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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張芳4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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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譚茹找到了一個隻立著小墓碑的土包,相比其他墳墓的雜草叢生,它乾淨的如同異類,顯然是定期有人來清理的結果。更重要的是,她在墓碑前看到了幾隻白酒瓶子,與一排燃到一半後熄滅的香菸。 墓碑上的名字叫林慧,沒有墓誌,立碑人署名是張芳。 張芳?這個張芳又是誰?譚茹不解。 許是因為上個月下過連陰雨,墓前的地面在極度潮溼的情況下被踩過,又之後風乾,泥地上還殘留著腳印。譚茹蹲下來仔細看了又看,發現應該有三雙鞋。 一個大碼的牛筋紋男鞋,一雙平底鞋應該是譚蒙,還有一個則是方跟單鞋。 就在譚茹還一頭霧水,不知道要如何理解這塊墓碑時,身後本應該安靜的荒山中傳來腳步聲,她回過頭望去看到了同樣驚訝的警員宋劍。 “譚小姐?”宋劍驚訝地出聲。 譚茹站起身,也意外地與宋劍打招呼,同時下意識的後退了一步,站到那些原本的腳印痕跡上,以自己的身體擋住它們的存在。 不過,宋劍有著職業的敏感,目光下視將一切看入眼中。 當晚,譚茹回城是坐著宋劍的車。 在途中,宋劍很直接的詢問譚茹是不是自己在調查案子,她有發現了什麼。 “沒有。只是隨便走走。” “譚小姐,我們案件調查需要廣大群眾的配合支援,才能早日偵破,希望你能理解。” “我理解你們警方不便向外人透露太多案件細節,就再沒追問過,已經很尊重且配合了。至於其他的,我都不懂。或者,宋警官你願意先向我透露你掌握的資訊,我也許會也想到一些事情,能共享給你。” 宋劍作為年輕警員,還是有著一股很學院式的禮貌客氣,做事更加溫和,不如老警員們老辣威嚴。雖然聽出譚茹這是故意嗆自己,但也沒多計較,甚至組織了一番語言後開始解釋說是因為派出所最近抓了一個小偷。 小偷被抓到時問及盜竊動機,說是因為自己的腿骨受傷,沒了勞動能力才不得不偷,把警方弄得哭笑不得。之後自然就問及他腿是怎麼受傷的,他就說是因為最近因墜樓案而被報道過的那個譚蒙。 小偷說前一個月在公交車上遇到她多管閒事,提前下車後心懷不滿,就騎了輛共享單車跟在公交車後面,一路跟著譚蒙想要報復找回面子。他騎了一個公交站的距離跟上譚蒙,用石頭砸了譚蒙的頭作為報復,還搶了她的包。 小偷得手後騎著車要逃,卻沒想到路邊忽然竄出來一男一女,男的很胖實,絡腮鬍,臉上有疤痕,女的很年輕。那男的很兇猛厲害,反手把小偷抓住連人帶車掀翻按地在上,腿就在那時候骨折了。 當時小偷擔心對方會報警,但沒想到,譚蒙只是讓男的把包奪回去就了事。之後小偷自己從地上爬起來離開,遠遠看著譚蒙和那兩個人提著袋子去了墓地。 “原本我是不信這種訊息的,覺得就是那個小偷看了些社會新聞就信口胡扯,跟警方兜圈子。但沒想到在這兒遇上譚小姐你,還真的找到了一個墓地,三個人的蹤跡。”宋劍說著,稍稍側目看向譚茹,又問:“我很好奇,譚小姐你是怎麼找到這兒的?剛才,又為什麼不想讓我發現地上的腳印。” “宋警官,我更好奇,林慧到底有什麼特別的,張芳又是誰?還有,你們查案的真實方向是什麼。” “你這是要和我做資訊交換。” “可以這麼理解。但也不全是。其實我一個普通老百姓對警方的案子沒什麼興趣,我只是……想弄明白我大姐到底遭遇了什麼,才成了現在這樣。” “林慧是一個警方找了將近二十年的連環兇手。”猶豫數秒後,宋劍給出解答。 “什麼?”譚茹驚得坐座位上挺直後。 “二十年前,汾城發生過三起男性謀殺案,或者準確的說是失蹤案。三名中年男性在雨後的夜間被害,現場留下超過1500CC的血液,以及……生殖器,但屍體卻都失去蹤跡。當年的城市監控並不像如今這樣發達,案件調查手段也有限,就成了懸案。但是警方這麼多年以來從沒有放棄調查,每隔幾年都會將當時現場採集到的證物與樣本重新提驗,希望能能抓到真兇。” “那怎麼就能知道兇手是林慧呢。” “每個兇案現場,都會留下一支染有口紅的香菸,煙上寫有署名。” “這麼囂張?” “對,非常囂張。我的一位老師當年參與了案件調查,他給我們上課時數次講過這個案例,我對這個案子的印象非常深刻。從心理側寫上來講,兇手選擇這樣的作案方式是一種挑釁炫耀,用香菸與口紅作為標籤,還寫下姓名,結合作案手法留下的器官,那個年代算是一種對男權的挑戰。從目標屬性來講,兇手作案的目標都是夜醉晚歸的男性,而且生前都去過娛樂場所,顯然對喜歡流連於夜場的男性有著很大敵意。” “你是說,兇手有很強的女權思維,是對主流男權社會的叫囂。” “當年沒有女權一說,但……和你想的方向大差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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