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的我們,在彼此眼中閃閃發光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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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斷更這麼久。
我想用一個故事講明白緣由。
17年,我20,上大學。
那年前半年,我遭遇了人生中遭遇了人生一大挫折,以至於我現在都不願意提起。
凌晨兩點多,我沒回學校。
想大醉一場,連喝醉的錢都沒有。
我蹲在路邊,看了眼前後沒人,眼淚不爭氣掉下來。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聽到一陣高跟鞋走路的噠噠聲。
“哭什麼呢?小弟弟。”
她的聲音算不上悅耳,帶著一絲沙啞。
“沒啥。”從小就被教育男兒有淚不輕彈的我,被人見到這狼狽模樣,心裡很不好意思。
“失戀了嗎?小年輕,就是把感情看得重,姐明白。”
路燈下,她的嘴唇很紅,臉上擦了厚厚的粉。
不算難看,卻也稱不上多好看,就是身材挺不錯。
“沒有,爸媽離婚了,他們沒人管我,上學都沒錢。”
那時候我腦子轉得快,就隨口扯了個謊。
她卻當真了。
那天晚上,她蹲在路邊陪我聊了很久。
反正來來回回就是些我正在讀大學,前途光明,要爭氣,努力靠自己什麼的。
她說得最多的一句話是,她很羨慕“你們這些讀大學的”。
我沒注意到,身後就是一家賓館。
也沒想過她也許剛剛就是從賓館出來的。
我從未接觸過那些,最多和朋友吹牛的時候開點黃腔,根本沒往那方面去想。
她掏錢,幫我在賓館開了間房,然後就走了。
後來我們經常微信聊。
我總是在下午才能聯絡到她。
後來熟了,她問我現在過得怎麼樣,父母打錢沒。
我想起那晚上扯得謊。
一個謊撒了,就需要更多的謊去圓。
我只能繼續編,對她說我沒錢,在學校勤工儉學呢。
後來又聊了些別的,結束話題的時候,她突然說過兩天要來找我。
見她那天,我特意梳洗一番,理了發,在一堆廉價衣服裡挑出一身最乾淨的換上。
那天我帶著她逛遍了,也帶她看了我做兼職的地方(我確實有做兼職)。
晚上吃飯的時候,她突然很正經地對我說,她支援我上學。
我當時以為她開玩笑呢。
結果她當面轉來一千五,讓我別再做兼職了,好好學習,以後每個月都給我這麼多。
我死活不要。
她最後有些生氣地說,這點錢,她一天就掙來了。
只要求我以後別忘了她。
那時候我的確有些見錢眼開。
接受了她的好意。
如今想想都覺得自己混蛋。
從那天起,她經常給我買東西。
零食,衣服,鞋子,甚至是洗面奶牙膏。
我很少在網上下過單,卻是學校快遞站裡的常客。
至於那一千五的生活費,我從未主動提過,她也從未斷過。
錢我攢了些,花了些。
攢下來的,我後來給她買了一個金手鐲。
為了維持父母離異的人設,我選擇寒暑假去電子廠打工。
後來她自己也坦白了身世。
08年,一家人就剩了一個還在上初中的她。
沒上高中,就一個人去外地打拼。
剛開始進的電子廠,後來嫌累,掙得少,就不幹了。
認識兩年,其實慢慢的,我也發現了她的職業。
陪酒的,也陪人。
兩年多里,我和她床單滾過不少次。
她的很多花樣讓我著迷。
對於她的職業,我沒有一絲膈應。
或者說,對這個見不得光的職業我就沒膈應過。
我不嫌棄她,但也不希望她繼續。
我只恨自己,沒有能力讓她不用做那樣的事,而不降低生活品質。
星爺那句“我養你啊”,我完全沒有能力喊出來,這和勇氣無關。
我畢業後,工作簽得很遠,她送我去的車站。
我發誓,要狠狠掙錢。
第一個月的工資,全給了她。
她卻一再拒收,最後拗不過我,收下了。
有了工作,我也就有了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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