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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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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果然很快就透過關係弄來了這批裝置,幫了楊磊的大忙,楊磊也就對他挺感謝的,丁文開始經常去公司找楊磊,衝著這幫忙的情面,楊磊也對他挺客氣,一來二去也熟悉起來。

但是楊磊這人絕對不笨,從丁文的種種表現上,楊磊就猜到這丁文是什麼樣人、對他是什麼意思了。

後來丁文跟他挑明的時候,楊磊也明確地拒絕了。這種事上楊磊從來不含糊。這丁文也是個聰明人,懂得以退為進,很豁達地說沒事,只要你不看輕我,咱們還做朋友,還時時邀請楊磊到他那兒去玩。

楊磊還真去了,而且一去還挺上癮,竟然三天兩頭就往丁文家裡跑。

當然,吸引楊磊的不是丁文,而是丁文家裡的一樣東西——電腦。

那個年代電腦是絕對的高科技玩意兒,絕對的奢侈品,普通老百姓家裡是非常少有的,也只有少數的一些公家單位和技術單位才會有,才會用。當然後來電腦普及速度飛快,但在丁文邀請楊磊的那個時候,電腦絕對是個稀罕物。

楊磊在丁文家裡接觸了這個新鮮事物,就有點上癮了,畢竟那是一個全新的神奇的世界,刺激著楊磊的好奇心和求知慾。

DOS系統,WPS,輸入行,字串……這些東西擱在現在都是古董中的古董,可以趕上化石了,可在當時可是最時髦最有技術含量的。楊磊上癮之後天天晚上都跑去丁文那兒玩電腦,丁文每次都非常歡迎,把電腦一直給楊磊用,還教他怎麼用,楊磊愛用多久就用多久。

楊磊一方面是對電腦感興趣,另一方面,他也迫切需要乾點別的事來轉移他對房宇的注意力。

玩電腦這個方法挺管用,至少楊磊在玩電腦的時候能專心致志,不去想他和房宇之間那些煩心事了。

這樣一來,楊磊和房宇見面的次數就明顯減少了。

以前晚上的時間,楊磊大多時候都是和房宇膩在一起,而自從那一夜之後,楊磊再也沒有去過房宇的房子。

儘管兩人已經談過了,也說好還做好兄弟,但畢竟不可能完全回到以前了,這一點楊磊和房宇都清楚。

房宇也還去找楊磊吃飯玩兒什麼的,楊磊也還去世紀大酒樓到房宇那坐坐。但是也就這樣了。有時候晚上跟房宇哥幾個一起聚了餐,楊磊惦記著去玩電腦,也不跟他們再去唱歌什麼的,早早地就先走了,直奔丁文那兒去。

楊磊和丁文走得近,房宇聽說了。

而且,天底下的事說起來也確實巧,丁文住的地方離房宇不遠,就在隔兩條街的小區。

丁文是什麼樣人,房宇也知道。

當天在花貓生日的酒桌上,丁文看著楊磊的那赤裸裸的眼神,就和當初花貓看房宇的一模一樣。以前房宇或許不明白,可有了花貓的前車之鑑,房宇看了幾眼就明白了。

而且丁文是花貓帶來的,是花貓什麼樣的朋友,不難猜到。只是房宇確實沒想到,這個看上去十分正常的丁文,竟然和花貓是一樣的人。

在酒桌上楊磊可能還好,但房宇看著丁文那直勾勾的樣子,臉就已經沉下來了。那別有意味的眼神,看在房宇眼裡,就是對楊磊帶有侮辱性的一種眼神,讓房宇相當不順眼。看在是花貓生日的份上,他壓著沒發作,要是按房宇20歲以前的火爆性格,看不順眼的人早當場就上去收拾了,還能讓對方安然無事地坐到現在?

但房宇就算想發作,也有點莫名其妙,畢竟楊磊都沒什麼反應,而且人家也就是多看了幾眼,眼神火熱異樣了一點,也沒做什麼。

當天桌上的人都發現房宇沉臉了,都會看眼色,雖然不知道房宇為什麼沉臉。到後來就沒人敢亂說話,只有喝多了沒察覺的主角花貓在說個不停,還有不會看眼色的丁文,在逗著楊磊說話。

第 29 章

在洗手間裡撞上丁文對楊磊動手動腳的,房宇雖然只是看了一眼,但就那一眼,丁文就把手縮回來了。丁文見過的混子也不少,但他卻有點害怕房宇的那種混子的眼神。

“你最近是不是跟那個丁文挺近的?”

有一次,楊磊吃了飯又要走的時候,房宇忍不住把他叫住。

“還行吧。”

“怎麼個還行?”

“他不幫過我忙嗎?就熟點。”楊磊印象中房宇就沒搭理過這個丁文,怎麼問起丁文來了。

“……你知道他是什麼樣人嗎?”

房宇忍住心裡的不快,問。

楊磊有點感覺了。

“什麼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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