆,還買了一方硯臺和墨,並連夜拆了件舊衣服給他縫製書包。
第二天清晨沈明鈞送兒子去上學,臨行前周氏千叮嚀萬囑咐,生怕孩子辜負了她的期望。
學識字根本就算不得什麼,甚至連科舉的邊都沾不上。沈溪覺得老孃期望太高,但貧苦人家的孩子,能有機會認字已經是很難得的事了,他只能聽從周氏的囑咐,嘴裡說一定會好好學。
等到了地方,沈溪才知道所謂的課堂只是一間破敗的土地廟,甚至連屋頂的瓦片都沒修補好。此時太陽掛上了東邊的山頭,幾道陽光從瓦間縫隙中落了下來,照得屋子透亮。
一個滿臉皺紋、穿著破舊儒衫的老者,身體衰弱得連手腳都有些哆嗦了,這會兒正用小木棍在面前桌子上的沙盤裡劃拉出兩個字,讓下面十幾個孩子跟著他一起讀。
“……這是舊,這是新,比如你們身上的衣服,剛做的就是新的,穿久了就舊了!”
老者說了半晌,下面的學生依然不明白,許多人臉上掛著迷惘之色。
這時候老者看到外面有家長帶孩子來,臉上閃過一絲喜色,連忙放下手裡的教學工作走出破廟。
簡單寒暄,沈溪才知道眼前的老者已經五十五歲了,他連續考了三十多年,雖然縣試和府試都過了,但一直卡在省試上,到現在依然是個童生。
沈明鈞要跟老者說束脩的事,便讓沈溪先到課堂去。
沈溪走到那些不斷打望他的學生中間,把自己帶來的小木凳放下,然後把書包放在板凳前,這才慢慢坐下。
周圍的學生交頭接耳,對沈溪評頭論足。
普通百姓人家的孩子來學寫字,都是要等到十歲左右記憶力最佳並稍微明白些事理時,沈溪六歲的身子骨,在這群學生當中最小最矮,而且他還是唯一拿著書包來的,所以顯得很突兀。
沈溪見周邊的目光中充滿貪婪和覬覦,暗呼不妙,趕緊把書包從地上拾起抱進懷中,免得被人拿走。
“喂,小子,你哪兒來的?”一個面板黝黑,看起來又高又壯的少年問道。
沈溪打量這少年,對方面容老成起碼十三四歲了,揮舞著拳頭兇巴巴地瞪著他。沈溪低下頭回答:“我來自桃花村,名叫沈溪。”
周邊的學生論紛紛,那少年又問:“桃花村在哪兒?”
這下沈溪可不好回答了,難道跟這初識字的少年講解上北下南左西右東的地理知識,再告訴他怎麼去桃花村?最後那少年滿臉慍怒:“問你話,怎麼不說?算了,你只需要明白一件事,在這兒學識字必須聽我的,不然就揍你。”
好漢不吃眼前虧,沈溪跟王陵之還能用投機取巧的辦法,可面對這樣一個足足高出他兩個頭的傢伙,沒有絲毫道理可講。
“你書包裡是什麼,拿出來看看!”說著那少年便衝過來搶沈溪的書包。
沈溪趕緊護住書包,爭辯道:“這是我娘給我的……”
少年怒道:“就你有娘我們沒有?拿來!”一把將書包奪了過去,等把書包開啟看到裡面的紙筆,就見到金銀財寶一樣,眼裡射出貪婪的光芒。
“哇,居然有筆有紙。來來來,我們分,紙一人兩張……不行,紙還是有點兒少,你們一人一張吧,個頭小的一人半張,剩下的和比一期都歸我。”
那少年明顯老大當久了,分起東西來很有條理。可惜剛才還是沈溪的東西,現在卻被人拿走分掉,就好像走進土匪窩,沈溪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
沈溪愁眉苦臉,考慮要不要去跟先生告狀?
可一琢磨,教識字的老先生一看就迂腐無比,這種人最怕麻煩了,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肯定不會給他撐腰。
索性沈溪也不太在意那些紙,家裡雜物房中他私藏的上等宣紙可不少,這些就當是交“保護費”給這些比他大的同學。
“吵吵什麼?趕緊坐好,接下來我教你們認新字。”
老者收完束脩回來,紅光滿面,畢竟來學識字交費是一次性的,也就是說不管學生學幾天,學費概不退還。
到了老先生這個年齡,半截身子都入了土,考秀才、舉人肯定沒指望,務農又沒力氣,就靠微薄的束脩養家餬口,多一個學生就能多賺點兒錢,對他來說是大好事。
隨後老者繼續教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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