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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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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洪說,他苦思數日,忽然在夢中得到佳句,連夜趕出這篇賦,心力憔悴,病倒在床,錯過了交文的期限。沒想到陳子觴來探病時偷了他這篇文。

“因為日期太近,無法從筆跡稿紙上判斷誰先誰後,刑部便與禮部一道,詳細盤查這兩名試子。主辦此案的,是刑部尚書竇方和令大舅子,當時的禮部侍郎柳遠。”

經過查證,馬洪系西北甘涼郡選拔出來的試子,家境貧苦,全家砸鍋賣鐵供他念書,勤奮簡樸,小心謙和。而陳子觴家境富裕,祖父做過知府,父親是江西郡富甲一方的豪紳,其母也系名門閨秀。陳子觴為人驕縱散漫,到了京城後,租賃豪宅居住,成天飲酒作樂,同屆老實本份的試子都不與他往來,他還經常出言譏諷出身貧苦的人。

十數名試子聯名上書,為馬洪作證,說馬洪寫賦時,還曾數度與人探討詞句,大家都能證明,這賦的確是馬洪寫的。指責陳子觴竊文。

那篇《梅賦》抒發的是一種歷經磨礪,不屈上進的情懷,主審此案的幾位官員都覺得,陳子觴並不像能寫出這種文的人。

刑部又調出了陳子觴以往的文章與參加州試、郡試的考卷,發現陳子觴以前的文章寫得平平,與《梅賦》的文風大相徑庭。他州試、郡試的考卷更是多有疏漏,後來,再經過追查,查到了州試與郡試之時,陳子觴的父親曾給考官送過重禮。

王硯道:“當年雲太傅還是丞相,他一直質疑此案有疑點,陳子觴竊文一事,畢竟證據不足,其父送禮給考官,固然違反律法,但未必是賄賂,也可能是答謝,是否舞弊,還當調出兩試所有的考卷比對之後才能下結論。”

蘭珏道:“若聽了雲大人的,也不會有以後的冤屈了。”

王硯冷笑:“可不是,但當時主辦的幾位,包括令大舅子,都說一個靠賄賂考官得功名的紈絝子弟,怎麼可能寫出傲立寒霜的《梅賦》,又說有人得知,陳子觴的父親曾託人輾轉走雲大人的門路。先帝便讓雲大人不得插手此事。

於是,禮部取消了陳子觴參加會試的資格,陳子觴身敗名裂,一時間人人唾罵其為文賊,刑部責令江西郡徹查郡試和州試的舞弊案,陳子觴的父親被抓到官府審訊。甚至還追查到陳子觴的祖父做知府的時候,曾涉嫌收受賄賂的舊事。陳府一昔破敗。

當然,《梅賦》文魁的稱號改給了馬洪。京城裡,人人拍手稱快。

陳子觴投湖自盡,死前在湖心亭中用血寫滿了冤字。

陳子觴的父親當時已被關進大牢,其母陳白氏上京為其收屍,到京城的時候,眼已經哭瞎了。

陳子觴的屍體在湖中腐爛,已被焚化,與他相交者,迫於當時形勢,不敢公開替他收屍,只偷偷保留他的部分骨灰,藏在一個白瓷的筆筒中。

陳白氏擊鼓為其子鳴冤,被官府驅趕,就撞死在刑部衙門前。陳子觴之父在牢獄裡中風,未幾病亡。

這時,江西郡兩試的考卷比對結果出來,發現陳子觴的文章中雖有疏漏,但在同科考生中,的確有資格進入會試名單。

亦有人看不過去,站出來為陳子觴作證,說陳子觴探望馬洪那一天,的確是在他已經交了《梅賦》之後,而且根本沒進內屋,在堂屋放下東西就走了。

朝廷重開此案,改由丞相雲棠主審,經過數月調查,比對各種證據,發現陳子觴果然是冤枉的。

當初替馬洪作證的十幾名試子,亦都招認,他們和馬洪平日相交甚好,且一直看不慣陳子觴,就做了偽證。

《梅賦》這篇賦,實實在在是陳子觴寫的,他寫這篇賦,是因為其母。

陳子觴是家中獨子,自幼驕縱,但他是個孝子,其母嫁進陳家之後,數年未育,受盡婆婆的譏諷,她的姐妹也嘲笑她,後來生了兒子,才在婆家過上了好日子。陳子觴唸書考功名,希望能讓母親做上誥命夫人,在孃家姐妹面前也揚眉吐氣。

當年陳白氏每每受到譏諷時,就繡梅花,她是名門閨秀,頗有才情,還題過幾首梅花詩,陳子觴的《梅賦》中,化用了幾句其母寫的詩。

案情真相大白後,會試已過,馬洪中了進士,已封了官銜。刑部判了馬洪斬立決,他至死都一口咬定,是陳子觴偷了他的文。

“結案後,雲大人威信更盛,竇方自盡謝罪,令大舅子辭官,心虛至今,所謂清流一脈傷筋動骨,朝廷才能有今日之局面。其實馬洪等人聚眾誣告,本是一件極其尋常的案子,歷代常見,手法並不高明,就是因為陳子觴乃富家公子,馬洪貧苦,多數人都會覺得,是富的欺負貧的。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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