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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捲土重來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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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校的路上,馮見雄先找個銀行把部分錢存了,還還了好幾張信用卡——他為了這一系列的官司,開支加起來有將近三萬塊。

此前靠部落格軟廣收費、給劉教授和邱雪“打工”撈的那些錢加起來,都還差一萬塊出頭的缺口。所以,最後他事實上是一口氣辦了四五張信用卡用於套現、還靠著編藉口從姐姐那裡預套了幾千塊費用,才補上窟窿的。

如今,這些錢自然要全部還回去。

所以事實上,官司打完、還清欠賬、給史妮可分完紅。馮見雄本人手上真正剩下的錢,也就一萬七八千而已。

好在,下次再複製這個套路的時候,就只要出一點訴訟受理費就行了。

以後每個官司的總成本不會超過5000塊,淨利潤則有可能超過5萬。

這門生意真正的妙處,就在於這種可複製性。

而且事實上,在另一個時空,從07年到09年,國內還真有一小撮最頂級的、兼做律師事務所和專代事務所生意的大律師,開始踏入這個行業,用這種方式碰瓷(主要靠和建築業相關的小專利碰瓷)。

他們每次淨賺的錢也不多,都是拿捏好了這麼幾萬塊,然後跑量。

後世曝光出來最成功的一個專利碰瓷案件,在九年的時間裡碰瓷將近一千次、淨利潤四千萬之巨。

從07年碰到16年,碰過的牛逼開發商涵蓋萬大恆達碧桂園,最後才被一個“寧可賠錢也要爭口氣”的富二代被告硬著脖子成功申請宣告無效——

可惜,一個實用新型哪怕沒人去搭理,本來也就只有10年的專利期。所以那個實用新型即使最後被宣告無效,也可算是“雖死猶榮”了。

這是一門充分利用“以鄰為壑”心理弱點的生意。畢竟生意人誰都不願意“我多掏錢、為全行業行俠仗義做好事”。

在後世的馮見雄猝死重生前最後那段時間,這種生意倒是淡了不少,漸漸趨於消滅——主要原因是06~09年國家知產局對於“實用新型”的審查尺度實在太鬆,出了很多問題之後,知產局終於出臺了《專利審查指南2010》。

新版本的審查指南出來之後,馮見雄這種“把現有技術偽裝成實用新型”加塞的事情,難度就陡然暴漲了好多倍。因此,大部分用漏洞碰瓷的實用新型,都是2009年以前申請成功的,也就會在2019年全部過期——從那之後,這門碰瓷生意就幾乎在華夏大地上消失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馮見雄對於他今天做的事情,是非常心安理得的。

因為如果他提前吃相太難看,坑遍無數地產權貴,說不定就能倒逼國家提前完善法律法規。

到時候,《專利審查指南2010》說不定就變成《專利審查指南2009》或者《專利審查指南2008》了呢?說不定還能卡掉幾萬本來不該湊夠指標評高階職稱的不合格工程師呢?

“更快地把一部法律所有可能**的點,都儘可能挨個兒操一邊,那就是在為國家的法制化程序做貢獻,也是一個高智商公民的社會責任。”

馮見雄如此在內心對自己默唸,心中僅有的不安也徹底煙消雲散了。

另一邊,馮見雄並不知道,史妮可拿了錢之後並沒有回家交給母親存起來。

妹子想了很久,最後覺得臨近期末考試,讓母親知道自己並沒有好好學習而是在外面賺錢,說不定會引來母親大怒,索性還是暫且不說了。

而且1萬塊錢也不是很多。

史妮可如今幫馮見雄作材料還得去網咖,很不方便。於是她就拿了大部分的錢買了個筆記本,換了個新手機,再添置了一套更加適合跑法院的行頭,也就沒剩多少了。

如今有了馮見雄畫的大餅在前,似乎每個月都能穩定進賬數萬。史妮可膽子也大了些,不再像原先那樣守財奴。

按照馮見雄給史妮可的計劃,期末考試和過年這陣子,暫且可以按兵不動,別折騰起訴的事兒。不過一些蒐集證據、尋找目標的準備工作,都可以在寒假裡提前做起來。

等春節黃金週過完,就可以進入到每月起訴三到四次的節奏中來,每個官司只要幾萬塊,撈了錢和解就閃——這個頻次其實並不算高,看看後世那個“9年起訴1000個案子”的專利,馮見雄這邊才人家三分之一的密度。(當然9年1000次那個案子的經辦律所,有好多律師處理這樁生意,尤其是蒐集尋找侵權人,非常費事。馮見雄這邊只有兩個人,能每個月找到3個敵人就很辛苦了。)

這些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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