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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8章 遇難遺體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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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仁杰找到曙光修理廠,經過調查取證,確認陸俊說的是事實,爆炸案發生時他並不在現場。

秦仁杰分析:陸俊同傳立衡相熟,如果他要採取報復是不可能露面去送炸彈,況且兩人前一天為爭客發生衝突,這就更不可能親自露臉了。

陸俊雖然提供了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但並不能排除他的嫌疑。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因為提供不了在場證據,陸俊的嫌疑反而更大。

於是,秦仁杰讓助手楊穎調取了陸俊近期的通話記錄及社會關係,尤其是通話記錄,發現沒有什麼可疑的地方。近三個月來,陸俊除了同家人通話,剩下的基本上都是聯絡乘客的電話。

楊穎對陸俊深入調查發現,陸俊除了和傅立衡爭客源發生矛盾外,口碑其實很不錯。另外陸俊不懂電工知識,他身邊也找不出有能力製造定時炸彈的人。

透過對陸俊的外查內調,確定他沒有作案嫌疑,秦仁杰於是將重點排查物件轉移到大巴車上的十八人身上。

那晚乘座大巴車的十八名乘客,除了售票員蘇麗珍外,基本上都是青州市內做生意的商人,他們乘座大巴車去省城長安進貨,家屬都很清楚。

爆炸案發生後不久,認屍過程進展很順利,十五屍體很快被家屬認領,遇難者名單也很快確定了下來。

對十五名遇難者的排查,範圍並不算很大,秦仁杰命刑偵員對遇難者逐一展開調查時,倖存下來的售票員蘇麗珍度過危險期後,向秦仁杰講述了一個細節。

蘇麗珍說:“爆炸發生前,有一個系白圍巾的年輕人,提了一個編織袋上車,放在前排的一個座位下面就說去上廁所。那個年輕人剛下車不久爆炸就發生了。”

經蘇麗珍確定,編織袋所放的位置正是爆炸案的中心炸點,而那個系白圍巾的年輕人就是送炸彈上大巴車的犯罪嫌疑人。

得到這條線索後,秦仁杰要求專案組刑偵員,馬上對爆炸發生區域進行重點調查,把那個系白圍巾的年輕人找出來。

犯罪嫌疑人系白圍巾特徵明顯,而且案發當晚天氣又那麼冷,爆炸發生後如果他在附近觀察爆炸效果,那麼他不可能在大街上逗留。

於是,秦仁杰讓刑偵員重點調查案發現場周邊的旅館,網咖和酒店。就在刑偵員深入爆炸案附近的酒店時,有一位中年人來到遇難者遺體認領處找自己外甥的遺體。

那位叫方正華的中年人聲稱,他外甥叫羅森林,十二月二十三日凌晨出門,說是去長安幫女友進貨,到現在都幾天了始終沒有回家。

方正華算了算外甥羅森林出門的時間,懷疑他坐上了發生爆炸的那輛大巴車,就在他姐姐方芷玉的催促下前來找外甥的遺體。

聽到這個訊息,秦仁杰感到有些詫異,十五具遇難者屍體已經全部被認領,遇難者中根本沒有叫“羅森林”的人。

這個自稱“羅森林舅舅”的人,看上去並不像撒謊的人,況且面對找屍體這樣的事也沒必要撒謊。

秦仁杰分析:要麼是羅森林的家裡人聽錯了,要麼就是羅森林向家裡人撒了謊。

羅森林說要幫女友去長安進貨,凌晨三點多鐘這趟車發生了爆炸,他沒趕上這也是有可能的,並不說明他的家人聽錯了,或者是羅森林撒了個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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