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分析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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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快接。
“嘟——”快接。
徐小瑾緊盯著座機,似乎從裡面會鑽出個人來,李銘坐在旁邊的沙發上,歪頭看著她。
遇到危機該怎麼辦?從小老師就教導你要報警。但是基於影視作品裡警察永遠是結局才到,李銘對此不報以希望。不,接電話的是否是真正的警局還有待商榷。
距離第一次報警已經過去了一個小時。別說警察了,連酒店都沒派人過來,說不定與外界的聯絡早已被切斷。
若是在探案片,此刻他就該主角與犯人在封鎖的酒店裡鬥智鬥勇。可惜,他們處在靈異片場。
馮華復活了,拖著僵硬的屍體不知去往何方。他們被困在一個房間內,對著座機驚慌失措。像極了恐怖片的場景。
“您好……”座機裡終於傳來了聲音。徐小瑾喜極而泣,“救命……我、我不知道怎麼說。但是我現在在千花酒店,裡面發生了殺人事件。你們快過來。”
“瞭解。馬上派巡邏隊過去。嘟——”宛如自動回覆的語音從話筒裡傳來。
徐小瑾聽他的聲音,彷彿扣著自己的嗓子在說話,那一瞬間徐小瑾聯想到對講機的對話,直接扔了話筒。.話筒砸在座機之上,裡面傳來一陣忙音……
“這是怎麼回事……”徐小瑾跑到李銘面前,“接電話的根本不是警局,而是……而是……”
“冷靜。”李銘安慰道,“死者可以復活,亡靈能接電話也不是不可理喻的事情。現在我們要考慮接下來的動作。”
在推理小說裡,存在著共有的三要素。犯人是誰,怎麼犯罪,為什麼犯罪。李銘便參照著那些劇本對現在所處的環境進行假設。
第一,犯人是誰?那可就太多了。首先,有人殺了馮華,在1005號室裡,時間是晚上八點前。如果那期間馮華已經復活了一次,時間還早再往前推。李銘假定在昨晚二人初次見面之後。判斷標準是胸口的花,那時馮華胸口的花還是花骨朵。到
1005室後花便盛開了。此時,李銘悄悄瞥了眼徐小瑾,她的胸口處同樣有個花骨朵。暫且,將它作為存活的標誌。
然後林艨招呼徐小瑾於晚上11點時上樓。徐小瑾提前十五分鐘,於是正好看見了自己行兇的一幕。但這裡存在問題,林艨為什麼要將時間定在晚上11點,如果馮華是他所殺……咦,等等。如果林艨的計劃與殺人無關呢。沒有任何正劇表明他與馮華之死有關,他只是讓徐小瑾在11點時來1005號室……那樣的話,徐小瑾成為目擊證人只是一個巧合。
要確認這點很簡單,只要確認徐小瑾上樓的真正原因。但這個問題……她未必會回答。不過用心險惡的人都會如此猜想——娛樂圈常見的潛規則。一個酒店的服務生與萬眾矚目的明星,哪個誘惑更大顯而易見。說不定林艨便是利用這點,與徐小瑾談條件,讓她到1005號室來,而自己則用準備好的攝像頭拍下一些東西。嗯……可能他連記者和報社也安排了。
但是他沒想到1005室會發生殺人事件,也沒想到徐小瑾提前上樓恰好目睹了事件。這也能解釋為什麼圍觀之時他的表情不像是裝的。但是被屍體嚇到,還是因為自己的計劃泡湯李銘就不清楚了。
再往後,劉德林利用目擊證人往自己頭上扣鍋,額……是不是背黑鍋先打個問號。因為自己對馮華動手是事實,在與怪物搏鬥時用燭臺揮到了頭部。剛才徐小瑾也證明即使死者復活,在他們眼裡也是原有的人形,只是行動有些怪異。所以那時自己攻擊的怪物應該也是馮華。也許……稱不上扣鍋?
這便是今晚八點至十一點期間發生的事件。暫且將犯人定為,嫌疑人x(最初殺害馮華的兇手),李銘(二次傷害馮華的兇手),林艨(未達目標的犯人)。怎麼看自己的嫌疑都最大……
第二,如何完成的犯罪。跳過。自己做的事自己清楚,其他犯罪光靠想也沒什麼意思。如果有監控……監控機是否在運轉還要打個問號。畢竟今晚是絕佳的機會,對所有人而言。帶點腦子的經紀人都不會讓酒店的監控流出。
最後,為什麼犯罪。發生於人界的事件還好說,我是自衛,林艨和劉德林都是常規操作。殺死馮華的犯人……嗯,這就不太好猜,情殺、事業殺都有可能。
如果沒有其他因素,調查周圍的指紋和行程表就能解決。但問題在於,案件存在著超自然因素。死者復活,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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